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已经结束,表演还要继续。
【原文】
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曰:“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于许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亿,其敢以许自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其况能久有许乎?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吾将使获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没于地,天其以礼悔祸于许?无宁兹许公复奉其社稷。唯我郑国之有请谒焉,如旧昏媾,其能降以相从也。无滋他族,实逼处此,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而况能禋祀许乎?寡人之使吾子处此,不唯许国之为,亦聊以固吾圉也。”
郑庄公“勉为其难”,得到了许国,并没有直接将它吞并,而是找来了许庄公的弟弟许叔,命许国大夫百里奉许叔为主。
当然,许叔只是个傀儡,百里也没有实权。真当家作主的,是郑国的留守大夫公孙获。
这基本上是日本人当年在东北建立伪满州国的搞法了。
而郑庄公对百里说的一段话,更是极尽恐吓威胁之能事,却又不带一个狠词,堪称古今一大奇文。
听听他是怎么说的?
“上天降祸于许国,鬼神也对你们的国君不满意,所以假手于我这个寡德之人来惩罚他。”这是为进攻许国正名。不是我要打许国,而是上天要惩罚许国,我只不过执行了上天的旨意罢了。强盗的逻辑,大体如此。
“寡人连一两个父老兄弟都不能相安,怎么敢将讨伐许国作为自己的功劳?寡人有个兄弟(指大叔段),尚且不能和谐相处,逼得他四处乞讨为生,寡人又岂敢长久地占有许国?”这话说得极其委婉。乍一听,还以为郑庄公在自暴家丑,自我批评。仔细一想,却是在警告百里:我可是连自家兄弟都能下手的,何况你们这些外人!
“所以百里啊,你好好侍奉许叔,安抚这里的民众。寡人呢,也派公孙获来帮助你。”这是关键,给许国指派了一位太君。
“假如寡人能够得以善终,而老天结束了对许国的惩罚,愿意让许君(指许庄公)再来统治他的国家,那时候,只要我郑国有所请求,拜托你们还是像对待老亲戚一样,屈尊同意。千万不要让别国势力进入,和我郑国争夺这块土地。否则的话,寡人的子孙连自身都保不住,难道还会替许国祭祀祖先吗?寡人把你们留在这里,不仅仅是为了许国,同时也是为了郑国的安全啊!”还是拿老天当幌子,意思很明白:只要寡人不死,许国就别想闹独立。就算寡人死了,许国也永远是郑国的附庸。但凡郑国提出的要求,许国都得“降以相从”,而且绝对不允许有第三方势力进入许国。否则的话,哼哼,郑国可不能保证许国的宗庙香火得到延续。
【原文】
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曰:“凡而器用财贿,无置于许。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于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夫许,大岳之胤也,天而既厌周德矣,吾其能与许争乎?”
吓唬完许叔君臣,又私下对公孙获说了一番话。郑庄公让公孙获将部队驻扎在许城的西部,特别交代:所有的财货用具,一概不要放在许城。寡人去世之后,立即撤兵回国。
这就和对许叔君臣说的话,完全是两个调了。
公孙获当然想不通。
郑庄公对此解释:我郑国的祖先桓公从王畿东迁到这片土地上,在这里兴建城池,开创了自己的事业。然而,周朝毕竟已经衰落,我们这些周朝的子孙正在一天一天失去自己的地位。而许国,是四岳的后裔,上天既然已经厌弃了周人,我又凭借什么和许国相争呢?
林语堂曾经说过,中国的哲人是这样一种人:“睁着一只眼,闭着一只眼,看穿了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和他自己的努力的徒然,可是还保留着充分的现实感去走完人生的道路。他很少幻灭,因为他没有虚幻的憧憬,很少失望,因为他从来没有怀着过度的希望。他的精神就是这样解放了的。”
这段话,或许能够在一定程度解释郑庄公的那段话。在郑庄公的精神世界里,天命是不可违抗的。作为周人的子孙,注定是要被遗弃的。可是即便如此,他仍然要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中,尽自己所能去表演,去争夺,去书写。
【原文】
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有礼。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许无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相时而动,无累后人,可谓知礼矣。”
《左传》对于郑庄公的行为,也给予了正面评价:在对待许国这件事上,郑庄公是符合礼法的。所谓礼法,是用来治理国家,安定社会,维护秩序的,是有利于后代的。许国不遵守礼法,郑国就讨伐它,屈服了就放它一马。郑庄公这是以德服人,量力而行,相时而动,不耽误后人啊!
“无累后人”四个字,值得现代人反复咀嚼。
【原文】
郑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鸡,以诅射颍考叔者。君子谓:“郑庄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诅之,将何益矣!”
郑庄公还有一件事情要处理,那就是颍考叔之死。
谁都知道,颍考叔是被自己人射死的。
而且谁都知道,公孙阏的嫌疑最大。
问题是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公孙阏就是凶手。
于是郑庄公命令部队杀鸡杀狗,诅咒射死颖考叔的人。
《诗经·郑风》中有“山有扶苏”,其诗云:“不见子都,乃见狂且。”有人以为,这位子都即公孙阏,其人貌美,得郑庄公之宠幸(古人爱好男风,不足为奇),是以郑庄公明知公孙阏就是杀害颍考叔的凶手,却有意回护。
《左传》对郑庄公此举,当然持批评态度。颍考叔被害,是一件严重的刑事案件,怎么能够通过诅咒这样的小儿科方式来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