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了一场大雪,马路杀手级别的我放弃了开车改乘地铁。地铁上人也不多,站着的人寥寥无几,我是其中一个。有两个看起来二十四五岁的姑娘坐在我面前。你问我怎么知道她们二十四五岁,因为我也在二十四五岁活过。一路上,她们一直在聊单位里三十几岁的“中年”女性。不解,吐槽,嘲笑,仿佛三十几岁的女性都是外星人。我想如果我还是二十几岁那样冲动,我一定会对她们说:“姑娘,你有没有想过,你早晚也会三十几岁的。”可是我又一想,这句话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说。第一,如果我真的二十几岁,可能我的想法会和她们一样,然后加入到她们的吐槽中。第二,没有如果,我已经不是二十几岁,没那么冲动了。
01.三十几岁后,也许你去得最多的地方是医院。
我过三十岁生日那天给我妈打电话,感谢她受尽苦楚生下我。我妈祝我生日快乐,然后跟我说她发现她左侧乳房里有一个包块。我与医院的交到便从此开始。最先是医生拿着一堆报告单跟我说必须要住院手术,怀疑是恶性。我被晴空霹雳击倒,又迅速爬起。接着是我妈入院后没等安排手术心脏病先犯了。我们在乳腺科的病房里治了半个月的心脏病,我心上也像压了一座山一样。终于可以手术了,病理是我们早已预料到但还是抱着一线希望不出现的结果——恶性。接下来,一边每天安抚妈妈,一边等大病理(看是否有转移)。大病理出来了,没有转移。我看着报告单,就好像在阴霾的天空里看到一丝蓝色。这并没有结束。乳腺癌术后要吃一种抑制激素的药物,可以大大降低复发的几率。但这种药物不是每个患者都能吃,要看体质,我每天又在祈祷着等待这一项结果。还好,妈妈的体质符合。这个药,至少要不间断服用五年。
如今,妈妈的身体已无大碍,但是每年两次、每次七天的入院复查是必不可少的,我必要全程陪伴。还有那个抑制激素的药,每次只能开一个月的量。所以,这三年多以来,我每年至少要去24趟医院。
还有我的一个闺蜜。自从她的宝宝降生开始,去医院就成了家常便饭。宝宝出生后不久就发现身上有湿疹,用尽各种办法也不见效。尽管这不是什么大病,而且说孩子六七岁之后可能会自愈,可是为人父母,谁能看的了自己的宝宝被那一片片又疼又痒的小红疙瘩折磨着呢?他们俩带着孩子四处求医,三年来跑了不知多少家医院,拜访过不知多少位医生。
姑娘,我妈妈生病之前,我闺蜜生孩子之前,我们也不理解三十几岁的愁苦。然而,我们的父母早晚会老去,我们一定会为人父母。
02.三十几岁后,也许你做的最多的决定是妥协。
我有两个朋友,慧慧和佳欣。她们俩曾经都说一不二,称霸一方。谈婚论嫁时,她们跟准老公提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婚后必须单独生活,不能跟父母住在一起。老公们满口答应,胸脯拍得山响。
第一个妥协的是佳欣。结婚两年多时,一场车祸夺走了她公公的生命。婆婆听到这个消息,心脏病突发,当场昏倒在地上。他们俩料理完公公的后世时,婆婆还在医院里接受治疗。出院的时候医生说老人的病情还不稳定,身边一定要留人,千万不能独居。她婆婆只有她老公一个儿子,怎么办?没有别的办法,从此与婆婆同一屋檐下。
慧慧是生了孩子后妥协的。慧慧厉害,一下子生了两个,且一男一女,凑成了一个“好”字。两个孩子的到来,加重了这个家庭的经济负担。她老公只好不待扬鞭自奋蹄,没日没夜地工作赚钱。少了老公的帮忙,初为人母的慧慧显得手足无措。不巧的是,慧慧的妈妈身体不好,没办法帮他照顾孩子,请育儿嫂的开销又实在太大。于是,慧慧不得不放下她的傲气,主动请外地的婆婆过来帮她照顾孩子。带娃不是一两天的事,索性公公也跟着过来,后来,干脆把他们住的房子和老家的房子都卖了,合钱买了个大的,全家人生活到了一起。
跟公婆住到一起后,从吃饭到睡觉,妥协的事情就更多。
姑娘,慧慧和佳欣这两个女魔头曾经比你有棱角得多,只是三十几岁的关口,她们不得不变得圆润。
03.三十几岁后,也许你放弃得最多的生活是娱乐
不要觉得70、80有多老,我们也疯狂过。我大学同学阿美在毕业散伙饭上把我们班一男生喝倒了,是那种人事不省的倒。当然了,中文系里男女比例悬殊,男生处于劣势。后来,看其他男生也都是自顾不暇的样子,我跟阿美两个人把那个男生从饭店驾到寝室楼下,交给了宿管大爷。时间是后半夜一点半。要不是还有三天就夹包走人了,估计我们的名字都得上黑板。
阿美现在滴酒不沾了。由于家族遗传,阿美的肝不太好,这当然是三十一岁那年她突发急症,在ICU里待了两天后才知道了。家族遗传的病其实一直都在她体内,但是十几二十岁的时候太生猛了,病毒都害怕,所以无论她怎么折腾都没有发作。一过了三十,强弱就互换了位置。阿美出院的时候医生千叮咛万嘱咐,久和酒,只能选一个。这个“久”,指的是活得久一点。
我在大学时挺厉害的。怎么厉害呢?我可以在网吧包宿一夜,前半夜打游戏,后半夜看电影。然后第二天上一天课,一节不落,笔记工整到没朋友。吃过晚饭再直奔图书馆,专心苦读,直到图书馆锁门才回寝室睡觉。
过了三十岁,我突然发现我多了一个毛病,就是晚上十一点前必须睡觉,过了十一点不睡,基本上就等于一夜都不睡了。其实失眠一晚没什么,重要的是第二天头会疼得像有个人在挖我的脑子一样。于是不管是单位的还是私人的聚会,我十点之前一定会离场,十一点前到家睡觉。我的头疼不起。
姑娘,身体这东西,过了三十岁便不由你做主了。
我是个老师,喜欢用学习和学生的事说事。有个四年级的孩子拿着90分的考卷默默流泪。这时过来一个六年级的孩子,看看他的考卷说:“小屁孩,这题这么简单还做错!”这个大孩子走开了,我翻出他四年级时的考卷,只有80几分。
姑娘,你早晚三十几岁。岁月它曾饶过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