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笑一下。
很好,没有鱼尾纹。黑眼圈和眼袋不是很重,几乎可以忽略。牙齿很白,暗棕色口红勾勒出了唇部的立体。皮肤白皙水嫩,看得出来平时护肤的工作做得相当精致。
镜子里穿着灰色束腰连衣裙的女人轻轻转过身,拿起靠椅上的包包出了门。
这天,她受邀参加大学舍友的婚礼。她笑着招招手,身边围了一群当年的朋友。
她从行政专员做起,如今爬上了助理总经理的位子。副业是位作家。
她,便是我的偶像。
冯唐曾说,“工作最好做你喜欢做的和擅长做的,哪怕你喜欢做的和擅长做的是码字,洗菜或锄草。” 她每年出两本书,每周写一篇专栏文章;平日里剪剪花草,做好攻略旅行至各国各地的书店,把日子泡在明媚里。这都是她擅长的,喜欢的。
她有很多我还没学会的工作方式。做事前会整理思路,尽可能找到最优方案才开始。因而她的效率非常高,甚少将工作拖至下班后,或无法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精力善用 自他共荣”是她的座右铭,也是她的常态。
下雨了包里却没伞,不小心刮到别人的车子,找不到用了好些年的水杯,网上买的衣服货不对板,国庆订不到回家的机票...... 她这些鸡毛蒜皮的不如意不比别人少。相比我小事化大,闷闷不乐好几天,她全都变成了一顿不委屈自己的美食,打出一声不过夜的释然的嗝。
也曾被强行曲解误会,恶意中伤诽谤,造成无力挽回的过错。但她不曾悲观,只是会感到不快乐。她允许自己的不快乐,却从不栽在同一个地方。
还曾连续几个月写的稿子不被收录,便积极地找编辑询问原因,耐着性子字字句句地斟酌,整篇整段地改进。一如坚持健身,零点前睡觉,从未搁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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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卢思浩《愿有人陪你颠沛流离》一书中的一段话抄在本子里,“你会喜欢一个偶像,多半是因为他教会了你以前不懂的道理,而他发光的属性是你想拥有的。最好的支持,不是多狂热,而是把喜欢的品质保留下来,让别人知道,支持他的人,是一群努力的人。”
再看看时间,快上班了。我从衣柜里拿出那条我最喜欢的灰色束腰连衣裙,在镜子前轻轻地叹了口气。拿起靠椅上的包包便出了门,里面装着熬了好几个月的晚上完善修订,要在今天汇报的公司制度。
路上很堵,周围的人都不耐烦地按起了喇叭。我过得很粗糙,仍工作在公司的最底层,处事待人还不够细密圆滑,为了屁大点事愁眉苦脸,为了天大的事几乎想死,不够坚持有耐心。而这一次我选择了打开下载好的语音课程,关上车窗,沉下心来在小小的空间里充电。
车的队伍还很长,看样子去到公司要一个小时左右。但起码,在这一点点地挪着向前中,我离那个向往中的更好的自己渐渐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