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的一个产妇,胎儿过大难产,被丈夫拒绝剖宫产,最终爬上窗台跳楼身亡。
今天,朋友圈一直在刷着这个新闻,看完后不禁令人毛骨悚然。同时,又令人深深的惋惜。一直在倡导提升女性地位,可又有多少女人能为自己作主?女人的生命难道就如此的轻贱吗?
当然不是!!!你可以救自己!!!
郑重说明:只要产妇有剖腹产的指证,可以由产妇本人自己签字做手术!!!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
无论婚后身处什么样的家庭,女人都应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职业,可以要求不高,但一定能养活自己。这样,你才有仰望天空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