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收集作者 2016 年 11 月期间的一些或成熟的或不成熟的想法。
字数约 2450 字;阅读时间约 10 分钟。
如有争议,你是对的。
1.
我突然想到,经常有媒体报道有驴友徒步迷路,不是驴友伤亡就是政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救援,我们的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地谴责驴友不负责任,但我们是否应该想想,亲近自然是人之本能,如果能在我国壮美的荒野多建立起香港那样完善的步道系统,还会出现这些事故吗?
——《中国国家地理 · 十月特刊 · 漫步中国(上)》
2016年11月1日23:16:15
2.
小时候真的不懂,以为全天下最有趣的事情应该就是看电视,或者读有插图的故事书。不懂得父母大人朋友几位围在一起聊天怎么就那么有趣,还可以一聊两三个小时,不累!当然,若有茶点则更佳。
现在当然懂了。
- 特别是有十多年的老友约了你在某个周末一起去他家晚餐,然后喝茶、聊天、看球;
- 特别是有兄弟即将出国工作了,然后从另一座城市赶过来想要见上一面、喝上几杯;
- 特别是不在同一座城市的老友也会在工作之余来个电话互慰:上次一别,一切可好;
- 特别是大学室友做实验到夜里八九点之后还提着榴莲或小酒来你家找你小酌侃大山;
- 特别是,你下班后不回家,而是去蹭导师开的会,尽管你已不再是主角而是老人了;
- ……
太多这样的老友、挚友了,没能一一列出来。
那,我们继续聊呗,继续侃呗。时光永不眠、伙计不散场。
2016年11月6日23:49:28
3.
晚上八点左右,工程师小 K 写好了一批代码——今晚加班的小小成果——他迅速地在终端窗口上敲了几行命令作提交。屏幕黑底白字不断闪烁滚动,趁着这个间隙,他穿过办公室,走到另一头的饮水机倒了一杯水。「要是提交以后,CI 没报错我就回家了」,他边喝边想。然后他走回工作台,屏幕上没有报错,提交结果一切正常。「完美!」他于是吹着口哨、收拾好桌面和背包,扯下套在椅背上的外套回家了。
2016年11月10日23:51:18
4.
和爱人一起听了一场张学友的演唱会。只能说,有些东西,经典的,就是经典的。
初次接触张学友,大概是小时候,老爸会放他的歌,设备则从家庭音响、电脑功放到车载音响都有。当然,老爸听的包括但不限于张学友,有时一张光盘会有多位歌手。而如果你有这种从小学时候就在你爸车里、在客厅、在书桌旁一直被循环某位歌手的歌的经历,那么日后你会喜欢上那位歌手,也就不足为奇了。
那种感觉是:你干着你的活儿,背景音乐是他某首你不知道名字的歌;小学的你,学东西记东西都快,你爸只消把一张碟循环个三五遍,那里面大多数你都会记住了、甚至会唱了(即便是并非母语的粤语也都会了);就这样,不知歌名,但朗朗上口的歌词和旋律,深深在藏在你的那段记忆里。
而等到你知道歌名的时候,则可能是各种场景:要么是当年同学之间的交流,要么是从报纸的娱乐版块,要么,是要到长大后互联网比较普及时,你突然想起某句歌词,你在搜索框里随手一输,经历一定的检索历程,你才会知道的。
我也有极富浪漫主义的朋友,一同去咖啡馆里闲谈时,听到店家某首背景音乐(通常就是那种小时候耳熟能详但不知名的港乐)很熟悉,他直接会招手向店员询问:「你好,可以告诉我这首歌的名字是什么吗?」虽然,我则是那种比较独立的工具主义者,倾向于默默记下某段关键歌词回去自己动手搜索的,但看见此情此景,我也莞尔:「探索的方式不同,但心中那一种情结,该是一致的」。
一种情结。虽然,你对于那些歌曲,也不一定是多么「喜欢」,但那种感觉,属于一种特殊的时代印迹。就像,现在听来《不得不爱》、《老鼠爱大米》、《童话》,好遥远了,暴露年龄。至今你多听了那么多东西,鉴赏能力肯定也提高了,听过歌词写得更好的、编曲更有层次的、器乐演奏和唱功锤炼更有技巧的;但你很难评价过去那批歌水平怎样怎样。
那时意识超前的歌,会有,能经得起时间考验而流传为经典,但经典终究不多;大多数的流行音乐都昙花一现,因为市场、听众的鉴赏能力和口味节节攀升。就像在 70 年代大都是黑白电视一样,但现在能看彩色的了,谁还愿啃黑白?
但毕竟被你听过,不是?时代印迹,就这么简单。
所幸,那会老爸有意无意给我甄选的那批歌曲,质量、品味大多都很不错。年轻会探究很多新鲜的东西,尝遍硬摇、朋克、金属、嘻哈、后摇、电音等一票特立独行的精神鸦片之后,偶尔听回那片有时代印迹的音乐:经典港台、国摇、曾经的流行,像拿到一张时空船票,欸乃小桨,一路撑回那座粤东小城。
2016年11月13日23:34:57
5.
多数人 25 岁就死了,一直到 75 岁才埋。可我不愿意这样。
2016年11月15日16:38:51
6.
香港,海港城港口。冬,阴有雨。
我和爱人静静地站岸上,对面停靠着一艘游轮——银影号 (Silver Shadow)。我向她科普我所知道的有关游轮的一切,并告诉她我很想陪她有这么一次游轮之旅。
此时,侧舷的某个客房阳台,出现了一位大胡子中年船客,他从客房内部走出,站到阳台的躺椅旁边,在他懒洋洋地躺下之前,他向我们招手,爱人也用招手回应,我也微微相视一笑。
那是个很神奇的时刻,也是国际大都会才可能有的某种浪漫传奇吧:那个大胡子船客和我爱人招手的时刻,其实是世界上两个截然不同的灵魂,在一瞬间的接触通电。
原本,大胡子叔叔在他的国家(兴许是阿根廷?荷兰?希腊?澳洲?)生活了 4、50 年的光景;爱人与我,是在某 粤东小座城度过了人生的前二十年,又挪到省城开始年轻的人生篇章。
只是在某次旅行中,某个相同时刻、相同的空间,就像双曲线离得最近的一点,有了这么一次招手、一次触电。但那之后,太阳照样升起。我们和大胡子叔叔的太阳,却是不同的。双曲线,再度远离,各有各该过的生活。像爱人后来对我说的:「素昧平生的两个人,彼此人生中的交集,也就是这短短几秒。」
但,仔细一想,这真的就是人生:你和谁,不是两条各自渐近又渐远的线呢?无外乎中间那段共享的共同时空多或少而已。我们常说某些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我们常说某些事某些人「一切随缘,不必勉强」,这样听起来的确有些悲观,但也非常现实:机缘际会,各有所终,总有一别,长短而已。
所以我说,我算是那种很少会后悔过什么的人。因为,你跟另外一条线,不外乎都能抽象为二元:既已远离,不如放下,各有机缘,你后悔干嘛?还在共同的时空的,就让我们好好珍惜吧。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热爱生活。Viva la vida. [剪刀手]
2016年11月26日23: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