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份工作是私人公司编辑,我遇到人生第一个老板,他在我见他第一面让我用陕西话叫他郭司。
郭司是湖南人,走南闯北,他私下做很多书,很多书都类似在火车上卖的那种书,当然不是《知音》《读者文摘》更不是《读者》,其实说来大家都懂,不解释就好了。
郭司脾气很爆,一言不合就训人,十几年前快递不发达,发行快递特不方便,他会跟发行的同事吵,合作伙伴吵,各色排版商吵,很庆幸他从来不说我。
作为他唯一的编辑,什么书火出哪本书,作为商人他很有脑子,作为我的老板,扪心自问他对我不错。
(一)
郭司在西安有一个家,他叫她都是“老婆”,他们从九几年就生活在一起,他在一起有了十年。但是每次郭司给我说起他女儿那种宠溺的样子,另外也会偶尔提起他在湖南踏实给他管女儿的妻子,她是一个公务员。
我曾经在看完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的小说中摘抄了那句经典:
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饭粒,而红的就成了心头的珠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红的那朵,日子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是床前明月光。
郭司看完后说这个写得真好,我笑了笑,我想个中滋味他比我懂得太多。
有一段时间我很喜欢看朱德庸的漫画,各种论调我都喜欢,其中有一句:
女人一生必须决定的三大问题:(一)该不该结婚;(二)该不该离婚;至于第三个问题:该不该恋爱,则往往百分之九十九不是你自己所能决定的。
我在和同事小严和郭司讨论中,小严说郭司这过来人你就不要说这文艺调调了。郭司直接回了我一句:我觉得女人一生都在做梦,年轻的时候就做梦遇到一个白马王子,结婚后,然后做梦有一个美好的婚姻,之后又替自己的孩子做梦。
我:......
(二)
在做编辑不到半年后,我恋爱了。郭司大约听到小严跟他说了。我还是继续该加班加班,该做他交代的事认真地做。
有一天,郭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小鄢,看一个男人好与坏最本质地你只看两点:第一点,他对他妈好不好?第二点:他对他的孩子好不好。妈妈是天,孩子是根,一个不要天不要根的男人就不配当一个男人。”
听完后,我知道郭司是一个聪明的男人,也明白他对女儿为什么那么宠爱,每年在西安特别长的时间,但是每逢大的节假日,他都会陪在女儿身边,做一个称职的父亲。
(三)
慢慢地快到元旦了,郭司带着他的“老婆”与小严和我吃了一顿饭,我第一次见到她。很漂亮的女人,皮肤保养得特别好,诗经里的“手如柔荑,肤如凝脂”就形容她这样的女子了。
小严之前就认识她,见面后跟她说:“三姐,那在我竟然在三桥能看到你们几个,开车穿过大西安来吃碗凉皮的事也就你能干出来。”
她在那完全没心没肺地笑,郭司一脸的无奈。郭司还说:“每年把我家的钱一算感觉还蛮多的,可是真的一看存款就没了,一天不知道她把钱花哪去了。”
然后我看他“老婆”的衣服到鞋子到首饰都是出自西安最大商场的最新款,那一个餐厅的名字叫姹紫嫣红。
很多人说情人都是为了钱,看见她在那没心没肺,特别爽朗地笑声,无疑她陪伴郭司做了很多的事,一起有他们很多美好的时光,估计这辈子也等不来那一张结婚证书,因为郭司要当一个女孩的好爸爸。
(四)
很多人说,那人要颜值没颜值,要钱也不是我有钱,你迷他什么?可是就是有女人为他沉醉,没有证书没有关系,这辈子我最爱他啊。
我爱过就好,结婚证不重要,我与他没有孩子也不重要。世上真的有很多只为爱情活着的女子。
比如Apple, 有好的身材,有美丽的脸庞,有聪明的脑袋,外加超高的情商,生意场上和别人的老公呼风唤雨,帮他打了一壁江山。
Apple帮那个他生了孩子,买了房子,后来的后来,男人回到他的家乡盖好了别墅,他最终回到了故里,陪着他结发的妻子与儿女,与那个这辈子只能依赖他的妻子白头偕老。
Apple最后在自己的生活圈,培养好她们共同的孩子。有一些女人总是可以承担得更多,她可以进可攻退可守,她过的一天可以是别的女人过的一生,她怎么能不是一个男人心中最美的红玫瑰呢?
(五)
女人纵有千万种,茫茫人海中你我相遇。结婚,不代表你们一定最爱,不结婚,不代表他们不爱。
当男人说出“我不能与你结婚,但这一生我最爱你”,对于女人而言终究是一种无奈,是春药也是毒酒。
如果你够强大,你就当春药吧,不管怎么说娱人娱己; 如果你不强大,那么这就是你这辈子喝过的最毒的毒药,最后把自己腐蚀得连骨头都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