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丑丑到了今天这步田地,他依然记得那一天。
赶集的日子,丑丑和妈妈逛街,顺便“买”点东西。
丑丑知道妈妈的一切,虽然妈妈从未对丑丑直言过半句。
“丑丑,长大了,别像妈妈这样啊,你是个男子汉。”
“嗯。”丑丑点点头。
“饿不饿啊?”
“饿,我想吃糖葫芦,妈!”
“没有糖葫芦,糖葫芦太高了。但是有这个。”说着,丑丑妈把放在背后的手伸出来,两个拳头大小的肉包子,还冒着热气。
丑丑回头看一眼,五米外就是包子铺,老板根本没发觉什么,乐呵呵地招徕过往的客人,在一阵阵蒸汽中仿佛一个脱离现实的神仙。
“妈,别这样了,好不?”丑丑拉拉妈妈的衣角,说。
“妈只有这样了,妈不会干活不会挣钱,你爸走得早,是人总得吃饭啊!”说着丑丑妈喂着丑丑吃包子,自己则吃另外一个。
有时候丑丑和丑丑妈一天就一个包子,有时候一天能吃到两顿肉,烤鸭烤兔这些丑丑妈一样“买”过。
这就是丑丑童年的生活。
长大后,丑丑学会了一个词——小偷,虽然听过上百遍,可是他依然不太理解这个词的意思,虽然知道这个词指的是什么,就是丑丑这样的人呗。可是也用不着说这个词的时候,那表情谁翘了他家祖坟似的,谁挖了他眼睛似的。
二十五岁的时候,丑丑成了镇上有名的小偷,没有他不会偷的,没有他不敢偷的,没有他偷不到的,白天都能偷走一头牛,晚上能让一个富翁一夜变穷人。照丑丑的话说,除了偷人,他什么都偷。
就是因为名气大,镇上的人都知道他,所以只要丑丑一出去,就像穿上了一件刺猬服,五米以内没人靠近。
而丑丑妈也走了。
所以丑丑打算去城里,一个人一双手一条路,闯荡县城。
可到县城没有一个星期就被抓了。
县城里有一家金银珠宝行,黄金丑丑是见过的,可是从来没有在一个地方见到过这么多黄金。
丑丑堂堂正正地走进去,就像是来买黄金的顾客一样。
有几个顾客正在挑选,而一身普通打扮的丑丑并没有引起注意。趁这个时候,丑丑细细观摩这些金银首饰,件件都闪着耀眼的光芒,每一件都像一个发光的小太阳。
转来转去,丑丑仔细观察服务员,看她们什么情况下不注意到眼前的金银首饰。因为大部分金器都在玻璃柜里,电视上看到的魔术手不可能在现实中真的有。只有趁服务员不注意,“买”到自己的衣服口袋里。
机会来了。
一个女士放下手中的一枚金戒指,指了指玻璃柜一角的一件金器,示意想看那一件。服务员低下头手伸进玻璃柜里去拿。
丑丑假装自己也是顾客,靠着这位女士,然后顺手把金戒指揣进衣服包了。
服务员一抬头,“咦,戒指呢?”
女士一低头:“刚刚还在呢!”
两人同时看着丑丑,这周围只有服务员,女士和丑丑。
“干嘛??”丑丑说,微微笑笑:“不是我偷的!”
后来在派出所,丑丑才知道就凭自己的这句话就是贼喊捉贼。
“抓小偷!”服务员一声喊,所有的服务员还有两名保安就过来了。
丑丑全身一激灵,撒腿就跑,可还没有出门就给按在地上了。
“知道自己错了吗?”在派出所里,警察问他。
“知道错了。”丑丑低下了头。
“以后还敢不?”
“不敢了。”
“出去以后做什么?”
“找份工作,好好上班。有空去看看我妈。”
“好吧,自己在里面好好改造,有看见日出的一天的。”
“是!”丑丑认认真真地点了点头。
只是要看他妈妈得清明节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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