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年7:叛逆少女的高中时光

高中的时候,一有空闲就去书店看书,听起来像是一件高尚的行为。但事实上,作为一个高中生,是不可能有什么空闲的。

每天早上六点起床,要做早操,然后回教室,早读到七点半,早餐铃响,高一的新生会跑到食堂抢包子和米粉,大蒜味的肉包子,份量很足,去晚了就只能排长队,还有可能吃不上。高二的学生爱吃蛋炒饭,所谓蛋炒饭,蛋和饭是分开的,酱油与豆豉炒过的剩饭上面满满全部都是蛋,可是你也别高兴,食堂的阿姨们练就了一身盛饭的好本领,保证每一碗饭都能配上三四块蛋,要是有一天阿姨手抖给你多盛了几块蛋,脸色必定是铁青的。火腿肠与蛋炒饭是标配,如果时间赶得好,就有在锅里炸过的火腿肠,表面一层脆皮,香得很。来得迟了,便只有冷掉的火腿,只能就着半热的炒饭吃了。到了高三,吃饭时间也是最为优先,就可以上五楼去吃肉汤含量极高的米粉了,虽然水煮蛋比不上荷包蛋香,粉的份量也总是填不饱肚子,但能有一碗清汤并且还能吃出几块肉的粉,已经是了不得的享受了。

等我进了大学,看到那个两层楼的小食堂,吃了第一顿又贵还难以下咽的饭菜,无比怀念我的高中食堂。五楼早上的米粉中午的点菜,甚至是三四楼的饭菜,大学外面这么多小餐馆,竟没有一家比得上。

吃完早餐后还有一段自习时间,之后便开始上课,上课的过程乏善可陈,甚至这几年过后,再没有一点印象了。每天上了什么课,做了什么笔记,这些原本真真切切发生过的事情,居然什么也想不起来了,实在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我想起我再也想不起从前学的到底是些什么东西,而为此我花掉了生命四分之一也可能是三分之一的时间,就觉得时间真不是个好东西,我就像揣着一张单程票的人,行色匆匆,赶了一段又一段路,最后,不知道自己从哪里出发,也不知道最终去往哪里。

然后就进高二了,时间一场长,觉得这种日子真是百无聊赖。我不是一个坏学生,所以即使我天天中午溜出去,晚上快熄灯才回寝室,也只是觉得自己在混日子。混日子是很难受的,就好比把你装进一个大麻袋,绳子抽紧了不让你逃出来,却让你能透过并不致密的编织物看清楚这个世界,有大太阳有树荫,有人在喝汽水,有人在打篮球,可偏偏不让你出来,闷在里面透不过气。

所以后来我就觉悟了,也主要是混日子太无聊了。于是正儿八经开始学习,从小基础好就是不吃亏,成效是大大的有。于是我变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学生。好到高三的时候跟班主任跑步,他很诧异的跟我说,你高一的班主任说你中午经常不回寝室,晚上也是快熄灯才进去。看起来不是这么回事嘛。我只能尴尬地笑了笑,心里将这个表面装好好先生背后却放冷箭的班主任骂了八百遍。

好学生是喜欢看书的,所以钻了空子就会自觉去书店,有时候是中午,夏天太热,书店里面的空调是最好的解暑方式。没有椅子,坐在空书架上会被营业员赶下来,于是只能坐在地上。运气好,窗台没有被人占领,就可以倚在窗边,装一装文艺青年。事实上,那个时候的我还并不知道文艺青年这个词。窗户外面是个篮球场,可能是某个局的家属区,树上的知了没完没了的叫,也有个别不要命的大中午去打篮球,我常常想象他们中暑晕倒的样子,可惜没能如愿过。这使我想起高一刚刚军训时便有女生体力不支倒在地上。我从小就很羡慕那些体弱多病的女生,伏在桌上大家就知道她是不舒服,而我难得一次肚子痛趴着还要被善意地提醒,老师来了不要睡觉。不知道晕倒究竟是怎样一种感觉,直挺挺倒在地上不会被摔得头破血流么?这是一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

书店里看的书很杂,也没有什么目的性。在我一度叛逆的时候,读的都是韩寒和王小波的书,觉得人生讲透彻了真没什么意思。后来我看了《百年孤独》和《追风筝的人》,更加不懂为什么它们是世界名著了。相比较,我喜欢读故事书,特别是童话,我的启蒙读物是一本叫做《金凤凰》的童话故事,里面有跟铅笔一般大小的小人,还有把云揉进面粉做成的馒头。由当幼师的我妈当作睡前故事讲给我听,可惜后来小学的时候借给相好的女生,一借不复还,为此我妈还把我教训了一顿。这本对我来说具有纪念意义的书就这么不见了。

高考过后我就没有在书店看过书了,去图书馆的次数都屈指可数。一晃七年过去了,还能想起第一次进书店的那个夏天,有个男生看见抱了一本书坐在地上的我,跺了跺脚,跺进了二〇〇八年十四岁少女的心。

不敢看个人风格太明显书的原因就是怕自己也会被带进去,潜移默化影响自己的写作思维。路内的文风可谓是王小波和马尔克斯的结合体,在看完这个结合体之后就有了我这篇结合体的结合体。偶尔放纵一回也挺有意思,事实上已经收敛很多了,有一段时间我是不说脏话浑身不自在的少女。青春期的叛逆与骨子里的倔强结合,度过了一个不可不谓之精彩的高中。这只是冰山一角,事实上,我也不知道,在哪条路上过得最是自己。很多时候我们自以为选择了正确的方向,最终却得到一个并不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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