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骥才是小说大家,文字洗练,形象又接地气儿,又带着股说书的亲切劲儿。印象中看过的作品都与津门有关,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小脚里论历史的《三寸金莲》。
写作家多半脱不过幼时的经历、生活的环境以及根植于其上的想象,像莫言总是写高密东北乡,Jane Austin总是写某类人的爱情。
《神鞭》写的不是鞭子,写的是一个人的辫子—神出鬼没辫子功,却又不单单写功夫,而是写一个无名之辈的觉醒之路。
正值清末,正是乱世。看着小说,眼前就浮起看过的霍元甲电视剧来。
傻二靠走街串巷卖炸豆腐为生,平日里默默无闻。有一天庙会上见地痞过分找茬儿,意气上露了手祖传辫子功,出了名。名惹是非,三道九流包括东洋武士都来挑战,均铩羽而归。傻二觉出祖传功夫的厉害来,但父亲只教功夫,没传师承来历,还叫傻二只传子嗣。傻二迷茫中,取了妻打算生子传功夫。
不几年反洋欺凌闹义和团,号称“刀枪不入”,拿肉身抗枪炮。老爹的旧友请傻二入团,顺道告知祖传辫子功的来历。原来祖上最早练少林一派功夫,光头耍头功;后来到清朝不留辫子者死,祖上被逼,留了辫子创了辫子功。傻二赤手空拳对抗枪炮子弹,死里逃生捡一条命回家,悟到像祖先一样,该顺应时代,变了。他剃了辫子,拿起枪,练成百发百中神枪手。
神才是神鞭的“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