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河南一小伙因为拉车收费50元而上了热搜,对此我想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的,而不是用来要求别人的。何况,这位小伙是有道德的,正常收费200元,而他仅仅收了50元,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哄抬高价”,可是结果却很是让人心寒。“人心不足蛇吞象”,自古皆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个人层面,“诚信”、“友善”,这位小伙是做到了“友善”,问题是那对母女不讲“诚信”。
好人很伟大,但不能因为人家是好人,就要吃亏受委屈。
不然做好事的成本,会高得让普通人望而却步。再来看一下河南小伙,人家也付出时间和精力,冒着雨,顾不上吃饭,挖掘机也有损耗,油钱啊,不然他大可以躺家里。好人是多,但是不能要求人人都无偿帮忙,人家没那个义务啊,我觉得做人要知足,那种情况下,如果不是他正好遇到帮朋友,上哪去找五十块钱的呢?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这样一则故事。相传,春秋时期,鲁国颁布了一条法律,说是若有鲁人在国外沦为了奴隶,鼓励其他人把他们赎出来,赎金可以回到鲁国报销。有一次,孔子门下的杰出弟子子贡从国外赎回了一个鲁国人,但是他却不愿公款报销,他说他自己不缺这点钱。结果,孔子非常严厉地斥责他:“你小子倒是逞英雄,痛快了,从今以后,只怕鲁国在外为奴的同胞就得倒霉了。本来,你报销了这次赎人的费用,并不会让你的高尚行为减色;但你不肯拿钱,就弄得后面想赎人的人很为难:拿补偿金吧显得很没品,不拿吧却又损失不小,以后估计没有几个人愿意赎人了。都是你这小子坏事!”
再讲另一个小故事。又有一次,孔子的另一个杰出弟子子路救起了一名落水者,对方家里为了感谢他,就送了他一头牛,子路犹豫了一下,最终没有推拒,欣然收下了。孔子听说了这件事后,非常高兴地表扬子路:“还是小由会做事,以后鲁国人都知道见义勇为了。”
你懂了吗?
这个世界不知道是怎么了,总有那么多的“键盘侠” “圣母”“道德绑架的人”…自己做不到的事情要求别人要做到,别人做不到就去做“键盘侠”,突然觉得很可怜有很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