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之前在豆瓣看过一个榜单,英国BBC评选的年度女性最爱书单中它排第二。当时便种草了这本书,其实我念书每次也跟看到喜欢的口红似的,先种草着,以后念。
暑假看了许多的“网红书”,像是一知半解的百年孤独,还有略有感触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知更鸟是我放在购物车里凑单的,因为当当满200减50好像。
真正打开它是在上个周天,直到昨晚读完了最后一页。合上书,一桢桢画面在脑海里浮现。
故事讲述了一个父亲阿蒂克丝,独自带着男孩杰姆和妹妹斯库特住在科莱姆的小镇上,家里有一个叫卡波泥的黑人女仆。一次他们带家境贫寒的同学来家里吃饭。那个同学的吃饭方式有些奇怪,他将一升糖浆倒在食物上。小女孩不解的问他为什么这样做,却收到了卡波泥的严厉警告。
卡波泥说:“有些人不像我们这样吃饭,可是你不能在饭桌上当面指出,那孩子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随他的便,听见了吗?”
我想起一件小事来,在一次聚会中,几个人在讨论最不能忍受的餐桌礼仪,有人说最讨厌别人吃饭吧唧嘴。其他人也纷纷赞同。等到上菜时,一个年长的叔叔端起盘子去外面吃,问他为什么,他说他吃饭吧唧嘴,不影响我们,就去外面吃了。后来与那个叔叔关系好了,发现他用餐的仪态再优雅不过,从来不吧唧嘴。一开始不理解他当天的行为,后来却有点懂了,真正的教养是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却不以同样的标准要求别人。
回到书里,圣诞节的时候。斯库特的叔叔送了两只气枪给他们。杰姆很难过,因为父亲从来不会玩橄榄球,也不会打气枪,父亲很老,父亲和其他人的父亲不一样。但是一次“疯狗”事件让他真正见识到父亲的枪法。他震惊了,此时卡波泥告诉他,父亲年轻时可是镇上著名的神枪手。可是父亲为什么从来不告诉他,也从来不使用呢。卡波泥说因为父亲觉得这是一个天赋,但是却是一个对其他动物不公平的天赋,所以父亲后来就渐渐不用枪了。杰姆若有所思,斯库特似懂非懂。
他们邻居有一个不太讨人喜欢的老太太。杰姆打碎了她的花,被罚去给她念文章。不久这个讨人厌的老太太去世了。原来老太太已经病得很重了,只能依靠吗啡(一种毒品)来止痛。可是就在她生命的最后几天,她决定要戒掉吗啡。
父亲对杰姆说“我想让你见识到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的认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杜博斯太太赢了,用她那仅有九十六磅的身躯,按照她的观念,她死得无怨无悔,不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
杜博斯太太是勇敢的人,他们的父亲阿蒂克丝也是勇敢的人。他做了一件令小镇上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的事。他为一个黑人辩护。即使没人理解,即使他的儿女在学校受人诟病,他也只能抱歉地说,再也不能因为这件事跟同学起任何冲突,不要将它放在心上。即使故事的背景是大萧条时期的美国。虽然林肯早已签署了《解放黑奴宣言》,但是在美国南方严重的种族歧视仍然存在。有些人的肤色,本身就是一种罪恶。
辩护的结果很令人失望,案子的审理过程中,小女孩的好朋友在旁听时因不能忍受这种不公平的对待,跑出法庭默默的哭了。孩子的本性都是纯真的,他们的是非观是非黑即白的,没有灰色地带,有时候真羡慕孩子。
黑人鲁滨逊死的时候,我没有觉得多意外,也没有多难过,可是在怪人拉德利出现的时候却差点忍不住在晚自习的课堂上哭了。
“你好,怪人”这是我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一句话。
看到这,我徒然增添了自信。若我以后要当谁的母亲,我也要告诉他:孩子,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桩罪恶。在很多年前,有一些跟妈妈年纪相仿的叔叔阿姨,他们用心地唱歌给这个国家听,但是他们永远就停留在妈妈这个年纪。那是这个国家最没有教养的时刻。
我还会对他说,孩子,你要保持敬畏,那种男人对女人的敬畏,文明对自然的敬畏,有权力的人对没有权力的人的敬畏。你不要以为手中拿着枪就是勇敢,真正的勇敢是你知道什么是正义,并坚持不做不义的事。思及至此我对将来成为谁的母亲又少了一份恐惧,我会和他一起昂着头,走过去,作绅士。
真的是一本很好的书,向所有人推荐。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