壹
“比那更痛的,是她愈来愈烈的鸣唱,她唱那因死亡而完美的爱情,唱那即便在坟墓中也不会死去的爱情。”
《夜莺与玫瑰》是王尔德所著的童话作品经典选集,其中包括我们耳熟能详的《快乐王子》和《巨人的花园》等童话故事,被誉为是“世界上最感人的童话。”
几乎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至爱至美”的形象,《夜莺与玫瑰》也是其中一篇美丽又残忍的童话。
在《夜莺与玫瑰》的故事中,浪漫主义至死不渝的夜莺为了他爱的青年能够去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不惜付出鲜血与生命为青年在凛冬开出一朵玫瑰花,而得到了玫瑰花的青年却因为太穷而被女孩的父亲赶了出去,一气之下将玫瑰花扔在路边,被路过的车轮碾压。
故事凄美又动人,我们或许觉得青年不懂爱,或许觉得女孩太功利,或许觉得夜莺太痴情,但故事背后,却是作者王尔德对这个世俗的嘲讽。
故事中的夜莺是一只雄夜莺,他爱着那个青年,愿意为了青年能够得到幸福而将自己的胸膛扎进玫瑰的刺中,他一边歌唱一边走向死亡,将他不计得失不求回报的爱都放在了气若游丝的歌声里。
可在这唯美主义的疯狂情感中,结局却是那样现实和赤裸裸,青年将他用生命换来的玫瑰轻易丢弃在路边,被车轮碾压的真情,淹没在物欲横流的世界,来来往往的人路过都不屑一顾。
王尔德也是同性恋者,他深爱着他心中的那个少年,可他所在的时代并不接受这种有违常理的爱情,遭到了世俗无情的攻击,于是王尔德便借用夜莺之口,用至死不悔的决心与世俗对抗。
他偏要勇敢的追求,甚至在公众场合亲吻,他在用行动控诉蛮不讲理的世俗之音,哪怕如同夜莺献出生命,也要为爱歌唱。
贰
同性恋,原本只是情感的一种选择,而在这个循规蹈矩的世界,却被视为异类。可是喜欢一个人有错吗,喜欢一个和自己性别相同的人到底有什么错?
对与错,究竟是谁定义的呢?我们都是时代下的命运漂浮者,我们只是向往着一个更加自由且包容的社会,仅此而已。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同性恋不仅是错,还会以流氓罪之名送去劳改。
再说流氓罪之前,我先简要概述一下同性恋在中国从古至今的情况,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不反对同性恋,在古代甚至比西方更为宽容。
《诗经》中的一些诗歌或隐或现可以看出当时存在的同性恋现象,比如《郑风·山有扶苏》: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子都就是因为美貌而受到郑庄公宠爱的。再比如《郑风·子衿》:“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同性恋可入诗三百,可见在孔子眼中同性恋是很正常的事情。
到了晋朝的时候,男风更是盛行,人们不仅崇尚女色,同样崇尚男色。
清朝的同性恋甚至更为激烈,众多明清小说如:
“《红楼梦》、《金瓶梅》、《品花宝鉴》、《宜春香质》、《十二楼》、《聊斋志异》、《情史》、《阅微草堂笔记》、《弁而钗》等中都有大量同性恋的描写,甚至以同性恋故事作为主题,由此可见同性恋之盛。”
近代二十世纪初到新中国成立之前,同性恋并没有被公然反对,但一般流行于上流社会之中,底层人民同性恋大多秘而不宣。
在文学作品中,可在鸳鸯蝴蝶派中找到许多作品有同性恋的描述,这类描述并不通俗化,普通老百姓并不能理解,但同样可以表明同性恋是可以被接受的。
到改革开放后,开始出现流氓罪这一罪名。
“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
这个罪规定比较笼统 ,定罪的随意性很大,虽然流氓罪不是为同性恋而设,但那时的同性恋都会因这个罪名而受到劳教处罚。
在那个思想激荡的年代,旧的价值体系破碎,新的社会观念还未建成,人们将这种异于“常人”的爱情观视为悖德,更视为一种错误和罪过。
到了二十一世纪,社会仍然对同性恋抱有极深的误解,很多人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心理问题或者是生理疾病,便有了所谓的“同性恋矫正治疗”去强行将同性恋掰直。
同性恋矫正治疗包括催眠,厌恶疗法,驱鬼画符等等,目的就是要把弯的变成直的,还有激素疗法,也就是化学阉割(计算机之父图灵就是因为被化学阉割后不忍其辱而自杀),微创手术等。15年在印度曾发生过母亲强奸儿子,目的是通过与异性做爱来矫正儿子同性恋倾向。
以上种种无一不是对同性恋者生理和心理上的摧残,并且最后,这些办法都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同性恋不是病,有的人是天生只受同性吸引,有的只是恰好爱上了和自己同性别的人罢了。
美国心理学会表示,人类不能选择作为同性恋或异性恋,而人类的性取向不是能够由意志改变的有意识的选择。
2001年,《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中移除,实现了中国同性恋非病理化,正式表明同性恋不是病,他们和异性恋没有什么不同。
叁
时代飞速发展,思想不断进步,我们这个时代对同性恋已经很包容了,许多人都表示可以接受,但实际上只有这个圈子的人才知道他们对爱情不同于“正常人”的选择给他们带来了多少孤独。
一对手牵手走在街上的男孩子,或许不会招致人们的非议,但每个路过的人特地投过去的眼光就是对他们的伤害。
在耽美文化盛行的当今,我们都喊着爱情不分性别,可没人在乎两个不好看的男孩子的亲吻。
这个社会还是很难做到真正接受这个群体,而同性圈的现状往往又是那么的孤独和悲凉。
朱天文在《荒人手记》中写道:
“我们是放野在社会边缘的逐色之徒,往往,未败于社会制裁之前先败于自己内心的荒原。”
同性这个圈子便是这样,不是醉生梦死就是孤独而亡。
圈内的沉沦,莫过于大家彼此寻求慰藉,从同类身上找到些许温暖。圈外的孤身置于一片找不到归属感的世界,被世俗定义下的道德准则,满心疲惫的就那样的,毫无疑义的存在着。
小说里的爱情往往描述的太过于美好,但是假若放在了现实这个大酱缸里面,真的很少有人能够冲破世俗种种的阻碍,携手到老。
南康白起就是一个被圈内人熟知的例子,他在所爱之人结婚后写下《我等你到三十五岁》,不久后自杀跳河,永远的沉在了湘江之下。
一段和世间所有男女之爱一样美好的爱情,就这样的被现实的不包容和不理解给生生掐断了。
每次在网上看到两个男孩子十分自然的晒他们的生活视频,我都会真心的为他们感到高兴,他们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他们勇敢的抓住爱情,他们没有被世俗压垮,评论区也没有戾气,一片祝福,就会很受感动。
我们的社会已经慢慢的变得更宽容了,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理解,没有所谓的异类。
爱情是心与心的交融,不该为它附上那么多的条条框框,两个孤独的灵魂发生碰撞,没有人有资格站在所谓道德与伦理的层面上给两个灵魂套上沉重的枷锁,以自以为正确的上帝视角对他们进行公开审判。
肆
临近最后我想引用稚楚的小说《我只喜欢你的人设》里面主角周自珩提到的关于色盲悖论观点。
色盲悖论主要是说:
“假设有一个人有色盲症,他会把蓝色看成绿色,把绿色看成蓝色,但他不知道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别人看到的天空是蓝色的,但在他眼里是绿色,但他们都把这种颜色称为“蓝色”,小草是绿色的,他看到的是蓝色,但他把自己眼中的蓝色叫做绿色,因此,他自己和别人都不会知道他和别人的不同。”
周自珩用色盲悖论去反驳“正常人”范畴的定义,如果一部分同类决定了一套评判体系,那么另一部分人也可以去定义一套新的标准,当你说一个人不正常时,你没法证明自己不是另一套标准体系下的不正常。
“正常”这个概念必然将两个不同的事物视作对立面。比如,若同性恋“正常”,那么异性恋就“不正常”,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当我们面对一些不同的东西的时候,不要随便去评价。你不接受,那你可以选择沉默,而不是对其嗤之以鼻。
伍
未知全貌,不予置评。
同性恋这个群体和异性恋并无不同。
他们的期待和我们没什么不同。
他们的幸福和我们没什么不同。
他们的恋爱和我们没什么不同。
不同的,只是刚好你喜欢的那个人是和你一样的性别。愿世间所有的美好感情都可以被温柔对待。
我爱你,所以我想把世上最好最好的东西都给你,因为你就是我的全世界。
一屋两人三餐四季,最浪漫的事情,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在冰冷的现实围墙里面,打造出一片只属于你和我的,那片繁花似锦的桃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