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最近传的沸沸扬扬的邯郸杀人案,三个初中生把另外一个初中生杀了并埋尸,不禁为现在的青少年教育捏把汗。
想起李玫瑾老师的一个视频,讲十年前的一个案子,说几个不满18岁的少年,作案之前商量说死刑法上18岁之前没有死罪,而绑架了一个孩子然后杀害,在躲过死刑时相视而笑。真是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主审法官说审判的时候,这些孩子满不在乎,说他们作案时就好像宰杀一个动物一样,没有任何感觉。
李玫瑾老师为了探究这件事情的原因,做了一些调查。
她测了四个孩子的智商,智力都正常。
然后走访了四个孩子的家庭,家境都还可以,父母也没有前科。四个孩子中有三个,在六七年级差不多就辍学了。对于孩子,家长也打过骂过教育过,但还是管不住孩子。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李玫瑾老师最后一句话:问题很简单,教育往前看,六岁之前。这话说的极是,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六岁之前必须给孩子立规矩,而不是一味的宠着惯着,惯子如杀子,无法无天的宠溺必将被反噬。
强烈建议国家修改刑法:支持无论年龄大小,只要杀人就必须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