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方於是在大学的开学舞会上遇到吴峰的。
后来,她跟我说起那一刻的感受,用词肉麻而又恶俗,激得我掉了一地鸡皮疙瘩。
“你知道吗?那种感觉就像真命天子从天而降。”
“我听见心里有个声音告诉我,他就是你一直在等的人啊。”
2.
我和方於是大学室友,她是从大一开始喜欢吴峰的。也就是说,我见证了他们两个这几年所有的爱恨纠葛。
不,准确的说应该是方於单方面希望和吴峰产生的爱恨纠葛。
自从方於对吴峰一见钟情,她就开始实施自己周密的爱情计划了。但她和那些肥皂泡偶像剧里无脑的女主们都不一样,她很识相,从来都不对吴峰过分地纠缠。于是不出意料的,追随着吴峰报了一样的社团组织,又总是恰到好处地出现在他旁边的方於,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吴峰的好朋友。
但也仅仅是好朋友而已。
不过这并不能打击方於,她总是觉得只要再过一段时间,再努力那么一下下,吴峰就会被她收入囊中了。毕竟,他们之间已经亲密得几乎无话不谈,两个人的默契也与日俱增。
大二,她跟吴峰一起去搞外联,人生地不熟的,她找不到路,吴峰却方向感极强。而和赞助商谈价钱时,吴峰年轻气盛,忍不住急躁,她就站在他身后一直朝着那些颇有资产的中年大叔们笑,卖萌放电撒个娇,顺利拿到money之后冲着吴峰一眨眼,俏皮又得意的模样在太阳下仿佛闪着光。而高个子的吴峰则会揉揉她的头发,笑着对她说:多亏了你。
吴峰会带她去叼角小店里吃饭,没有华丽的灯光,也没有舒适的环境,甚至连个空调都没有。两个年轻人坐在塑料凳上,风扇吹来温吞又热滚滚的风,桌上摆着这座城市里最寻常又最隐秘的美味。
方於也从来都不掩饰自己,常常在他面前吃得满头大汗,两个人嘻嘻哈哈说着八卦,猛然一抬起头,看到吴峰递过来的纸巾,就觉得世界一瞬间静了。刚刚还恼人的热风一瞬间变得清凉了,嗡嗡叫唤的风扇声也变成了微弱的背景音,伴着嘭嘭嘭的心跳声。汗珠儿明明是落在鼻尖上和额头边,但那时候却好像掉进了心里,痒痒的、酥酥的,难耐的。
大三时,吴峰去一家创业公司实习,上司为人苛刻,整日为难下头的实习生,不把他们当人看。吴峰不说,但方於却好像是神机妙算一样,总有法子知道他的处境。于是约他到麦当劳,明着的借口是要做presentation,但实际上自己的事儿却没做多少,全都在帮着他改ppt修讲稿,一人一杯咖啡,一对坐就是一夜。
方於大概是不会累的吧。
都说大学是最会改变人的地方,四年过去,我们都从初出茅庐的小菜头变成了社会新手。从不会打扮的土肥圆慢慢学会节食健身、化妆搭配,把当年的照片拿出来一看,都能把自己吓死。朋友走了一拨,又来了一拨,许多人的爱情更是好像热水瓶里打来的水,想不起喝,以为它在水银的包裹下永远都滚烫炙手,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凉了。
可唯一不变的,是方於走得再远,都始终站在吴峰身边,就像大一那场舞会上,突然被丘比特击中时的她一样坚定又果断。
我时常觉得,她就像是电影里的钢铁侠,在爱吴峰这件事上有着源源不断的能量。明明小小的个子、柔弱的身躯,但只要缩到爱情的铠甲里,就一瞬间变得高大又充满力量。她在那个爱情的世界里杀伐果断、救死扶伤,哪怕一路上都不被人理解,越来越孤独,但她依旧固守着心底里的坚持,勇气可嘉。
没人不说他们般配,方於喜欢吴峰,也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可吴峰从来都不问方於为什么对他这么好,大概他害怕一问出口,就再也没法儿回避——那些如同水一样温柔,但又早就将他包围起来的爱。
3.
别看我说起他们的故事时头头是道,但其实,我已经很久都没有见过方於了。
在那天之前,我从不知道方於喝醉了酒会哭,或者说,我过往从没见过方於哭的样子。她总是人群里最爱笑爱玩的那一个,其实不止对吴峰,她对谁都好。一群朋友去唱K,气氛冷了,她就是暖场达人,吆喝着要和你掷骰子,然后一路输到底,喝了一杯又一杯,偏偏不肯醉。
我超级不爽,说:“你怎么都喝不醉的啊?”
她冲着我哈哈大笑:“我们东北的姑娘都是喝不醉的啊,气死你。”
但是那天,她拿着一瓶雪花啤酒跟我碰杯,清脆的一声响,里面黄澄澄的液体就随着波动游荡,透明的,冰凉的,泛着二氧化碳激出的一层厚厚的泡沫。她对着瓶喝,咕咚咕咚就喝下半瓶,好看的眉毛一皱,一边摇头一边笑:
“我没跟你说过吧,别看我每次出去玩儿都喝那么多,其实我根本不想喝,只是怕大家难堪。这儿的酒水太差,没我家一半好喝,我一点儿都不喜欢。”
我隐约觉得她好像有些醉了,敷衍地应着。正想着怎么把人哄回家,她又话锋一转:“我要回家了。”
她又顿了顿,没等我反应过来,就补充道:“我也一点都不喜欢这座城市,它糟透了。”
我不敢说话了。
在这个毕业的关头,我本已经对这样的离别产生了一种麻木感,可方於却是不一样的。她走了,吴峰怎么办?难道我围观了四年的这场追逐赛,就这么散场了?别说方於了,我都觉得不甘心。
方於的那瓶酒已经见底了,她喝得太快,脸上已经开始泛红。好像是看出了我不敢问出口的心事一样,她又笑了,又认真又轻浮的样子:
“吴峰谈女朋友了。”
“我见过那个女孩,长得挺清秀,弱柳扶风的,看起来就招人疼。”
这个深水炸弹是真的把我炸懵了,张了张嘴,又把满腔的疑惑和愤慨咽下去了。因为我发现,方於的眼睛有些红,她没抬头看我,而那眼神,好像透过那个空酒瓶能看到吴峰似的。
她大概并不需要我说话。
“我也以为,我永远不会觉得厌倦。我喜欢他,甚至喜欢上了那种等待回复的感觉,有时候我会想,如果他永远都不回应我,那么我就永远都充满期待,永远不会失望。我告诉自己我喜欢这一切。”
“可我突然发现,我其实一点都不喜欢这一切,总是在骗自己,不想大家难堪。可再怎么掩饰,它还是和雪花啤酒一样烂。”
“我昨天问他,为什么啊。他说,我太好。”
“我总觉得,日子长着呢,总有一天他能发现他有多么喜欢我。可是我昨天才知道,原来他并不需要一个能够永远站在他身边的人,只要藏在他身后就够了。”
……
方於哭的样子其实还是很好看,像韩剧里的女主角,没有嚎啕大哭的失态,只是静静地流着眼泪,不一会儿就风干在这个寂静的夜里了。但痕迹却会保留很久,哪怕不在脸上,也会在心里。
我总是忘不了,那天晚上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她的眼睛里混沌又清醒,声音很轻:
“可是我就天生长得这么高啊,藏不住的。”
4.
后来,方於回了哈尔滨,一个对我们而言都很陌生的,听说冬天会下很大很大的雪的北方城市。而吴峰则不知所踪,只听说和那个小姑娘的恋情也无疾而终,姑娘说他心里藏着别人,给她的位置太小,而勇气的份额则更小。
过了两年,方於给我发来结婚的请柬,上面赫然写着吴峰的名字。
我仿佛被这个深水炸弹炸得一脸懵逼,打过电话去问她,得到的只有一句话:
“我长得太高,所以他现在学会穿增高鞋垫了。”
后来的后来,我在他们婚礼开始前见到穿婚纱的方於。她正在试项链,而跃跃欲试的吴峰则被一众伴娘从试衣间里丢了出来。他看到门口的我,大概也想起了当年尴尬的往事,没来得及说话就得到我抛过去的三个字:
“为什么?”
他也一样留给我一句话:
“因为突然有一天,我发现,你以为永远躺在城堡里等着王子吻醒的公主,也是会飞走的。”
“还好,我来得不太迟。”
曾经的吴峰,是骑在高大骏马上的王子。他远远地看着那座古堡里沉睡的公主,却因为她的美丽而踟蹰,作茧自缚。可你看,他现在终于下了马,学会了脚踏实地地追着会飞的方於跑,竟然追得津津有味、乐在其中。
你可以晚一点没关系,但千万别太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