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期间,我也曾有过创业的梦想,也因此结识了一些很是不错的同龄人,勇哥就是其中之一。
刚认识勇哥的时候,我大一,学着自己不喜欢的机械,他大二,学着自己不喜欢的版画。他从上大学开始就做着销售,刚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好像是一个落在人间的小太阳,永远充满着激情。那种热烈的,干劲十足的生活态度,一度让我觉得十分耀眼,想要向着这样优秀的人靠近,却又觉得被他光芒照耀出了自己的缺点,不敢太过靠近。
我大二的时候,勇哥创业了。我看着他毅然的拿着自己存下的十万块钱,在一间14楼的20平米小屋开始了自己的事业。看着他四处寻求能接受自己拿小额订单的代工厂,看着他带着西服一个学校一个学校的跑,希望能把自己的西服卖出去。
再后来,我看着勇哥慢慢有了志同道合的团队,有了第一个分店,有了各个学校的销售小团队。一次我和勇哥聊天的时候,我问他为什么会想起在学校卖西服,他和我说了这句话:久利之事勿为 众争之地勿往。我笑着问他:“你现在做的不算众争之地吧。”
不算,至少现在还不算,他是这么说的。
临近毕业,我再次找勇哥聊天,勇哥身上的光芒不再那么刺眼了,他有些疲惫。我一直是一个旁观者,看着勇哥创业一年多,遇到过一些跟风者,恶意竞争者。但都没能做多久,就被勇哥强大的执行力和销售能力干掉了。直到如今看到勇哥,我心里才闪过一句话,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勇哥累了,激情也没以前那么足了。我问他:”如果再选一次,你会创业么?” “估计我会找个公司上班吧”他这么说的。
久利之事勿为 众争之地勿往。这句话是曾国藩说的。 前半句是说世界上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也不可能有长久获利的事情,如果有,那就是骗人的不要去。后半句是说大家都去争抢的利益,你就不要去争抢了,因为那肯定是薄利,不值得。
有些道理是经久不衰的,大家都能争抢的利益,也就代表了门槛很低,是没有办法守住的,总有人能抢过你,最后自己只能落得个身心疲惫。所以后来我才明白,不要总想着走大路,大路前景光明,但大家都能看得到,自然也就很挤了。 小路不宽,难找,人也就不多。可能你需要具备一些技能,才能认路,过路,乃至披荆斩棘。但只要具备了这些技能,小路走起来恰恰就更加顺畅,也更加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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