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当前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关注力度也不断加大,为了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按75%的优惠政策,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由火炬中心组织建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www.innofund.gov.cn)已经正式上线运行。
正式通过自我评价、公示、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够获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优惠啊,税务机关每年会定期落实。(简直不要太棒)
再插句嘴:”在小编看来,参与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势显著,通俗点来说这就像一个圈子,只有在这个圈子里的企业才能最直接地接触到多种科技优惠政策获取支持,如果不进入这个圈子的话,那只好在外围翘首以盼了您说是不是?”
那么本期将会通过“评价办法、评价指引、评价系统、问题建议方面”给您好好展示下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相关内容:
首先看下《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我们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有个整体的把握,这块我们重点了解下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第六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1.2职工总数≤500人、年销售收入、资产总额≤2亿元。
1.3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1.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0分。
评价指标(第七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1. 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20分)
B. 25%(含)-30%(16分)
C. 20%(含)-25%(12分)
D. 15%(含)-20%(8分)
E. 10%(含)-15%(4分)
F. 10%以下(0分)
2. 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6%(含)以上(50分)
B. 5%(含)-6%(40分)
C. 4%(含)-5%(30分)
D. 3%(含)-4%(20分)
E. 2%(含)-3%(10分)
F. 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50分)
B. 25%(含)-30%(40分)
C. 20%(含)-25%(30分)
D. 15%(含)-20%(20分)
E. 10%(含)-15%(10分)
F. 10%以下(0分)
3. 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A. 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
B. 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
C. 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D. 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
E. 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
F. 没有知识产权(0分)
注意!!!符合第六条中的1.1~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2.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2.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2.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相关指标说明在这里!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的说明:
1.企业科技人员是指企业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2.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3.企业研发费用是指企业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具体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有关规定进行归集。
4.企业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5.知识产权采用分类评价,其中: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Ⅱ类评价。
6.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指企业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标准化组织等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中排名起草单位前五名。
7.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包括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工程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省、部)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省、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
其次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引》
(这里需要说明下,《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引》是为了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而制定的,因此这里会将“评价办法”中的指标再详细说明)
组织和实施的主体分别是科技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参与企业。具体的评价条件和指标您往下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