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情人节,我想给你给你写封情书。
我喜欢六点时刻天空潮红的晚霞,我喜欢正月期间人间燃放的烟花,我最喜欢青春时候遇见的如绿里柔波般温润的你。
是的,喜欢你已经有些年头。是的,我很喜欢,你。
既是唯一,又是之最的那种喜欢。既是初恋,也希望到白头的那种喜欢。既是年少的情愫,也是细水长流的那种岁月静好。
有人说,生命中总会出现一些人,不是必须存在,但也不可缺失。我想,在我的生命中,这个人大概就是你吧。
以前我觉得,我的生命是很长很长的,长到一只手数不过来,两只手也数不过来。后来我放弃了做这些无聊的数数,因为后来啊,我遇到了你,一瞬间,生命好像变得比数数有趣的多呢。
那是我第一次这样关注一个人,那是我第一次给一个人写情书,那是我第一次鼓足勇气告诉我的朋友我有喜欢的人了。然后第一次把你的好如数家珍一般地念叨给身边的朋友,然后第一次把你的名字写上同学录里 喜欢的人 那一栏,也是第一次像纹身一样把你融入我的生命。
我初次见你怦然心动的时候,我把自己的签名改成:若你是大海,那我便是小溪,一路向东,奔流入海。而你是太阳,我理所当然地成为向日葵,面向暖阳,不离不弃。
哈哈,就是一些,好一些这样煽情的话,被朋友看见了骂作是花痴,我还理直气壮地反驳。
我喜欢你,一直是理直气壮的,因为好像从初见的那一刻,我就着了迷;好像从决定做一个迷妹只独属于你的时候,我就没想过要放弃。
一样的幼稚,一样的喜欢。不同的是,那次是曾经,这次是如今。
以前我所理解的喜欢,就是每天每天念叨你,让大家都知道我很喜欢你。后来,我逐渐长大,岁月沉淀下我不再像开始那样盲目地喜欢。我有了自己的判断,我也看到一些流言蜚语,但我总能根据我对你的了解,做出最正确的判断,然后继续义无反顾地喜欢着。我参考别人口中的你,我也看见自己眼中的你,然后全部成为我心中最好的你。
我开始把你的努力,你的执着,你的真诚,印入我自己的生命。像是你的努力被认可,又像是我的努力被认可,我们都变得越来越优秀。我特别特别高兴,因为我不曾因为爱情,而荒废了自己。
我把你的好,你的善良,你的贴心告诉所有人。当他们问我,你喜欢他多久了?我答,好像是三年,好像是四年,好像是三年半。他们又问,你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连年份都数不清?我说我也不知道,反正从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就很顺眼,我开始关注他的时候连我自己都没察觉出来,然后迷迷糊糊地就喜欢着,又喜欢了好久。他们笑着对我说,你简直傻到家了。
但无所谓,喜欢不就是一件又傻又蠢的事吗那我为什么要把喜欢数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反正现在呀,我铁了心,在我以后以后再以后的日子,我要天天天天天天都喜欢你。傻就傻,可我开心呀。
他们又会说,你真是痴,花痴。
其实,我是这样长情的一个人。其实,我喜欢你超过喜欢我自己。我想,等再过一些日子,等到我再长大一些再成熟一些再美丽一些,我就带上满心的欢喜,让你看看我现在阳光明媚的模样。然后继续傻乎乎地爱着你,三年,五年,十年,但这些,我都要偷偷地告诉你,不让别人知道。不然肯定又要被骂作花痴了呢。
原创/今日名某
不知年少时候的你们,是不是也如我这般,深爱着一个如绿里柔波般温润的少年,然后一起成长为如今这般美好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