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第5篇】员工长期熬夜超时加班,最终猝死家中,是否属于工伤?

法律咨询1:

我在工厂干了二个多月,现在想离职。第一个月就签了合同,但没买五险一金,我可以直接写离职报告就可以走,还是需要提前30天写书面离职报告?

律师解答1:

你好!你可发函要求工厂补缴五险一金,一个月后不补缴,可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需要区分你是否处于试用期来确定正式离职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根据签约期限约定相应的试用期,如果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较长(如三个月以上),你还在试用期内,此期间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职业发展等进行评估,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反之,如果你已过试用期,你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用人单位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试用期也应当缴纳。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缴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实践中比较保险的做法是,劳动者发函要求工厂补缴社会保险,一个月后不补缴,可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咨询2:

我的亲戚开了个劳务公司,工人下班途中出车祸,工人负事故全责。对方以及这个工人都受伤严重:工人被割了半个脾脏,对方车报废。给这个工人上了意外险但是没有五险,请问能认定为工伤吗?我亲戚用不用负责任,需要负责任的话得负多少?

律师解答2: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现就以上该情况涉及的法律问题做如下分析:

首先,工人是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且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工人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而并非次要责任,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另外,如果你的亲戚对于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则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劳务公司和工人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公司只给工人买意外险没有五险的做法是违法的。建议公司及时给员工缴纳五险,否则日后很可能因此产生纠纷并会承担很多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咨询3:

29岁小伙子,平时身体健康。在某物业工作两年多,8月4日准备去加班时猝死在出租房。平时长期超时加班,物业公司认为猝死在家不属于工伤,拒绝承担任何责任。8天以来,未给出任何合理的答复,也拒绝提供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任何资料,家属就连取证都做不到。该怎样维权?

律师解答3: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劳动者是猝死在出租房内,且猝死原因尚不明确。现就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做如下分析:

首先,根据描述,物业公司存在长期让员工超时加班的情况。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公司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物业公司如用工超出以上时长则属于违法用工。

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并非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突发疾病死亡,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劳动者在家为公司利益接受公司安排加班,一般也应当认为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此类情况下出现突发疾病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最后,若单位不愿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近亲属可以在劳动者死亡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否能认定为工伤,相关部门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就单位违法用工和工伤待遇发生纠纷的,劳动者近亲属可以选择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咨询4:

2018年4月我在一家国企应聘,公司承诺3个月实习期后签订合同,7月初公司安排去其他地市学习,在(7月10多号)接到公司通知要求去做入职体检,中途放假做完体检查出当时刚怀孕,没去学习就回自己岗位上班,现公司以未签订合同关系和公司运营方面的问题要求辞退,我可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保护自己?

律师解答4: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向你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或者请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决定,恢复劳动关系。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你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其次,根据你的描述,用人单位以“未签订合同关系和公司运营方面的问题”辞退你,缺乏相关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决定,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根据你的情况,赔偿金为1个月工资。

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建议你准备好能够证明你主张的相关证据,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辞退你的证据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法律咨询5:

我们公司是深圳福田的大型休闲会所,经常免费加班,还拖工资,最重点的是有条霸王条款不能辞职。我工作了2年,发现走的同事都要丢几千块,走的时候还要表现的更好,不然总监发现业绩太低反而推迟发工资,我想问我一个人的力量怎么才能拿回我的血汗钱,我上有老下有小,那是我的辛苦钱。

律师解答5:

首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公司所谓不能辞职的霸王条款是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是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公司不支付加班费,还不按时发放工资,你可以据此合法理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对于公司克扣离职员工工资的问题,你无需顾虑。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应当是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能克扣或者无故的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你公司拖工资的行为已经涉及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你基于公司未及时、足额发放的违法行为而立即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不但应当及时结清所有工资报酬,而且还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照上述的方式进行。如出现纠纷,你可以先积极与公司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劳动侦查大队投诉公司,你也可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你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诉至法院寻求解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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