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做过一件蠢事。当时我正在开会,出去接了我太太的电话,我们的第一任猫Kelly去世了。医生决定给病重的它处以安乐死。我回到会议室,当我的一位同事问起这件事时,我悲伤得有点儿情绪失控。赶忙从那里逃了出去。
Frankie是我们家的第二任猫。自从我们的第一任猫Kelly“卸任”后,我就对我太太说,这回我们可以放心度假时外出旅游了。
以前每次外出我们都要安排人照看家里的猫,或者把Kelly送到宠物“托儿所”。我们这里的宠物店费用很贵。两个星期下来就是一个可观的开销。甚至我们回国探亲都尽量安排分别走,以便家里有人陪着Kelly。
可是事与愿违,没有Kelly的那些天太太伤心至极。结果她在网上搜索到了Frankie。还认为他是长相最接近Kelly的侯选猫了。她很快就与那家宠物收容所取得了联系。
那是一家专门收容流浪狗的收容所。他们破例还收容了两只自告奋勇而来的猫,Frankie就是其中之一。不同于政府办的收容所,这家收容所还有一个“no kill policy”,就是从不给他们收容的宠物处以安乐死。
那天他们派来台大的minivan送Frankie来。到我家后一位女员工先下车,要求参观一下我家的房子。我太太知道她这是要先给我们面试一下。就请她进来。那人来后上下看了看,满意地说:“嗯,我相信Frankie会喜欢这里。现在请你跟我去带Frankie来吧。”
她打开后车厢门,只见Frankie被关在一个用于装狗的笼子里。我太太惊讶地发现Frankie跟Kelly只是神似而已。由于在网上看到的照片没有参照物,没想到Frankie是这种尺寸。他好像是按比例放大了的Kelly。按他的猫身份文件记载,Frankie,昵称Stormy,两岁,体重22磅。这猫,我回来后第一次见到他的想法就是,长得真敞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