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故事,诸位听得不少。那些情情义义,恩恩爱爱,卿卿我我,都瑰丽莫名,根本不是人间颜色。人间,只是抹去了脂粉的脸。这是李碧华《霸王别姬》的开篇,一针见血的犀利。
四月一号,在朋友圈看到一条动态:“死亡有三重:一是身体机能停止运行,二是骨灰被送进坟墓里,三是名字最后一次被提起。所以,我们会死亡,而你不会”。深以为然。
以前不了解,只当“风华绝代”是粉丝的溢美之词,看完《霸王别姬》,才明白他担得起,当真风华绝代。“他又朝镜子作了七分脸,眼角暗飞,真是美,美的得杀死人。”这是小说里对程蝶衣的描写,什么样的美能美得杀死人?看看电影你就知道了,一个男性展现出来的风度,韵致,风情,丽的惊人。张国荣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演员了,好的皮囊和雅致的灵魂,他是艺术家。
“一笑万古春,一啼万古愁”这是袁四爷对蝶衣,抑或是他所扮虞姬的评价。不过他又加了一句“此境非你莫属,此貌非你莫有”,那么所评是蝶衣无疑。他以近乎膜拜的眼光匍匐在了这个男人的脚下,真真正正的被征服。
“你说我们什么时候能成角儿啊!”小癞子望着戏台子上的角儿,哭腔粗嘠,问他身边的小豆子。可惜,戏班子太苦,他没能熬成角儿就挂在练功的绳子上死掉了。即使后来化名蝶衣的小豆子名动京城,听见冰糖葫芦的叫卖声依然怔怔,应该是想起了他那仨大子儿,和小癞子“我要是成了角儿,天天把冰糖葫芦当饭吃”咬牙切齿的立誓。
最难熬的不是身体的摧残,挨过数不清的打,受过难以启齿的辱,他都挺过来了。但是,在长期打磨中对自我意识的戕害,才是所谓疯魔的原因。人人都说他人戏合一,哪知道背后的不得已。
“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当后来的蝶衣还是小豆子的时候,他不是记不住这唱段,那是他的坚持,是反抗,是对自我的捍卫。“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凭什么啊!所以,当小豆子目光泛着清亮的一层泪,吐出正确的唱段“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他认了,我本是女娇娥。绝世虞姬,自此出世。
在十年之后的京城,最受欢迎的戏码,便是《霸王别姬》,二十二岁的生,十九岁的旦,英雄美人,颠倒众生。
段小楼是这幕戏中难得清醒的一个人,所以,面对蝶衣“说好了要唱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个时辰,差一秒都不是一辈子”的表白,他无奈道:“蝶衣,你可真是不疯魔不成活啊!唱戏得疯魔,不假。可要是活着也疯魔,在这人世上,在这凡人堆儿里也疯魔,咱们可怎么活啊!”瞅瞅,是有多清醒,段小楼明白这时代的规则,并能主动去适应。但程蝶衣不行,他也许明白,但他做不到和尘世握手言和,他永远是云端上的虞姬。一个假霸王,一个真虞姬,一个可以在这荒谬的世道中活下去,一个注定要了此残生。
纵管他们的师傅自小提携道:“人,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到最后,似乎他们都没能成全自己。
程蝶衣死了。穿着虞姬的戏服,画着虞姬的装束,以虞姬的方式结束了自己。
漫漫岁月,茫茫人海,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泥足深陷的爱情。段小楼没有错,程蝶衣没有错,甚至菊仙也没有错,那么究竟是什么错了?可能是天命吧,“人纵有万般能耐,也终究敌不过天命。”李碧华如是说。确实没有更好的理由了。
张国荣死了。尽管很多人不愿意相信。蝶衣选择自刎,不过是太痴。他太纯粹,所谓眼中有戏,目中无人。霸王穷途末路,美人从一而终。那么,哥哥呢,那个笑得如此温暖的男子,尘世有这么多眷恋他的人,可惜,他选择放弃尘世。
演戏的,赢得掌声彩声,也赢得他华美的生活。看戏的,花一点钱买来别人炫漫凄切的故事,赔上自己的感动,打发了一晚。大家都一样,天天的合,天天的分。到了曲终人散,只偶尔的,相互记起。 其他辰光,因为事忙,谁也不把谁放心上。
哥哥不一样,他就停在那一刻,绝代风华。死亡是永恒的高潮。他不会被忘记,也从来未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