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开车去健身房,路不远,但出于安全考虑没有选择单车出行。自从开车以来,夜路也没少开,有时候难得回家一趟,想多待点时间,又不想第二天赶早高峰上班,总是选择夜晚回宿舍,可即使司空见惯了,对这夜路上频繁晃眼的远光灯仍是深恶痛绝,有时候即使切换远近光提示了,对方还是无动于衷,脏字从心里冒了一圈,内心简直要咆哮。从自身体验来说,这些人难道不知道这有多难受吗?从生命角度说,难道他不知道这有多危险吗?
古训言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开车这些事又何尝只是远光灯这一茬,这该是说没有同理心呢?还是缺失了王阳明所说的心被蒙蔽而失了良知呢?不解的东西总有一句话来解释: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与人之间行为的差异多半是思维方式的差异,我们唯能做的就是推己及人,克己律人。
一次和同事驱车培训,同事开的车,我们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活动已经快开始了,而当时的停车位又很紧张,于是同事提议我们先进去,自己去停车去了,等了好一会儿,她才进来,说是刚才在外面被一路过的车溅了一身水,下次开车得慢点开,后半句让我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她这是在提醒自己下次别给别人带来同样的遭遇,顿时,对她的人品多了一份肯定,这不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能这么快转变角色去看问题,这却是一种长处。
关于开车那些事,还有许多不文明的现象,交通法上有的没得都有,可是准则其实只有一个,交通这件事,视线所及,不仅仅是通畅的道路,心中所想,必须有对生命的敬畏,这是一个美好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