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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上午,一个骑电动车的男子徐先生搭载着一位赵女士正常行驶在成都龙泉驿街头。电瓶车在经过道路拐弯处的时候,一辆小汽车临时停下,车门突然打开…
行驶中的车辆被旁边突然打开的车门撞到,身体会瞬间失去平衡而摔倒,后果很严重,轻则摔伤,重则危及生命。
这就是俗话中常说的“开门杀”。
当时,电动车被撞飞,车上两人都不同程度受了伤。而涉事车辆司机竟然看都没有下车看一下,直接一脚油门飞驰而去。
这是一辆网约车,车上有三名女乘客,其中一位女乘客开的车门。
看起来,它们也丝毫没有没有承担责任的想法。
摔倒的骑士要报警,这三个女子却转身就走了,其中一名女子还说了一句“找司机”…
赵先生只能立刻报警。
发生了意外不可怕,可怕的是肇事逃逸,不肯承担责任。
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不仅没下车保护现场,而且没救治受伤人员,自行离开现场,这种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根据事后发布的警方通报,肇事网约车司机姓刘,开门的女乘客姓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如果车辆停放违规,乘客开车门引发事故,应由司机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车辆未违规停放,则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比例,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如果司机履行了提醒义务,但乘客未履行观察注意的义务,导致事故发生,就应该由乘客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二,如果司机没有履行提醒义务,司机就要承担主要责任,乘客也要承担一定补充责任。
三,如果司机和乘客都履行了各自义务,还需要明确骑车人的责任。
有可能是骑车人的车速太快,甚至有可能是故意碰瓷。
出租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驾驶员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如果未履行义务,驾驶员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另外,如果是网约车,那么网约车公司或平台应与司机、乘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网约车司机明知发生事故还驶离现场,则涉嫌肇事逃逸。
目前,根据网络相关信息,事故正在交警部门处理当中,三名女乘客已找到,涉事网约车已被暂扣。
出了事故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肯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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