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牺牲一个人能够救千万人的性命,那应不应该让他牺牲呢?
押沙龙在一篇文章《欧麦拉的孩子:杀一人与丧天下》中介绍了这样的故事:
那是一个你能想到的最美好的城市,温暖,富有人情味,充满了世间的欢乐。这里的人们不渴望战争的荣誉,也不追求过度的感官刺激,而是和生活达成了和解。但即便这么美好的城市,依旧有人选择离开它。这是因为在这个城市的角落里,隐藏着一个秘密。有个小孩子被关在地下室里,那里狭小、潮湿,恶臭。这个孩子变成了瘦弱低能的动物,浑身脓疮,坐在自己的屎尿里。对这个人形生物,甚至只能用“它”字来称呼。人们被禁止和它交谈,而它智商低下,搞不清楚怎么回事,只是偶尔会哭号着说:“放我出去!我一定好好的,不淘气!”
所有的欧麦拉人都知道它在那儿,但没有人敢去干涉。因为条约中明明白白地规定这:只要这个孩子的处境有任何改善,整个欧麦拉的幸福生活就会立刻化为乌有。这是预先规定好的。没有那个孩子在地窖里的哭泣,那些欢乐的队伍,那些黄昏中的乐曲,那些恋人们的拥抱,就都会不复存在。但是每过一段时间,总会有人看完这个孩子后,没有回家,而是沿着街道走出城外。他们离开欧麦拉城,头也不回地向黑暗中走去。他们要去到另外一个地方生活,没有这个孩子的地方生活。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蝙蝠侠》里有炸弹的两条客船;《拯救大兵瑞恩》里的搜救小队;古希腊对奴隶的看法。
所以,现在让你来思考,如果牺牲一个人能够救千万人的性命,那应不应该让他牺牲呢?
我的答案是,任何人都不能牺牲别人的利益来换取自身的利益。只有一个合理合情的做法,没有任何道德胁迫,没有任何感情绑架,只有一种:他是自愿的。
电影中的阿宝,在看了背后无助的眼神后,看了看前方的劲敌,决定牺牲自己与天煞同归于尽,保全大家,而众人,也在心中为阿宝打气。其实说到这里,我们想想现实情况,牺牲后就是牺牲,不会再有重生这种情况。历史上,为了大义牺牲的人,顶多就是在现实里留下了一个雕像,人们以此缅怀。在宗教上,牺牲自己普度众生的例子,佛陀的“我不如地狱谁入地狱”;耶稣的代替世人受难都是讲述了一个这样的事情,如果牺牲一个人能够救千万人的性命,那应不应该让他牺牲呢?
答案是,自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