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习惯的确是逼出来的,其实我这个人不是太喜欢读书,尤其是翻阅,上学的时候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亮点,永远属于那种模拟考试上清华,正式大考落孙山的人,觉得这辈子或许就这样了吧,所以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都显得很离奇,连四六级都是踩着马路牙子过的,现在想想挺感谢那个评卷老师的。
来北京之后发现自己最适合上学的年纪应该是现在,而不是年轻的时候,反而没有觉得不好意思和一些年纪相差很多的学生坐在一个教室里。人是被逼出来的,我一直这么认为,毕业之后近两年的时间都是在迷茫中度过,一度认为自己在浪费时间,现在想想其实有些事必须经历了才能知道因果,不然你怎么会有最深刻的领悟,正所谓盖念一切众生无量劫来皆曾为己。
当时为了转行,虽然每个月的工资交完房租水电基本只够买馒头过日子了,但是有了方向,就需要去买书,似乎要把年轻时候要错过的东西全都买回来。一大堆的技术书慢慢的占据了狭小的空间,小心翼翼的看着里面的陌生领域,焦急、惊喜、彷徨、不安,怕自己坚持不下来,每天对着电脑敲打着跟自己以前不相关的知识,又多了一份动力。
坐在地铁上,公交上,翻完了一本又一本的书,时间对我这个快要奔三的人来说,显得弥足珍贵,而内心只有一个信念,我想改变。排队、买东西、超市,手里始终拿着一本书,无论是什么书,不自觉的就会去翻两下,那个时候只是为了记住。不过在大学四年,想着每天早上都会拿一本单词书去校园背诵,显得自己很努力,但坚持不了多久,在那个环境下,我更多想的是玩,手里拿本书也只是为了上课不用背书包方便一点。
很多朋友问我,你的包为什么那么重呢,到底装的什么啊,太沉了,我嘿嘿一笑说:放了防止自己驼背,背了两块砖。内心的自卑让我觉得我不敢说出来,我怕别人去笑,怕别人去议论,也许是无意之间。朋友又问,你手里为什么也拿着书啊,我还是傻呵呵的笑着,为了装。确实为了装,所以右手永远拿本书。
今天的世界,各种数码产品很多,电子书大家都很喜欢,而我就是喜欢去翻书,去闻书香,我不喜欢借别人的书看,自己的书让我有种归宿感,让我觉得里面的知识是我自己的,我随时可以去做笔记,可以去夹着自己喜欢的书签。然后不断的去买书,看到买的书出现了折角,我甚至会难受一天,心中大骂那些经销商,亵渎了我的礼物,可我从来又没想过退货,依然把他看完,把他压平,整整齐齐的放在那里。渐渐的一天发现,买的书悄悄的被看完了,也不知道那天被看完的,心里挺幸福的,因为这种莫名奇妙的坚持。我看书的时间大部分都是在路上,一段时间内同时看几本不同类型的,钻研技术的时候看哲学,细读小说的时候看经济,涉猎历史的时候看传记,很杂,很乱,就这样一个月读完了好几本书。
我大学看书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在未来能带给自己一定软实力收益,目的很明确,有一次为了喜欢的女生看书然后打算读给她听,结果读完了许多历史和经济方面的,却慢慢的忘记了开始的目的,于是就没有于是了。人或许就是这样,出发的时候是为了路上的风景,最后喜欢上追逐阳光。那个时候舍不得花钱买书,就去图书馆看,每次去都是为了四六级和期末突击,结果看了一下午的经济和历史。
慢慢的这一种习惯就这样出现了,手里拿本书。奇怪的是在家的时候我很少去看书的,一般都是听书,在家里不知道为什么看不进去,曾试图几次静静的去看,结果还是放弃了。所以就只能利用了那些碎片时间,读完了一本又一本,买了一本又一本,送给亲朋好友一本又一本。有时候出去约会,经常碰到朋友就像是唐僧一样,建议他们多去看书,嗯…要说非有什么理由呢,那就是少看点手机,少玩点游戏吧,或许让别人可以觉得你更知性一点吧。
百阅书籍的人不一定非要有什么大的作为,穷则独善其身,没有钱的时候还有书,或许是对自己的一点安慰,或许是另一种财富的积累,这种安慰和财富是任何人给不了你的,我不知道未来有一天会不会成为什么有用的人还是没用的人,但至少在活着并且坚持的时候,可以多读一点经典,享受书中带来的惊喜和感动。小时候没有别人家孩子的那么殷实,只有长大后靠自己来修补以前的遗憾。
时间当然对我来说是宝贵的,对任何人都是。手里拿本书不是什么值得炫耀或者推崇的事情,不过是当你一个人在地铁上发呆,快餐店等待,和别人约会等人的时候,也许会成为你最好的陪伴,这不是那些数码设备所能替代的。知识是人学的越多,最后发现自己知道的越少,随着自己的爱好和兴趣每天都在流失,唯一的琐碎时间也被手机替代,或许那里面有你自己的象牙塔,有你自己的大千世界,你可以快速的找到你想要的信息,但最后发现我们找不到知识的灵魂,找不到属于自己的故事,找不到那份充实与感动。
读书,你的选择和思维就你本身而言其实没有任何对错,你可以在咖啡馆享受下午茶的时光,可以在睡前微暗的灯光下翻上那么几页,在读书俱乐部里面和小伙伴分享那份书中喜悦,对你来说都是一种意境。当然零碎的知识有时候会让你变成百科全书一样的人,更像是一个字典或者辞海,却无法让你的心有太多的共鸣。书,我喜欢漫无目的的去读,在学车的时候坠入了《岛上书店》,夜晚的时候爱上了《追风筝的人》,得知自己有心脏病的时候包里放进《医学传记》。每一点知识,总有一天会变成一个面,然后质变升华萃取,有一天或许你还是你,依旧昨天的生活,但你周围的人却因为你而改变,甚至路上那些无意中看到你的陌生人。
有生之年总会有一本书陪你走过了很长时间,或许是霍金的《时间简史》,或许是余秋雨的《文化苦旅》,或许是约翰.戈登的《财富三部曲》还是当时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等等。看过或许就是看过了,或许看过就忘了,但是你思想深层的那丝记忆始终有一天会影响你的远方。垂暮之年,也许我们手中不再是十字架,而是一本感动你改变你的书,那本书只属于你自己。
对于那些悄悄而过的时间,我们无法去叹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能做的就是今天出门的时候该拿哪一本书,然后在这个忙碌城市的闲暇,留给自己一方思想的岛屿,去享受嘈杂中那份属于自己的阳光和沙滩,静静的,慢慢的,悄悄的,去让书中的文字充实与感动自己,哪怕只是那么几行维度星辰,那么几页繁华蓉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