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说的是认同,可是里面通篇都是在讲故事,呵呵,我说的讲故事,并不是那种讲故事,而是在讲“故事”这个词。
是的,我们太小看故事了,书中开篇就讲了一个故事,“事实”赤裸裸的来到人间,却不受欢迎,而“故事”说其实没有人愿意看见赤裸裸的事实。并且给“事实”穿上漂亮的长袍,一起走向人间。当然很受欢迎了。
作者说得真好,故事能够无限接近事实,但又不会去揭露事实。
作者是美国的一位资深广告人,知道故事的重要,我们记住一件事往往是因为一个故事,剩下死记硬背的东西都变成了短时间的记忆,如果不是反复强化,很快就消失了。
认识到故事的重要还不够,作者还不断的深入去分析,什么才是好故事。最好的故事从不教给人新东西,相反,最好的故事认同读者的想法,使每个读者都感受到他们是最聪明的,最正确的。
的确如此,看看那些畅销的小说吧,无论当年的《廊桥遗梦》还是前几年的《山楂树之恋》都是老套了的故事,拿出来重新讲一遍。可是人们还是喜欢看。
我们总是过于相信创新,而忘记了坚守同样重要,无论到什么时代,都有很多值得我们坚守的东西,做广告如此,做公司如此,做人也同样如此。就好像罗胖在跨年演讲时讲到的,无需转型,只要生长,苹果老干妈都是最传统的公司,可是依然可能走过白垩纪,而红红火火的网络公司,却很可能如同巨型恐龙,风光一时,却又转瞬即逝。
故事也是一样,真正有生命力的都是那些最传统的,历久弥新的故事,只是每次出现的时候重新换上了一套衣服。
作者在书中把故事中的人物原型,分成了十二种,这种划分很有意思,不但划分出人物原型,还把对应这种人物原型的代表名人,和类似这种原型的品牌列举出来。挺有意思。比如天真汉,代表人物有迈克杰克逊、戴安娜王妃,代表品牌有迪士尼、希望工程,呵呵这希望工程是中国的希望工程吗?美国人也知道希望工程啊,把希望工程和迪士尼划分到一起,都比较天真吗?也许有道理吧。
还有探险家、小丑、英雄、巫师、保护者、情人、梦想家、皇帝、反抗者、知情人最后是直射手。维多利亚的秘密和玛丽莲梦露属于情人,海军陆战队和阿姆斯特朗属于英雄,苹果公司属于巫师,呵呵,也有道理。哈雷摩托属于反抗者,哈佛大学属于知情人,乐高是梦想家……挺有道理的。
书的结尾也在讲故事的结尾,只是如果从故事的角度看,这本书本身并不是一个故事,讲述的是事实,不过我更奢望能够看到一本写故事的,真正的故事书,那样就太美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