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弱的烛火“哔啵”一声,又暗下去几分,书生放下手里的书卷,伸手去剪烛芯。他已经很困了,剪完烛芯没注意,直接揉了眼睛,把灰给揉进去了,顿时被刺激得眼泪直往下掉,因祸得福的是,人倒是因此清醒了。
其实他没必要熬夜,寒窗十载,每一卷书都已经看过千八百遍了,方才翻的那一卷,光是封皮就补过十几次,临行的前一夜,实在用不着再这么苦熬细读。
但他是个很较真的人,只要是应该读书的夜晚,再熟悉的内容,他都会细细地再看一遍。
第二日,天蒙蒙亮的时候,书生便牵着自家蔫头耷脑的瘦骡子上路了。这是家里唯一的牲口,好在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这回带上它进京赶考刚刚好。
要带的行李都在睡前理好了,清晨街道上只有几个卖早点的在支摊子,大家都是十几年的街坊邻里,都知道他要进京的事,一个个热情地往他怀里塞粗面馒头。书生讲话文绉绉的,婉拒不了这些猛烈的热情,好在他的坐骑识相——或者说只是馋得慌,一个骡子大开口叼走三个馒头,街坊的热情便立刻由塞馒头转移到了训斥它没规矩上。
就在这当口,打西边急步走来一小娘子,粉黛娥眉,那轻盈飘逸的衣袖前后摆动,仿佛都散着香气。
这小娘子正是城西贾秀才家的闺女,多少人为见她一面特意来此打尖住店,可以说她靠容貌拉动了这巴掌地儿的GDP.
书生一门心思扎在书海里,十二分的不近女色,却也是知道这位小娘子的——倒不是因为人家长得好看。贾秀才是办私塾的,书生小时候没钱读书,就厚着脸皮,老跑去墙角旁蹭听,没多久就被贾秀才发现了。贾秀才却也惜才,不但不赶他,还让他进屋跟大家一起读书。日子久了,书生也看见过几次贾秀才的女儿,自然认得这位大恩人的女儿。
却说小娘子行色匆匆,身边也没个丫鬟跟着,不知所为何事。书生正犹豫着要不要上前一问,东边便突然涌出一伙儿人,个个武打的身段,为首的更是格外高大结实,瞬时便把小娘子围住了。
小娘子似是很紧张,捏着衣袖,表情都僵硬了:“你们是谁?要做什么?”
为首的混子笑嘻嘻道:“这位姑娘,我瞧你长得好看,跟我挺般配的,便随我回家如何?”
其他几个混子闻言也叫嚷着瞎起哄,小娘子被围在这吵吵嚷嚷的人墙里,吓得动弹不得。
在场仅有的几个街坊见他们孔武有力,也不敢贸然行动,便只是在一旁干看着。正在这时,人墙边上却传来了书生文绉绉的声音。
“让一让,让一让。”
他原想极具气势地直接冲到那混子头儿面前,然而书生确实是个标准的文弱书生,怎么也推不动人墙,只得忍着气让人家先给他让个道儿。
混子头儿见了书生,却也不意外,饶有兴致地一笑,等他开口。
书生果然极其符合他的期待,张嘴便和那戏文上一样:“青天白日的,你怎可做出这等强抢民女的龌龊事,真是叫人不齿!”
混子头儿挠挠下巴:“龌龊吗?”
书生咬牙切齿:“龌龊至极!”
混子头儿继续道:“叫人不齿吗?”
书生痛斥:“叫天下人不齿!”
“是吗?”混子头儿恬不知耻,笑嘻嘻道。
书生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便是一阵天旋地转,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被扛大米似的扛在混子头儿肩上了。
“你……你这是作甚……”
“反正恶事已经做了,抢一个是抢,抢两个也是抢,何不多抢一个?”
这话说得理直气壮,书生闻言,不知是被气得还是倒栽葱的姿势太晕眩,只觉得眼前发黑,绝望得很。
书生被扛在肩上,小娘子被围困在中间被迫往前走,就连那傻瞪着眼的瘦骡子都有人牵着,一群人就这么浩浩荡荡地劫走了两人一骡。那书生也不知是被扛得脑充血了,还是方才气愤太过,耗去太多精力,竟然半道就睡着了。
待书生睁眼的时候,天色已亮堂许多。他发现自己正睡在什么松软的物什上。他迷迷瞪瞪地眯了会儿眼睛,感觉到自己睡在草垛上,转过头,看到了自己的瘦骡子,再看,便发现混子头儿竟然就坐在他身边,正在拿他的干粮喂那蠢骡。
“你别!你糟蹋粮食!”书生立马清醒了,一个鲤鱼打挺抢回了仅剩的干粮。
“瞧你这骡子瘦的,你就不……”混子头儿说到一半,停了,因为他想起书生也瘦得很。
方才扛回来的一路,他一直在想,原来书生比看起来还要瘦,怎么一个男的,能轻成这样。
混子头儿沉默片刻,大咧咧往草垛上一倒,顺手抽了根草叼在嘴里:“得,赶考去吧。”
“什么?”书生还在心疼他的干粮,闻言一愣。
“赶考啊,你不是要进京赶考吗?”混子头儿拿了根草逗骡子,那骡子也是个吃里扒外的,直接亲昵地用脑袋去蹭混子头儿的手掌。
书生看得来气,刚要牵起骡子就走,突然想起什么来。
“贾姑娘呢?她在哪里?”
混子头儿乐了:“哎哟,你没忘啊?”
书生懒得理会他,只道:“你放了她。”
混子头儿起身掸掸衣服,漫不经心道:“这你就甭管啦!”
书生是不可能不管大恩人的女儿的,不说是贾姑娘,路上随便谁被掳走,他都不会就这么不管的。
他看着转身离去的混子头儿,握紧了骡子的缰绳,道:“我去报官。”
混子头儿站定了:“你认得路?”
书生环顾了一圈,这地方遍布零碎的枯草,除了他们站的地方突兀地立着一间茅屋,一垛稻草,就再无其他带人气儿的东西了。
“城南有山,城东有河,此地既无山川,亦无河流,且野草枯黄,是以离水源远,去南去东。方才你劫持贾姑娘时,初至卯时,而现下日头东升,约莫辰时,这一个时辰的工夫,是走不到城北的。去北留西,此地乃城西郊外。”
书生一番如此这般地解释完,才惊觉自己傻得很,跟这强抢民女的地痞流氓费什么口舌。那混子头儿意味深长地看着他,看得他心里发毛。
“你倒是清楚这是什么地方,那你可清楚,这地方人迹罕至?”
书生皱眉盯着他:“什么意思?”
“荒无人烟的地方,”混子头儿笑眯眯地靠近他,“最适合杀人灭口了。”
而后书生只觉得脖颈被猛拍了一记,整个人便昏昏沉沉,醒不过来了。混沌间,只觉得有人把他抱起来了,这回还好,是打横抱的,不是倒栽葱了。那个人轻轻揉了会儿他的脖颈,又在他耳旁絮絮叨叨,说他缺心眼,说他把报官什么的话摆在明面上说简直就是讨死,说世道是何等超乎想象的险恶……听得他心烦意乱,只想一巴掌把这叨叨不停的蚊子打跑。
书生再醒来的时候,已经赶了一半的路了。
一驾马车上,紫檀的案几,苏绣的车帘,座位上都铺着软垫,整个透出一种贵到超乎想象的气场,比他那三步歇两脚的骡子舒坦不知多少,前面还配了个专门的车夫。书生揉了揉隐隐酸痛的脖颈,才逐渐从这车夫五大三粗的背影看出一丝眼熟来——那日自己被扛米袋似的扛了一路,左右跟着那混子头儿走的,都是这么个莽夫式样的身形。
他道是那混子头儿想灭他口,手误没杀成,现下这是叫了个手下把他拉去坟岗扔了,便憋着气不敢作声。
孰料那手下是个耳朵属蝙蝠的,头也不回地说:“公子您醒了?”
“……嗯。”书生瑟瑟发抖。
“公子放心,已赶了大半的路,还有两日便可抵京,误不了您的。”
书生从话里听出几分出乎意料的苗头,赶忙抓着话问,“去京城?”
“对,老子……在下时常往来京城,这段路熟得很。”手下稍一松懈就现了原形,赶紧改口。开玩笑,头儿勒令自己言行举止都要注意,万不能吓到这位公子,要是出了岔子自己可别想再跟着头儿混了。
不过话说回来,头儿怎么眨眼的工夫就瞧上这么一位文弱书生了呢,真的是大佬心,看不清。
“那位贾姑娘……”
书生见此人说话和气,便试探到。要是那混子头儿真把贾姑娘绑回家了,自己说什么也要回去的。
“头儿说了,只要您安安稳稳进京赶考,便保她无事。”
书生沉默不语。哪有这样儿戏似的担保,倒叫他信也不是,不信也不是。
那手下当他不信,赶忙又画蛇添足:“我们头儿向来说话算数,您这会儿去京城,肯定什么事也没有,要是回去,那贾姑娘倒是保不齐会出什么岔子。”
书生不动声色地皱了回眉。
这话说得不厚道,跟威胁似的,可见脱离了头儿的交待,手下自行发挥就很难保持质量了。
然而这地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除了信他,也没什么旁的办法。书生带着一肚子憋屈的火气,还是进京赶考了。
他原是平淡而稳妥的性情,八股文作得规规矩矩,也并不出彩,现下被混子头儿这事一搅,心里团着一股怒气,竟使文章也写得灵气许多。
待书生回到县城,已是个把月后的事情了。他发挥出色,虽然名次并不靠前,但也考取了进士,赐官县令,算是荣归故里了。
书生回去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听贾姑娘安好否。
下属答:“贾姑娘早在一个月前就大婚了,掐指算来,正是县太爷您进京赶考的时候啊!”
书生一愣,然后怒火就蹭蹭从心底蹿起来了,他气得在衙门疯狂暴走五百个来回,拍着桌子让下属赶紧把那挨千刀的混子头儿逮回来。
下属出去好半天,答:“报告县太爷,属下掘地三尺,找不到此人啊。”
书生无言以对,决定自己上门。
他原觉得自己当初没能救下恩人的女儿,现下不把混子头儿捉回来,是没有颜面去拜见恩师的。然而此刻迫不得已,也只能借着谢师的名头去逮那泼皮无赖。
待他厚着脸皮,敲开了恩师家的大门,却发现站在贾姑娘身旁的那位新晋夫君,是个未曾谋面的陌生小伙子。
什么情况?
书生在贾家寒暄了半天,满脑子都是一个疑问。
混子头儿呢?
书生从贾家告辞的时候,贾姑娘和她的夫君格外热情地送了他好一段路。
几番客套,这对小夫妻才终于站定了,然后贾姑娘四顾无人,竟从衣袖里摸出一封信来,递给了书生。
那信封上的字秀气得很,显然是人家姑娘亲自写的。
书生擦擦汗,看了眼杵在一旁的小伙子:“这这这可使不得……”
他还是个情场新手啊!这种上来就当面NTR的事,他做不来的啊!
贾姑娘却是个机灵的,见书生不收,反问道:“你不是想知道那混子头儿去哪儿了吗?”
书生被戳穿心事,面上都是热的,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方才他在贾家,还以为自己寒暄得很自然,想不到那点偶尔蹿出来的失神全被人家看在眼里了。
贾姑娘把信往他怀里一拍,笑道:“看了你就知道啦!”
而后携着她的夫君,甜甜蜜蜜回家了。
贾家有女,容貌昳丽,琴棋书画,无一不佳。
假的。
贾姑娘从小就在用生命书写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她学琴的第一天,便把琴弦弹断了三根,毁琴无数后,父母没办法,把她送到弹棉花的奶奶家,总算是安分了下来;画画上倒是很有些天赋,但专爱画美人,而且千年难得一画,在市面上颇有些有价无市的意味;书法练得勉强能看,尚未学得精髓,便胡诌是自成一派,干脆放飞自我了;四书五经读了个囫囵,便偏锋走剑搞起了创作,尤其爱写些不入流的地摊话本。
贾姑娘这封信写得很诚恳,上来就以痛定思痛的态度陈述了自己的真实情况。书生看完开头,把信合上了。
那些在私塾的日子,几个闹腾的同窗总能搞到一些珍贵的话本,还本着大公无私的态度在塾里大方传阅。书生是不掺和这些的,但有一次,话本意外传到了他手里,他耐不住好奇看了两眼,立马被里面大胆的描写臊得面红耳赤,觉得整个话本都烫手,赶忙丢给其他人了。
那时候,贾姑娘也时常同他们一起玩,有时会问起最近在看什么书,几个平素最没正形的学生都会正儿八经地回答,大学、中庸……毕竟那可是仙女似的贾姑娘,不能被那些话本玷污的。
……帮帮忙,你们看的话本都是她写的啊!
那个你们口中又能画又能写的神秘的“西贝公子”,就是贾姑娘啊!
书生沉默片刻,喝了三盏茶,深吸一口气,终于鼓起勇气,又打开了信。
就这样,贾姑娘快乐地生活着。这时,一个十分关键的小伙子登场了,他是个开书铺的,最初就深深地被贾姑娘的小黄本……啊不……话本所折服,堪称资深老粉。小伙子心想,这就是我的命中挚友啊!于是写信相邀,想与其来一场老司机交流会。
贾姑娘如约赴会了,小伙子这才发现,这位命中挚友,是位小娘子。两人十分心大,依旧愉快地交谈了一番。而后又经过几次书信往来,命中挚友便质变成了命中挚爱。
就如所有狗血的话本一样,他们的爱情受到了长辈的阻挠。
贾秀才态度强硬:“就这么个穷小子,这么巴掌大点的书铺,他根本没有能力把你的小黄本推广开来!”
不仅言语上反对,他还行动上反对,找了媒婆,开始为贾姑娘物色靠谱的大户人家。
贾姑娘急得很,正在这时,她想到了一个能救命的人物。
混子头儿。
混子头儿其实不是混子头儿,他原是一个无父无母的流浪少年,靠着天生的那点机敏四下讨生活,还顺带收了一箩筐小弟。
自从贾姑娘开始搞文艺创作,流浪少年便与其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那些画作、话本,都经由少年的手推广出去,而时不时的读者来信、东街裁缝铺或者西街豆腐摊的商业合作,就由少年带回来。
可以说是非常标准的古代经纪人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初瘦小的少年也成了青年,变得结实高挑起来了。于是当贾姑娘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受到阻挠时,她便征得当事人同意,结合人物特征,紧锣密鼓排了一出戏,让青年扮演成混子头儿,把自己强行掳走,而后自己是回家还是回哪儿都不重要。这世道这么重女子名声,这么一来,就没人敢来结这门亲事了。
此时亲亲心上人再来登门求亲,老爹怕是点头都来不及哟。
“强抢民女”的当天,一切都如同预演般进行,直到书生意外出现。
书生就着摇曳的烛火一闭眼,原来他才是身在戏中而不自知的人。
还信誓旦旦说什么去考试就放人,呸,没一句是真的。
然而他揣着满腔复杂的情绪,在看到信的结尾时,心态还是崩了。
“注:对了,你大概还不知道的,怡红楼、莺花巷广为流传的曲儿都是我老爹年轻时候写的。”
贾秀才在书生心目中的恩师形象轰然倒塌。
……原来你们贾家是祖传的老司机啊!
新县令获得了一致好评。
书生打小就是这儿长大的,当地的优势和欠缺都一清二楚,上台几项改革措施,分寸都拿捏得格外准确。
这么忙了一阵,他几乎快忘记有混子头儿这么号人物了。
可“几乎”这两个字终究不够彻底,总是让人在不经意的时候,毫无防备地如鲠在喉一番。
混子头儿——或者说伪混子的那位青年,他在做了强抢民女的恶行后声名狼藉,在县城里混不下去了。毕竟为了达成目的,了解真相的只有他自己和小夫妻,连书生也是后来才从贾姑娘那知道真相的。
贾姑娘后来又与他当面聊过一次这事。她说现在想来仍旧很愧疚,虽然当时就知道这件事之后,扮演恶霸的那个人肯定没法继续生活在县城里了,也再三向青年确认过,而且青年拿到丰厚工钱的时候还没心没肺挺开心的。但怎么想,他们夫妻仍是因为个人私事严重影响到了另一个人的生活,再多工钱都弥补不了。
书生原只觉得那混子头儿吊儿郎当的面目可气,后来得知是假装的,仍有些膈应,却从没想过这些。那次谈话后,他对那青年的印象也变得复杂起来,每每走在街上,看着熟悉的石板路,潺潺蜿蜒的河流,跟老街坊问候的时候,总不由得想到那个不在这座城的人,总会疑惑那青年是怎么想的,又是如何割舍得下这样的生活呢?
隔三差五地想一想,逐渐就积累成了惦记。
他仍旧在找青年——以讨回骡子的理由,不过不再让属下找了,而是闲下来的时候,自己四处随意地找找,也没指望这么瞎找真能找着人,只拿来当打发时间的法子罢了。
那是一个雨后的下午。
雨不是什么大雨,淅淅沥沥下了几点,地也没怎么湿,只勉强把绿叶洗净了。书生闲来无事,便打算去城南登一回山。
下山的时候不太顺利,来时的路中央横了一条绿皮蛇,书生盯着看了半晌,还是决定退回去绕道走。然而这一绕,就有点“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的意思了。
月上柳梢,书生站在四面八方都一样的林子里,按着饥肠辘辘的肚子无处落足,正在沮丧不已的时候,忽而听得面前传来脚步声。他抬头一看,一个高大结实的黑影迎面走来。
书生:“……”
这个身影,他见过的。
书生拘谨地坐在木桌前,青年已经炒了两道素菜,煎了条红烧鱼,现下还在里头忙碌,不知是打算捣鼓出怎样一桌满汉全席来。
偶遇青年后,才知道他一直住在南山,自己搭了个木屋,种了一溜儿的菜,养了一圈鸡鸭,过得倒是自得其乐。
书生看着面前的饭菜,想了又想,还是局促地开了口:“那个……那什么,挺丰盛的了,你别忙活了。”
青年又端出一碗榨菜肉丝蛋汤来,看书生还是那样坐着,无奈一笑:“让你先吃着,等我做什么,别是饿傻了吧。”
他放下汤,顺手摸了把书生清瘦的脸庞,手指还带着汤碗的温度。他倒是没觉出什么,但书生冷不丁被发烫的手指一碰,只觉得触感格外明显,越发不自在起来。
青年看着书生终于拿起筷子吃饭了,想:怎么当了县令还是个兔子胆儿,得亏自己大晚上的一时兴起去溜达了圈,把人给捡回来了,不然这一晚上指不定吓成什么样。
书生吃了会儿,总算把饥饿压下去点,便想毕竟是青年请的饭,自己总该找些话头,便开口道:“我去城……”
他原想说我去城西找过你。那片荒草遍地的郊外,他去过好几次。话至一半,突然别扭起来,连忙一个大拐弯:“我……我的骡子呢?”
这可真是一个极好的话头。
好在青年没觉得这上门讨债似的问题有什么不妥,话里带了点笑意:“你这骡子装了个猪八戒的魂儿,种的萝卜都孝敬它了,还偷吃了我不少瓜果,一会儿我带你去看看。”
书生闻言也笑了,气氛顿时轻松了不少。两人又聊了聊贾家那对小夫妻的近况,青年对贾姑娘向书生透露真相的行为予以了义正言辞的谴责,不过书生瞧他还挺高兴的,像是在心里给贾姑娘疯狂鼓掌的模样。
青年拿出自酿的米酒,给书生倒了一杯,也给自己倒了一杯。
书生也不推脱,品了一口,接着先前的话题,状似无意问道:“你演完那出强抢民女,就来南山了?”
青年道:“是啊。”
书生又问:“拿了工钱,也不先潇洒一把?”
听得这话,青年心里一紧,他细细观察书生的表情,却看不出什么端倪,便指着身后木屋胡诌道:“全用这儿了,不飘风不漏雨,三百年不走样。”
书生瞧了眼那只能说是勉强不倒塌的简陋木屋,没戳穿:“大手笔啊。”而后话题一转,聊起了最近实施的几项改革成效如何。
青年暗松了口气,放下心来,与书生聊了会儿治安城改,冷不丁又听书生问道:“我进京那辆马车,是怎么回事?”
这个回马枪杀得他猝不及防,哑口无言。
书生见他张了几回嘴就是说不出话来,便替他说到:“我去查过,包一辆那样好的马车,而且连包几天,开销可不小。”
青年心中大喊不妙,面上仍在装傻挣扎:“啊?是吗?”
“你原替贾姑娘做事,是挣了一些钱,可手下吃住都要花钱,也剩不了太多,”书生面上仍是淡淡的,话里却步步紧逼,“包车的钱,哪来的呢?”
“钱是……咳,”青年实在扯不出什么淡,干脆耍赖,“那车不是我包的。”
书生看了眼强装坦荡的青年,又把话题方向一转。
“贾家在城西,我住的是城南。当日我就觉得奇怪,贾家小姐怎么会一早跑到城南来,后来问她,她说,”书生望着青年的双眼,“抢人的地点是你定的。”
青年无计可施,本着坦白从宽的原则自行补刀:“时间也是我定的……”
他又想起那日在城西郊外,书生向他分析位置的模样。时至今日,人还是这个人,气场却终究不同了。
俗话说社会是染缸,果然不错。十年寒窗苦读都一个样儿的人,才步入社会一年,变化就这般大。
少年留意那个站墙角的小孩儿很久了。
小孩儿衣服是破旧的,还不合身,看得出和他出自同一门派——没爹没妈流浪儿派,但给人的感觉却和他不同。
他们这批流浪儿,打小为了吃上一口剩饭,被迫学会了看人脸色,说讨巧话,五六岁的时候,就具备了成人都不一定有的圆滑。更有甚者,从小靠偷鸡摸狗活下来的,被他收入麾下的时候,即便每天伙食都有保证了,还是改不了顺手牵羊的毛病。外貌、衣着、尊严、品行……这些在生存面前,都可有可无。
但那小孩儿不一样。
他的衣服破旧,但是洗得很干净。头发大概还不会梳,只是披着,却也是干净顺滑的,脸庞和双手也清清爽爽,不像他们个顶个的鸡窝头,一手一个泥巴印。
他还听课。
少年想了想自己麾下的得力干将,有三个能打架的,两个会骂人的,一个懂开锁的,却从未有一个识字读书的。他看那小孩儿瘦小的身子缩在墙角听课,天天如此,突然就觉得,应该让他去屋里,和其他孩子一样听课。
他想的第一个办法,是掉钱。
读书人嘛,大概是有些气节的。少年这么想着,觉得不能直接把钱塞给人家。他把跑腿挣来的铜板用布包起来,在小孩儿面前走了个来回,十分自然地把钱袋子掉人面前了。
小孩儿果然第一时间发现了,并且毫不犹豫地捡起了钱袋,追上大步离去的少年:“小哥哥,你的东西掉了。”
少年:“……”
于是他想了第二个办法,是个损招儿。
贾家仁爱是出了名的,少年决定不要脸地利用一下这点——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找机会报答回去就行了。他差遣手下专往新开张的铺子跑,去捡没炸掉的零散炮仗,而后十分缺德地每天往贾家墙根炸几回,连着几天,没把人炸出来,老是把小孩儿吓哭。
少年见不得小孩儿掉眼泪,犹豫着要不要换个法子,正在这当口,贾秀才总算是出来了。
贾秀才这几天总听到炮竹声响,出来一看,却见了个眼泪汪汪的小孩儿。
这么一来,总算是把小孩儿送进学堂了。
再后来,贾家那条街上又有人养了条大狼狗,见人就叫,凶得很。少年又开始替小孩儿发愁,每天起早替他去赶狗,可谓是和那条大狼狗结下了不可化解的深仇大恨。
再后来,小孩儿一天天长大了,越发像个文绉绉的书生模样,也越发不用他暗中瞎操心了。直到听说书生要进京考试了,他回忆起那匹瘦骡子,摸了摸下巴。
替贾家做完事估计也见不着面了,那就最后给人弄辆车吧,他想。
夜晚的山林温度很低。
方才书生吃饭的时候,青年拿出了自酿的米酒,邀书生共饮。他平时是不喝酒的,此刻贪图饮酒后的温暖,便也难得喝了几杯。
而逼问青年的时候,正值酒意逐渐上涌,因此格外不留余地。
青年却是不知道书生的酒量,只觉得那双盯着他的眼睛分外明亮,叫他不得不心虚地移开目光。
“去年的事了,君方才一番问话,条条缕缕分毫不错,莫不是想我想了一整年?”青年想,推是推脱不掉了,干脆说些昏话,把话头引开也好。
然而书生仍旧目光清亮地看着他:“是。”
青年心跳一乱,他不明白书生是怎么想的,然而自己却先胆怯起来,不敢追问下去,于是继续信马由缰地扯淡:“县太爷日理万机,怎地在我这么号小人物上空耗时间,不值当的。平日……平日又是工作、又是应酬,很忙吧?”
“小地方,没什么应酬,成天也就是那么几件琐碎的事,不忙的。”书生终于垂下目光,又自饮了一杯酒。
“成天就是工作?不去追求心仪的姑娘吗?”
“没有。”书生茫然道。他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听青年一问,才忽然觉察自己二十来年的人生里,好像还没出现过一个令他动心的姑娘。
青年扯了这么几句,绷紧的心总算是舒缓了些,又随意问道:“那朋友呢?或者往日的同窗?”
“……没有。”书生从来只以书卷烛火为伴,虽然与同窗相处得都不错,却也没有什么堪称朋友的。而除了私塾,其余称得上“熟人”的也就只有街坊邻里了。
这么一想,书生顿觉自己活得颇为失败,仿佛除了读书,他的生命里就不曾出现过一个具有独特意义的人了。他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喝闷酒,喝到第三杯的时候,突然灵光乍现,从遥远的记忆里,拎出来一个格外鲜活的身影。
“还是有一个的,”他高兴地对青年说,“是在我上私塾的时候。”
“朋友吗?”青年原只是一门心思转移话题,现在瞧书生兴高采烈说起旁人的模样,忽然又莫名觉得很不是滋味。
“不是朋友,正相反,”书生却这样说,“我小时候没钱念书,就在贾家墙外偷听,谁知有个小混混不知看我哪儿不顺眼,老拿炮仗炸我。”
“……”
“我比他小,也不敢说他,只能被炮仗吓得直哭,”书生讲到愤慨之处,把酒盅往桌上一放,“这还没什么,你知道更惨的是什么吗?”
“……什么?”
“他那连环炮仗把贾先生炸出来了,于是我这个偷听蹭课的就被发现了,要不是贾先生人好,那我真是要无地自容了。”
“咳,贾老先生人是挺好的……”
“是吧,可是这小混混实在不怎么样,你知道吗,他还欺负小动物,那时候有人养了条狗。我每天去上学,每天啊!都看到那小混混在跟狗对峙,你说一个人他是怎么做到天天跟一条畜生不对付的呢?我真的到现在都想不通他是怎么回事。”
“想不通就别想了吧……”
青年望了望头顶黄澄澄的明月,又低头给自己斟了杯酒,想,就这样吧,也挺好的。
“还有啊还有啊……”
书生还在一旁细数那位童年阴影小混混之恶事一二三四五,越说越气,仿佛往事历历在目。青年看着好笑,连忙给他顺顺背,哄道:“是吗,那他可真是太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