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姑且写写对文字表达的看法吧。
最近一段时间,算是看了不少新人新作,可不知为何,不论故事本身好坏,小说中人物情感如何,总是感觉不到那种‘小说感’。到底何为小说感呢,这问题恐怕是因人而异的,就我个人来说,大概会给出这样的答案来。
首先文字这一表现形式是极为传统的。在没有收音机、电影和电视之前,我们为了将亲身经历的事情记录下来,文字是不可或缺的记录手段。
最初的最初,我们给那些有固定特性的事物起了名字。石头、水、风,继而用量词来表达量的叠加,叙述也许在那时还仅仅是这样简单的句式。
“今天我看见了很多水。”
也许人们明白什么是水,因为他们知道水的性状,是我们每天都必不可少的。人们感受得到河水从指尖流淌而下,也感受得到它流过喉咙的清凉。文字是用来完全反应现实的一种手段,这种手段所反应出的现实有固有的特性。
在这里,不得不提某种称为‘通感’的东西。
当看到身旁有人吃酸梅子的时候,自己也会流下口水。然而视觉是不会感受到酸味儿的,换句话说,虽然视觉不会传递酸,但通过看,我们一样感受到了吃梅子时的酸。文字的表达也是一样,描述时候如果仅仅以旁观者身份去看,固然也能表达出一定效果。但我们本身在看小说的过程中,就已经在看文字本身了。
很多小说里,有着很不错的画面感。透过文字,我的大脑能自然地想象出一幅画面,然而这种透过文字的,单纯的看是远远不及看电影或者看图片来的实际。这是文字之于图片和电影弱势的地方,而硬要用弱点去和别人优点比,到最后只会让读者感觉不伦不类。
记得有一种说法,‘如果把人想象成一个漆黑的箱子。我们从箱子里经过蜿蜒的镜片反射看到外部世界,通过管道闻到气味、尝到味觉和听到声音。那么,什么才是我们真正的自己?’
这里,且不说现实世界,我们还是聊回小说。
对于一个小说作者来说,在他所营造的世界中,读者就是这个‘真正的自己’。他们通过文字看到世界,通过文字来听、闻、尝,甚至是通过文字去触摸小说里的事物。他们有手有眼睛,也自然有耳朵和鼻子。但是在读故事的那段时间里,他们就是被锁在黑箱子里的人。而这个黑箱子,就是我们常说的叙述视角。
当以第一人称为视角的时候,读者几乎必须感到主角所经历的一切才能感到真实。我们可以用五感,和通感来快速使读者入戏,让他觉得自己真的就是故事里的一个角色——就像我们真的以为自己是一个人类并且活着一样。
电影往往是第三人称的,当摄像机拉得距离主角一两米远时,我们会因真实的画面和声音产生代入感。好电影的花式切镜头能创造相当程度的代入感,火爆的特技,宏大场景都会让人酣畅淋漓。
但是这一切如果都换成了一部小说,就会发生本质上的不同。读者被困在一个黑箱子里,通过文字,他看到和电影一样的东西(显然,这个纯视觉的表现是小说的弱项,但它自然不会是不存在的。),听到角色的对话。刮起了大风、爆炸、落水、主角求救的呼喊,场面不可谓不宏大。
但是风不仅仅是应该刮起来,刮只是形容了它的开始。真正的风应该或者轻抚或者刮得人生疼,从温度来说,它应该使人冷或者热,从视觉来说,它应该卷起落叶或者吹落桌子上的纸张。吹动树叶时的沙沙声是风,翻开书的哗啦呼啦声音也是风。甚至有些风还有着味道,刮起了什么样的风?咸腥的海风。
爆炸、落水、呼喊,所有发生的一切对于读者应该有更加明确意向,如果站在当场的是你,你会感觉到什么?
从最初有文字记录的时候,人们说:
“我感受到大的风。”
到现如今,用文字来叙述事物这件事,实际上是在不断完善和进化着的。
读者在看小说的时候,不应该觉得自己像是在看一场电影或是看一个漫画。当然,有时那样并不是最糟糕的选择,但是想想吧,文字能做到什么,而它的限制又是什么?
我选择写小说,而不是其他什么创作形式(比如说绘画、拍电影)并不是因为学不会,或者得不到机会去尝试。同样,我不选择去钻研摄影,只是因为它们所表达的东西并非我所喜爱。
我喜欢文字,喜欢它所能表达的,而其他形式远远不可及的那一部分。在这里,文字是最好的表现形式,无可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