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郁闷,又一次交通违章被罚还要扣分,同样的路段,同样的违章情形,分数已经被扣完了,交了不少的学费,又一次在同样的地方跌倒了,一直都是跌的不清不楚,能怪谁呢?思来想去,这事最终还是和自己有关,和自己的不清不楚、得过且过、想当然有关。
一直都搞不明白,这个跌了好多次的坑,每次都小心翼翼,为什么还是躲不过去呢?
违章的原因是未按道路指示标线行驶。这次必须加以重视,首先铭记违章的具体位置,打醒十二分的精神,到达违章地点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车速减缓、左顾右盼,仔细观察左右和前方,天哪!原来路边标示牌上写明(虽然字不大,可确实有提示):前方一公里要分道行驶,大货车靠右、小客车左行,地面上也有提示的大字啊!而自己被罚后,首先是不明就里,不去找真正的原因;而是自以为是的天真的认为,靠右道行驶是安全、可行和有效的,而实际上这个靠右行的行为正是被罚的真正原因。多么大的一个笑话和教训啊!
之前根据道路虚实线标线、方向指示牌等等判断的违章原因都是子虚乌有,而且是错上加错;某人给的分析原因更是莫名其妙,竟然判断是不是没打转向灯被拍照了(太乌龙了)。
仅仅就此事件,可以得出的经验教训如下:
第一,对交通法规不完全熟悉,头脑中简直就没有不同车辆在特定路段可以有分道行驶的规定。这个错误,属于不认真学习交规、一知半解的范畴。
第二,已经反复犯错后,不去实地找原因,而是随意想当然地判断犯错原因,这不是无知之错,而是无能之错,真的没理由可以原谅这样的低级过错。
第三,就算是想当然的判断,其实心里都明白,根本就没有论据支持。倒如,白色虚线当然可以转换车道,方向指示牌不可能指示行驶车道,这么明显的规定和常识,在犯错原因找不到的情况下,竞然乱怀疑这些明白的道理。可见,再明显的正确,在心里不明确某些疑问的时候,也会犯白痴的毛病。
第四,在找不到原因时,有时竟会有点臆想症,例如,交警是否有意找出外地车牌的车辆,或是安个随便的理由就算违章等等,这也是在法治观念逐步完善的情况下,一般不可能出现的情况,竞也给混乱的大脑想到了。
通过此次事件,也可推理出一些平时没有察觉或是知道了也觉得没有关系的习惯:
例如,一、做事不求甚解,只知道个大概就算了;二、怕麻烦,没有一究到底的行动力;三、没有坚定的信念,碰到困难和不解,就动摇了根本。
这时,想起了一个特别重要的提示,那就是首先要做正确的事,如果没有这个前提,不仅一切的努力是白废,甚至还会是离正确渐行渐远,更不要说有什么效率或者效果了。只有做对正确的事,努力才有用,才可能是走在正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