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给别人打工”不如“同时给自己打工” 开始,我们渐渐看清了另外一个路径:
“同时给自己打工” 不如 “彻底为自己打工”……
因为这背后的核心原理一句话就能说清楚:
既然卖时间终将不划算,那么买时间终将划算。
很多做的成功的企业家都是通过,先为别人打工,固然薪水很低,但他们不计报酬的,关注自己的成长,锻炼了能力以后跳槽出来,自己创业做得很成功。还有甚至一路升职取代公司老板的厉害人物比如董明珠,她当初进入格力,仅仅是一个最低层的销售人员。还有前任员工离职之后,留下了一个烂摊子留给他。她要追缴原先合同留下的债务。追债是一个非常棘手的任务,而且这本不应该是他来做的事,别人留下的,未完成的工作,但是董可不计报酬,不计份内份外的,坚持把这项工作兢兢业业的完成,再难再苦也没有放弃。终于完成了,虽然在别人眼里,她是多么的傻。但是他董锻炼了自己的能力,她不光在为老板打工,她也在为自己打工,她成长了。最终有资格,给别人提供成长的机会,锻炼自己员工,从而有资格成为格力的老总。
先做自己的老板,而后通过日积月累的成长,逐步积累,最终获得“成为别人的老板”的资格…
给别人带来成长的机会,才能有做别人老板的资格。为别人提供有竞争力的薪水好的福利待遇,才可以留住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