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 | 江湖的死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本文参与伯乐联合征文【品】之出走

图/红尘久客(感谢)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武林,而武林里的活物是群雄,他们作风光明磊落,行事快意恩仇。

所以在揭开蒙面黑巾之前,我还算不上什么坦荡豪杰。不过在今日的武林大会后就未必了,我将摆脱杀手的生活,做一个横空出世的少年郎,娶到梦寐以求的白月光。

我叫江壶,悬壶济世的壶。当我问起时,师父说他是在大江里救下了我,那时我在一把壶里,两岸熊熊烈火。所以师父认定我命里缺水,这也是一个杀手所需要的,时刻心如止水。

可我一直都不认为自己是江湖的一部分,我不能在光天化日下行侠仗义,只能趁月黑风高除暴安良。而这一切都无人知晓。

让我下定决心进入江湖的,是最后一次任务。我的目标居然是一个羸弱的书生,他这辈子都没杀过生,甚至连肉也没吃过。

他是无辜的,我对师父说,并把杀猪刀丢在他脚下。师父只是让我把刀捡起来,于是我最后的任务目标变成了师父。

师父的修为颇高,气息稳如明镜,招招拂湖弄影。而我青出于蓝,杀意已至臻冰,在他察觉不到时已经命中要害。师父在死前走向江中,我问为何。师父说他也是江里的孩子,他也命里缺水。

其实我已经不太相信师父,我连他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在武林大会上,我将多年的成果陈列在饭桌上。为非作歹的江湖败类、强抢民女的人贩奸商、欺压百姓的贪官污吏......他们有的只剩森森白骨,有的刚刚腐烂生蛆。

可这次的武林大会不同以往,没有刀光剑影的场面,只有令人疲软的茶香。直到我摆上一颗带着乌纱帽的头颅,那几个与盟主谈笑风生的人才注意到我。我手里这颗脑袋上的官帽,和他们脑袋上的一模一样。

确实是些臭名昭著的大奸大恶之徒,敢问少年何门何派?盟主打了个哈欠问道。

没门没派,自学成才。我手拿杀猪刀,站在比武擂台上。

盟主满意地点点头,他说,也是,自古英雄不问出处,来来来!

我以为,在他承认我的侠肝义胆后,会欣然接受挑战。然而他在擂台上动用深不可测的内力,竟是为了吸两把空闲的椅子进场。于是历来龙争虎斗的比武大会变成了轻松惬意的座谈大会。

我以为我们的江湖远在官场之外,可如今那几个皇权特使却在群雄面前宛如宾客,我不服。而盟主却说我太年轻,还说我们的江湖是天下,在这个天下里有国家有战争,我们不能只待在某个角落里行侠仗义,我们需要有个心怀天下的胸襟。

我想过我可能会在今日被人打败,但没想到我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我不敢望她,自古英雄配美人,可单凭那些战利品没用,没人知道我是以怎样的手段拿到的。我需要在今日成为一个让败者佩服的强者,不然,我没有勇气告诉她我是谁。

我对他们说,我叫江壶,后会有期。不能在武林大会上一举成名,便只能去江湖上闯出名望。事情白天做,夜里要睡觉。

不出几日,我就得到第一个成为侠客的机会。

一伙土匪掠走了某个村庄的粮食,不过他们不该带走那个风韵犹存的农妇,她在马车谷堆中的挣扎引起我的注意。

我将她救出来后跟她说,告诉你的乡亲们,是江壶救了你,还拿回了你们的米,这架马车就当是我这个侠客的仗义。怕女人不识字,我将我的名字刻在马背上。待农妇驱马而去,我将那群不省人事的土匪摆放整齐,准备用杀猪刀来个干净利落。

第一次在白天诛杀恶贼,我有些激动,我知道我破戒了,拿着刀的手有些颤抖。不过我开始有些讨厌师父了,心脏的狂跳让我从未感到如此真实地活着,就像新生儿呼吸第一口气息,不过不同于稚嫩的啼哭,我已经学会用更丰富的表情来面对这种刺激。新的我在此刻诞生。

正当我准备享受这个仪式,几个扫兴的家伙来了。我认得他们,是嵩山派的几个头牌弟子。为首的那个也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青年才俊,他说,江壶兄,这些人不能杀。

为何不能?

他说现在是非常时期,这些恶徒要被发配到边疆保家卫国,是很宝贵的人口资源。所以他们有可能活下来是吗?我问他。他又说,给别人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也是一名侠客应有的宽容。

我不能去跟他们辩驳,不然,我与名门正派发生口角的消息很快便在江湖上流传,他们有三张嘴。那个土匪头子在被他们带走时,坏笑着看了我一眼。我知道那种笑容的含义,他一定在心里发誓会做出让我后悔的事。他奈何不了我,但可以屠戮那妇人的村庄。

收心的感觉很不自在,就像是强行再把脚塞进幼时的布靴一样。束缚是一种柔软的疼痛,我以为只会在黑夜里的面巾下才能感受到,原来白日的阳光也会成为透明的盘丝。

我只能暗骂倒霉,非得去酒馆里吃上几坛才能解闷。

我喜欢酒馆里的那个说书人,他说话虽是口若悬河且添油加醋,却在抑扬顿挫下铿锵有力好不畅快。有时借他嘴中的寸劲儿我干下一碗酒,并弹给他几块赏钱。

我不再乔装某位少言寡语的富家公子,将那把杀猪刀狠狠插在木桌上,对店小二说,好吃好喝的伺候。我很早之前就想这么干了,我要将酝酿许久的豪迈在今日绽放,不再谦谦有礼地细嚼慢咽,要大块吃肉大口喝酒。

可这说书人似乎不太领情,我从未见过他口吃,这是他第一次扭扭捏捏。

我听了他许多年,从未怀疑过他这讨饭的本领。在以往,他讲到侠客们的壮举时,总是双目凌厉,昂首挺胸,一副慷慨正气。而说到奸恶们的下作勾当,又挤眉弄眼,将鼻子缩得又肥又短,连从唇齿间憋出的飞沫都流露着鄙夷。也常常掩着嘴诡谲地向人悄声透露,江湖上又有什么风言风语,或是哪位老前辈的一些红尘往事。

他懂得讨取客人们的好奇,也能呼唤出大家心里的激愤。他就像一个驿站,把江湖的来信念给百姓,带着亲切的乡音。

而现在,他显然做不到这些了。

他居然开始讲起皇室起源,讲起他们征战疆土时的英姿。他还讲到了军民是如何相亲相爱的,在尸横遍野中相亲相爱。他又把天子与百姓比喻成鱼水,鱼在水中拉屎,能让水质变得更为肥沃。很显然,他在融洽矛盾这方面还不够圆润,总被自己的舌头绊到,听得人们意兴阑珊,徒留他一人自娱自乐。

可他仍然在那里独自讲着,卖弄浮夸的眉目。我扔出几块铜钱,说,真没劲,换一个。他看了看那几块铜钱,“哼”的一声,从胸兜里掏出几块碎银,去掌柜的那里换了大鱼大肉。他又对我“哼”了第二声,便自顾吃了起来,自始至终没有理睬过我赏他的钱。

我还期待他把我的名字说得神采飞扬呢,真该死,他哪里来的钱?

这顿酒菜不好吃,我还被噎到几次,如鲠在喉之时,想必跟这说书人一样。我们都被一只大手握住喉咙,逼我小心翼翼地吞咽,逼他驯服口舌上的不羁。

说书人从今往后便真的开始说书了,说的是皇帝写的书,书上都是皇帝的事。而皇帝的事高贵,不能容忍茶余饭后的消遣,可又要叫人记得深刻,所以说,这说书的更像是在教书。

说到教书,我就不得不去拜访一位教书先生了。他叫李太墨,除师父以外,他是第二个对我有救命之恩的人。

那年我十二,在夜里追杀一个有娈童癖好的淫贼,他当时手里挟持着两个学童,趁我大意之时用暗器射残我的双腿。他奸笑着说,真是送上门的意外收获。

这时李太墨捧着一本书缓缓走来,他翻开第一页。我记得他当时念起关于道德经的文字,之后他问那淫贼,你可知错?那淫贼说,我去你妈的!接着李太墨又往后翻,念了一页论语,再问,你可知错?那淫贼骂道,我是你爹!

之后李太墨每翻一页,那淫贼便骂一句。直到他哀叹一声,翻到最后一页,那一页没有文字,但闪着寒光,它是一把杀猪刀刃。当我看清那把刀时,它已经染上血液,躺在书本里纹丝未动。

再回头看那淫贼,月光照在他身上,旁边的空气凝结成了白霜,他的脖子上有圈细腻的裂痕,血液已经凝固在伤口上。他僵在原地,至死都在保持着愤怒的表情。

李太墨问我是不是也很愤怒。我说是,嫉恶如仇是侠客的本分。他觉得我和别的蒙面杀手不一样,我心里的水太少,所以我火旺。我以为他在贬低我的功力,没法做到像他那样杀人于无形。

他说刚才那淫贼不是主犯,他本身没有那样的癖好,我们冤枉他了,他只是替京城里的人办事,不然,早就被江湖义士正大光明地给做掉了。

这话什么意思?我听不太懂。他说他的意思是我很弱,但江湖需要我。

他让我去他的风骨大堂念字,我说我识字,毕竟记住目标的名字,是杀手的文化底线。不过我确实记住了那把杀猪刀,我一定要学会它。

可他非得让我从头学起,他说只学残页的话就会走火入魔。就像如果我不学最后一页,就会成为那淫贼背后的主使。如果只学最后一页,我就是那淫贼本人。

我拒绝了他,嫌弃那道德经太长,临走前他只是教了我一首诗,开头好像是“床前明月光......”。

李太墨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教书先生,此后我便一直以为,书堂书院也是某类江湖大派,书本中最后的那把杀猪刀就是门派绝学,教书先生就是掌门人。不过名门正派历来规矩多,那杀猪页前面的字便是教书派的规矩。而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呢,我猜一定是被逐出师门的弱鸡。

没错,我一直以为教书先生教的是武生。

后来,我曾在白天去过一次风骨大堂。不过没有直接进去,那里简直太没牌面了。牌匾上蛛网密布,堂门被风吹得摇摇欲坠,发出骨骼折断的声响。果然很有风骨。虽然嫌弃李太墨啰嗦,可好歹他也算我救命恩人,我不能让他待在这寒酸之地,必须给这里充一充门面。

我现在钱攒够了,不过我来晚了,这里已经被翻新得颓气全无,甚至算得上风雅。循着郎朗读书声,发现这里的教书先生早已换了模样。那人的衣着白白净净,倒是配得上这里的清高,不过他唇上的两撇细长胡看得我心里膈应,尤其是他在说话间不时揪捏一下。他说他叫吴太清,李太墨那个乡巴佬已经被他赶走了。

吴太清说,这李太墨就是糟蹋地段糟蹋人才,这么多年教出来的都是歪瓜裂枣,没一个榜上有名的,这学子若是没有成为国之栋梁的鸿鹄大志,不就只能在江湖上落草为寇了么?教出这么些扰乱国安的蛀虫,我要是他,早就惭愧得回家种田去了。

我拿起他的书本,翻到最后一页,第一行写着商君书,我看不太懂。我问他,不教杀猪刀了么?他说,文人不杀猪,太残忍,我们只教养猪。

我很想杀了他,但这样没有武德,我已经不是杀手了,他又是个只能教出弱鸡的人,他肯定也是个弱鸡。而大侠不杀弱鸡,大侠只能同情。

不过这吴太清既然是个弱鸡,他又是如何赶走李太墨的?

在报恩无门后,命也活不踏实,钱也花不安分。我知道这些我拥有的,都不能完全算我自己的,可李太墨已经找不到了,这份亏欠感会折磨我整个余生。大侠应当有恩必报,我需要找到李太墨的替代品,总之不能把那些钱留在自己兜里。

很幸运我找到了,一伙苦力正扛着木材步履蹒跚,一步一个血脚印,监工拿着鞭子驱赶着他们,时而有人倒下。看到有人倒下,监工抽得更狠,越狠越有人倒下,越倒下越狠。看他的嘴脸恨得咬牙切齿,好像他的宝贝鞭子被那些肉体给欺负了一样。

我夺过监工的鞭子,模仿他的手法抽在他身上,不过没见到他打死人,我也不好将他活活打死。他踉踉跄跄地一边走一边骂,你给老子等着!

这些苦力生来就在建造宅邸,但没有一处是属于他们的。苦力们很害怕,他们欠一个员外的钱,他有他们的卖身契,而我这样会害他们没命。我说,我给你们还钱。在散完财后,我让他们记住江壶这个名字。

然而,这些苦力还没自在地走出几步,就被几个武林中人将钱夺了去。这些人轻功了得,交手几个回合后,居然发现是紫林派的招式。她们其中一人用紫竹宝剑指着我说,我认得你,在武林大会上,你不尊重武林盟主。我说,我在行侠仗义,这些苦工很可怜,那个监工很下贱。

她们不信,欠债还钱,无钱卖身,天经地义。我跟她们说,我就是来帮他们还钱的。她们却认为不能让这些苦工自由,不然他们整天游手好闲,时间久了必然会惹是生非。我很好奇,她们明明也是大侠,为何帮着那个员外说话。她们说贾员外爱国,而这些贱民不会。

这时贾员外坐着轿子赶来了,跟她们的严声厉色相比,贾员外明显和蔼可亲得多。他吩咐这些紫林侠客将我的钱还给我,还想招揽我到他的府邸当练功教头。我很纳闷,别人还他钱,怎么还不高兴?

他说,这些苦力要是自由了,等那些蛮夷打过来,就会变成奴隶。我说他们现在已经是奴隶了。他摇摇头,说这不一样,他会将建好的府邸卖给乡豪土绅,那些钱会分出一部分上交给朝廷抵御外敌,而这些苦力不会,他们只会自顾活着,没什么忧国忧民的觉悟,要是战争打到这来了,这些苦力又要为异族卖命,到时候可就连民族的荣誉也没了。是不是奴隶取决于他们的主人,而我是在帮他们保住仅有的财富,那就是我们中原人最后的尊严,他最后强调道。

我辩不过他,只是问了他一个问题,贾员外,您说朝廷的钱重要,还是他们还你的钱重要?

他们没我有钱很重要,他说。

紫林派的弟子们护送着贾员外离去了,还带着那群没迈出几步路的苦力,他们被镣铐拴得整整齐齐,监工的鞭打声更大了。我盯着手里失而复得的银子发呆,突然想起紫林派的门规,就是终身不得成婚,而那些一身正气的女侠们,一个个都大着肚子呢。

我突然怀念以前做杀手的日子,虽是名不经传,却也杀伐果断。如今在江湖上束手束脚,怎么以前就没发现呢?还是说这江湖只容得下掩去锋芒的我?

其实不然,这些日子遇见的侠客不少,他们的手脚算是无拘无束,可以随意地阻拦我。我还真不敢跟他们起什么冲突,他们的理由光明伟岸,容不得人去质疑。

我思量着我的侠义与他们有何区别,得出的答案是他们要更坚定一些,他们信仰着某种规矩,这种规矩正不正确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都认可。小到被欺负得不敢抬头的百姓,上至各派掌门与武林盟主,他们似乎签订了某种神秘契约,按照上面的章法办事,时间久了便约定成俗了。

我只信仰自己的性情,但我的侠义行为不在他们的承认范围。我想,如果我答应当贾员外的练功教头,应该算是能加入他们的契约名单里。不过我不喜欢这样,我喜欢随心而动,讨厌约法三章,那可比闷沉的面巾要窒息多了。

很遗憾,我在后来的日子一直活在窒息中。有时我甚至怀疑他们是对的,那些看起来明显违背侠客精神的行为,他们以极其复杂的道理自圆其说。而我稍稍作出一些见血的举动,他们又以不得伤人性命这种单纯的理由指责我。他们对自己的解释千丝万缕,容不得人去抽丝剥茧。而对我的批判出口成章,被百姓们传得朗朗上口。

我几乎快觉得那些习武之人皆是书生了,他们像苍蝇一样惹人烦,却披着一个无辜的身份,让人不得不忍受他们。

就像我在刑场的断头台截下一个四岁的囚犯,他们骂我是外域奸细,只因那孩童是异族遗孤;我剿灭某个盗贼老巢,他们质问我为何不报官,并怀疑我独吞赃物;我将一个都督的文书公之于众,告诉百姓们官兵又要在哪个地方征收补给,他们说我泄露朝廷机密;我揍了某个村中恶霸,他的县老爷爹团结乡亲们将我赶走,说我破坏邻里关系;我在野外独自练习刀法,他们说我意图谋反,所有习武之人都要在当地登记,才能获得刻有“正派人士”的腰牌。

他们无处不在,只要我一出手,就立马有“江湖豪杰”制止我的“恶行”。

我终于放弃在江湖上追求名声显赫,我的行侠仗义已经让我臭名远扬。我第一次在酒馆里听到我的名字,那说书人的表情很是嫌弃,在那一刻他仿佛又找到了拿手绝活。我隐匿在一旁听得万分有趣,这是一顿还算畅快的酒菜,每一口都要笑呛。

我终于下定决心去找我心中的姑娘,一无所有地去。

她那天没有穿着她门派的服饰,而是绒领鹰裙,颇有一副异域风情,还哼着一首听不太懂的歌谣。

其实我和她没有发生过故事,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我只记得年少那场迷离梦,醒来时我便多比以往多了一种感觉。那种感觉像是为她而生一样,光是看上去第一眼,我都快要打起哆嗦了。

我向她表明了心意,我没有寄托太多期望,毕竟在江湖上我的名字不太好听。然而她却跟我说她也是,她也做过那样的梦,在武林大会上看到我时,她也打了一哆嗦。不过我来晚了,她被朝廷派出关外,嫁给一个叫什么汗的男人,据说这样的话百姓就会过上好日子。

可不可以不嫁?我问她。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她坚定地说。我说我们也是民,她摇摇头,说国在前面。我不太明白这两个字的先后顺序,我只知道那边的人她肯定不喜欢。

她拿出一瓶粉色的药剂,说,我问过薛神医了,我对你只是喜欢,我去了那边以后把它喝了,我就能明白什么是爱了,我和那边的大汗才是命中注定。

我说,你现在把它喝了,也能和我命中注定。

她不信,喝了以后面色潮红,把我压在地上,很难为情。我跟她说薛神医在骗她,和我远走高飞吧。她答应了,并让我等一下。

她拔剑自刎后,对我说,作为侠客,我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我的爹娘与师父,就当我跟你走了吧。

我找到姓薛的,质问她作为一个医者,为何拿那催情药骗人。她正在收拾自己的药罐,像是要离开江湖了。

她说她现在不是什么神医,是御医,她要赶去皇宫里侍寝。她还说自己只能在江湖上开两副药,这两副都是春药。一副女人喝,喝了会对不该动情的人动情。一副男人喝,喝了会臣服不该臣服的人。

这春药不是她主动开的,而是许多人求着她开,不然他们会很痛苦。等这药在江湖上流行已久,她才发现再开其它的良药会相冲,人会暴毙而亡。所以出于愧疚,她自己刚刚也喝了。

如果你感到痛苦的话,我也可以为你调一副,她说。

雨天,我看到泥潭里倒着糜烂的马车,那农妇的尸体还未被野狗啃光。我不知道这个不幸的女人又碰到哪伙贼人,死马的背上泥泞不堪,已找不到我名字的痕迹,而一旁扔在地上的追捕令牌上刻着——赃粮充公,私吞者,杀无赦!

我为这匹马感到委屈。

我拿着薛御医开的药,告诉自己很多遍,喝了它便能在江湖上平步青云,不用再被心中的火焰灼烧,做个讲公序良俗的侠客。江湖本身就是如此,只是我做杀手的时候误会了。我只是看清了真实的一面,我需要做的只是接受它,顺从它,并成为它的一部分。滔滔江水逆游而上,何苦呢?江壶不顺着江湖漂泊,怕是只能困在毫无意义的孤独之路。

我捏碎薛御医开的药,只告诉自己一遍,江湖或许从来都是这样,但江湖不该是这样。我的怒火给了我力量,这股力量不允许我臣服,或是在牢笼里躺出得意来。我得时刻记住自己是屈辱的,唯一活着的理由便是抗争,我应该创造一个我所理解的江湖。对于现在的江湖,我需要做的就是改变它,守住它,让它成为一片净土。侠路漫漫,舍我其谁?

杀!

那些道理阻拦不了我,我以手中的杀猪刀与他们辩驳。我不再需要得到别人的承认,那样做是杀死自己。如果不想杀死自己,那就得杀死别人。看似我在主动出击,实则我是在保护自己。

既然做不到名震天下,那就雄霸一方。很快,一名姓江的大魔头便流传在江湖上,天下群雄闻我名无不恨之入骨,百姓见状亦趋之若鹜。我终于明白,虽然他们杀不死我,但他们能杀死侠义,侠义由他们定义,我被摆置在癫狂的那一方。

他们的想象力天马行空,给我冠上诸多罪不可赦的头衔,不过他们忽略了百姓。百姓只会怕我,并不太懂得恨我。由于我身上的罪名都是宏伟广大的,与“小民”二字有些疏远,所以百姓只是嘴上仇恨我几句,表明自己的立场即可自保。

我利用这一点自立门户,我的门派叫壶派,最开始只有几个徒弟,不过我的“罪行”唤醒了更多百姓,他们意识到自己生长在家国荣誉的对立面,他们的小幸福与那些伟大光的精神背道而驰,于是纷纷加入到我的门下“自甘堕落”。不过听外面说我们是邪教歪派,于是为了迎合外界,我把壶派改为了胡派,一派胡言的胡。

为了提高我胡派弟子的自信心,我跟他们说,你们都是正经的武生,外面那些侠客打不过你们,他们只是练武的书生。我们割据着江湖中一小块地方,不断地为自己正名。每到一块新的土地,我们都会杀掉或赶走道貌岸然的地头蛇,夺回侠义的解释权。

我打下了江山一角,缺一个美人作伴。我想起一位青楼女子,只是因为她和她有几分相像,所以在我的记忆里,只能留给她退而求其次的空间。

然而江湖上已经没有青楼了,听闻之前,官府说要整顿江湖风气,不少朝廷命官在这里夜夜促膝长谈,只为劝这些风尘女子从良。据说这些青楼姑娘们执迷不悟,不过很快她们便得到了报应,接二连三地死于花柳病,一座座青楼也随即倒塌。

我找到她是因为一只野猫,当时它正被一群江湖侠客们缉拿,误入到我的地盘。我从它憎恶的眼神中了解到它的野性,饿死的野猫心甘情愿,哪怕已经奄奄一息,也要低吼着蔑视妄想驯化它的奴隶们。

他们说,这是她新驯养的一只宠物,而她现在是某位钦差大人最宠爱的偏房。

我抱着野猫找到她,我要带她走。她拒绝了我的提议,她爱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她在炫耀她的荣华富贵时,故意将耳朵上几对硕大的玉环摇得叮当作响,时而在我眼前走几步婀娜的步伐,露出那双小巧精致的三寸金莲。

我轻轻一推,她便摔倒在地上挣扎半天,那双小脚像极了猎物慌张扑腾的小蹄子。我说我有钱,跟着我一样可以锦衣玉食,还有自由。

她哭了,说我是个坏人。她走到如今这一步很不容易,她讲起她和姐妹们如何被选到这座宅邸,又是怎样通过心计与背德,一步一步赢得老爷的青睐。她好不容易才将自己变成别人喜欢的形状,而我的出现却否认了她所有的努力。

她说她只是一个平凡的人,只能按照别人的正确走下去,她没有判断的权利。她只能对自己的过去忠贞不渝,这是她唯一能守住的价值。她希望我离开,因为按照她的计划,她就要当上正房夫人了。

她在死前看着我怀里安分的野猫,先是露出嫉妒的不甘,最终随着一声哀叹,她舒展开痛苦的眉头,在脸上绽放出满足的微笑。我明白了,她从来都知道什么是正确,这只野猫就是她在江湖中的模样。

我把野猫带回去,跟徒弟们说,从今往后它就是你们的师娘。有些跟我亲近的徒儿问我,师父,您不是喜欢狗么?我说,我做杀手的时候确实爱狗,但我在江湖上更需要猫。

我为她感到悲伤,悲伤的不在指她一人,而是千千万万的青楼男女,都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成为提线木偶,把那些细丝奉成信仰活着。有些本来就是,可以心无杂念地纵享沉沦。有些本不是,吃了薛御医的春药便学会了逆来顺受。

时间久了,那些细丝便被误解成他们身体的一部分。倘若我斩断这些细丝,他们便全然失去了活力,垂头丧气地,或是撒泼打滚地,埋怨我只能带给他们虚无,并再去寻找别的能操纵他们的东西。他们就像她一样失去了野性,他们的灵魂默认在别人那里。

所以我必须加快势力的扩张,但这皇权就像一堵可以推动的墙,每当边境传来噩耗,这堵墙便要让外几分,向江湖挤来几寸。终于在某天我们彼此碰撞,它察觉到我是块硬骨头。于是我的胡派遭到正视,他们倾举国之力来剿灭我们,打着平息叛乱的旗帜。

最开始我们的敌人都是中原人,他们说我没有民族精神,外敌当前还要窝里斗。后来蛮夷打过来了,我们的敌人就变成了蛮夷。再后来,蛮夷和中原人组团打过来了。我问他们,你的民族荣誉感呢?他们说我是分裂分子,说我是搞血统歧视的异端。我才知道蛮夷已经一统中原了。

我觉得他们的一生真的很累,先是宁死不屈地反抗征服者,吃了败仗后,又忙着向征服者表达自己的忠心耿耿。我没有怀疑过他们在热血上弄虚作假,事实上,令我心灰意冷的正是他们热血的纯度。他们思想的源头只是一个座位,位子上的人成王败寇。

我解散了胡派,我也败了,能做到的仅仅是独善其身。他们给了我选择,让我忘记现在的名字,做新帝王的独家暗器。我觉得我的新名字不太好听,我还是喜欢与世为敌的感觉,于是又做起了杀手的活计,在月光下的静谧中,用杀猪刀继续刻写着江湖。当然,我也在被追杀的名单上。

我有些想念师父了。

不知这是第几个充满自信的杀手找到我,看来皇帝的悬赏越来越高了。

不过这次是个老朋友,他是我年轻时放过的一个任务目标,他是那个书生。他说他落榜后,就去当了一个小兵,现在混得不错,不过要想后半辈子悠然自得,还差我这颗人头的钱。

我说,你这书读得不够好,再回去多练练。他笑着说,杀手,你老了。

他右手的虎口有灼烧的痕迹,这说明他练得是火系功法。而我相反,水克火,我赢定了。我拿出锈迹斑斑的杀猪刀,将它捧在掌心里。他也拿出了自己的武器。

随着转瞬即逝的炸裂火光,我的胸膛感到一阵灼热,它钻进我的体内,又将我的五脏六腑冷冻成冰。我问他,这是什么功法?

他说,火铳神功!

他摸了摸自己的头顶,像是发梢触碰到什么东西,却只看到那比以往更加明亮的月光。光本无形,因念而动,七月里的飞霜漂浮在他四周,在他脚下凝结成一块束缚之地,他慌乱地耸动自己的双腿,却依然是狠狠地扎根在原地。最终他绝望地放弃了,低着头准备定格在这冰冷的结界中,洁白的雪花点缀在地上,他看到一张女人的慈容,随着冷风的舞动在冲他笑,他隐约听见一个声音,那声音说,孩子,娘不怪你,吃吧,好好活下去。他突然感到体内有一股暖流,从喉咙发紧,让鼻子发酸,在眼睛里闪烁。

他说他其实吃过肉,是人肉,他娘的肉。他问我,这种外冷内热的功法是什么?

我说,静夜思。

他又问我为什么不杀他,我说我不是杀手,我是一个大侠,我不后悔我的决定,也不想输给我的师父。

他说他不想帮朝廷做事了,打算当一个教书先生,不过他需要一个新的名字,所以想问问我的意见。我用最后的力气跟他说,就叫李太墨吧。

我叫江壶,悬壶济世的壶。江湖已经死了,但江壶还活着。我的肉体已经死亡,但我被李太墨写进了书本里。

我知道师父一直都在保护我,保护我心中的火,但我不后悔我做出的每一个选择。我也知道看到这里的你们,心中也有一团火。

我们常常为了自保,去当一个默默无闻的杀手。但我们终究不得不去入世,让这火光发亮,不然便失去了蛰伏的意义。

书的前页描绘着人间桎梏,而最后一页,既是选择,也是分别。若是没有手起刀落的觉悟,自己也会在不觉间身在其中无法自拔,成为那随风而去的一部分。唯有拿起那把杀猪刀,才能带着火从书本里杀出来。

我们要让世人看清处境,救他们于水火之中,将我们的江湖一字一字念给他们听,不过光靠我做不到,我一个人的声音太小。

我已经歇斯底里地绽放出我的光芒,等待着你们与我相聚,届时你我会变成世间的底色,滋养出一朵朵向阳花,那会是一个真正美丽的江湖。

所以答应我,不要让我孤独,不要再让我死在文字里,一起做个大侠,光明正大的,好吗?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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