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这个周末,《刺死辱母者》持续刷屏。
当至亲之人遭遇侵害时,自己能以怎样的方式去保护他们?当巨大的凌辱降临在自己或者亲人身上时,是忍受凌辱还是挺身抗暴?这个案件带给我们的思考有很多。
关于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法律解读,关于生命权与防卫权的司法权衡,关于“公平之上还有正义”,有益的讨论也很多。而我,想重点说说高利贷。
案件是由高利贷引起,并在讨债过程中发生。女企业家苏银霞,被放高利贷者,以极度侮辱的方式追债,人们由此认识到高利贷的可恶。根据当下法律,放高利贷肯定是不合法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点毋庸置疑。
只不过,我们可否反过来想想:为什么苏银霞要借高利贷呢?由于苏银霞并没有被强迫借钱,因而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苏银霞实在没有办法,要不然企业就无法运转。借高利贷,可能是一种赌博行为;但是相比不借,代价肯定更小。
我小时候读书,家里很穷,兄弟又多,父亲借过很多高利贷,为我们交学费。为啥要借高利贷?因为该借的都借过了,实在借不到了。借高利贷虽然利息是高,但是父亲一直很感谢他们,帮我家解了燃眉之急,要不然,孩子们就没书读了。
女企业家苏银霞面对的情况,大抵也是如此。苏银霞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上能搜到的判决书,既有借款未还的,也有拖欠租金不给的。像这种情况,借高利贷也是没办法。放贷者,事实上至少帮助企业渡过了一段时间的难关。虽然最后因为还不起钱,让事情显得很悲哀;可当初要是借不到钱,企业倒闭的悲哀,大概早就发生了。
只要不是强迫交易,而是自由契约,高利贷肯定对交易双方都有利,要不然交易无法达成。放贷者获得更高的利率,同时也承担可能收不回的风险;借贷者付出更高的利息,同时也得到从别处借不到的钱。
虽然根据现有法律,高利贷肯定是违法的,但在经济学上,由资金的供需市场决定利息高低,是自由契约自由谈判的结果,无所谓合不合理。高利贷合法化,或许不好听;换一种说法,利率市场化,就满满正能量了。可是,如果真是利率市场化,又怎么能限制最高利率呢?没有最高利率,又哪来的违法高利贷一说呢?
担心高利贷合法化会推高借贷利率,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市场竞争会让资金成本趋于合理。要知道,放贷者看上去是在和借贷者竞争,其实,他是在和别的放贷者竞争;借贷者也如是。反倒是高利贷违法,非但不能消除高利贷,反而极大削弱了高利贷的市场竞争,不仅推高了利息,更豢养了暴力讨债者。
也许有人会说,扯半天高利贷,跟辱母案有几毛钱关系?关系大了。为什么放高利贷者不走合法的诉讼渠道,而要去找民间的讨债公司呢?关键原因就在于,高利贷是不合法的,通过合法途径,自身利益无法得到支持,于是只能付费给讨债公司,而后者常有黑社会背景,讨债手段暴力下三滥。
无论合不合法,高利贷其实一直都在。只不过,当合法的大门被关闭,违法的恶行更易滋生。我在想:假若高利贷合法化,或者说利率真正市场化,是否就不会有辱母案发生呢?
舒圣祥(微信公号:书生香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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