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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舅舅是坏人
我看着镜子,想询问一下镜中的自己,我到底是谁。触目惊心的兽皮痣,如同一片残缺的乌云笼罩了我的半边脸,如果不是在黑暗中还能找到一点光芒,我几乎看不见另一只眼睛。
有个同学说,我的眼睛很漂亮,像黑宝石一样无瑕。
她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唯一的朋友,我知道她是在安慰我。我们一起学琴,一起比赛,前些天我过生日,我们一起考过八级。也是在那天,我收到了人生中一件重要的生日礼物,一台名贵的德国钢琴:布鲁诺(BRUNO)。我本来不知这台钢琴的价值的,直到好友来我家发现了它,我现在依然清楚记得她当时吃惊的表情。
我站在镜子前,这已经成了我多年的习惯。明亮的镜子中,脸上的兽皮痣显得更加刺眼,身后的钢琴,看似古老而尊贵,犹如一个安静而典雅的少女,等待知音人的触摸,恰与我凌乱的房间格格不入。
十二周岁,像是一个轮回,我从懵懂到慢慢知事,以为什么都懂的时候,面对未来,又开始迷茫不知所措。
“布鲁诺?”
我又一次盯着镜子,想从幻象中把脸上的乌云除掉,觉得这样就能寻到一个光明的未来。突然之间,“BRUNO”的右下侧,一个不起眼的小字映入我眼帘中,它的出现,恰如我脸上的兽皮痣,突兀而又似乎与琴身融为一体,非常的矛盾。
“开?”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仿品?
父亲只是一个小科员,以他的收入和家里的开支是绝对买不起这台琴的,如果是仿品那也说得通了。咦?不对,我好友的眼光向来是不会错的,她言之凿凿,定不会看错,在这方面更不可能骗我。
如此说来,这是正品的布鲁诺无疑,是一台新琴,且专门订制的……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毛骨悚然,难道老爸他……腐败了?
“咣当!”
容不得我多想,外面传来轻微的关门声,定是妈妈出门卖菜了。
一如往常,妈妈今天起得很早,天不亮就出门了,但奇怪的是,她不久便回来了,没有去菜场摆摊,而十年如一日循规蹈矩、从未请假、从未迟到过的老爸,今天也和妈妈在一起,他们买了很多菜,妈妈在整理,老爸则在旁边帮忙,很是郑重其事,像是在讨论着什么,声音很小,似乎怕被我和哥哥听到。
我终于离开镜子,走出卧室偷偷靠近厨房,但他们很默契地不继续说下去了。
“你们这是干嘛呀!”
“呀,小小来了,你今天放学早点回来,把房间收拾一下,腾出来,不行下午就请假,总之越早回来越好!”
开口的是老爸,我察觉到,他说话的时候还偷偷瞟了妈妈一眼,这举动让我更加觉得莫名其妙了。
“为什么呀!我们都快放假了,请假干嘛?”
“因为你那个房间是主卧,叫你腾你就腾,哪来那么多废话!”妈妈说,语气不容置疑,如同以往。
妈妈向来说一不二,我自然是不敢吭声的。我才注意到,原来,我的房间是最大的。
难道今天有重要客人要来?妈妈的性格我是知道的,很是清冷少语,无论什么样的大人物,都没有让她这样认真对待过,包括有时候爸爸的领导来做客,她都风雨无阻地守着自己的那个小菜摊,从未断歇。
我很纳闷,但不得不去上学了,今天是这个学期的最后一天,等到九月,我就上初三啦,就能考梦寐以求的安城一中啦!
听说十年前,从龙潭寨来了个胖子,常常被人欺辱,一个女孩挺身而出,为他遮风挡雨,后来他去远方就学,她为他守家,一守就是十年,他们分别那天,安城的大雨连下了三天三夜。
我向往这样的学校,妈妈也说,那里很好,没有人会把我当怪胎,因为那里专门出怪胎,比如那个为自己爱人架起一座通天大桥的了不起的胖子,还有那个传说中无论走到哪儿都背着一把吉他、眼睛一瞪都会让人胆战心惊的独行人……
想到这里,郁闷的心情一扫而空了,刚走出家门,却听到了老爸的呼喊,他追了出来,我明显看到他的左顾右盼,像是在顾虑什么一般。
“爸,怎么了?”
“小小,今天,你舅舅要来家吃晚饭!”
老爸像是鼓足勇气一般,终于开口。他语气显得很复杂,在说出口的那一瞬间,长呼了一口气。
“什么?舅舅?”
“嗯,你舅舅!”
老爸重重点头。
我是知道我有个舅舅的,但好像从来没有见过他,父母从未在我面前提起过,只是偶尔听到父母争吵的时候会提到舅舅这个人,每当吵得不开交,妈妈总是说,“我哥要是在,你敢这么欺负我?”这时,老爸会很识趣地闭嘴,没多久就像没事人一样,在妈妈面前献殷勤。
“舅舅他……他人怎么样?”
“这……他这个人很复杂,很怪,不好说,不好说……”
“他很凶吗?爸,你好像很怕他耶,难道他是坏人吗?”
“那个……小小,这话你和我说就行了,你可别当着你妈的面这样说,她会生气的,而且,你舅舅以前很疼你,非常疼你。”
“很疼我?以前?”
“他离开的时候你才三四岁,你可能不记得了,总之到时候你表现好一点,乖一点,嗯,你先去上学,我回去了。”
老爸叮嘱完,擦着冷汗,又急匆匆回去了。
今天的风很大,把路边的树木野草吹得东倒西歪,间隙之间,它们又立刻挺直了腰杆。大街上,除了一些卖早餐的路边摊,大多商铺都还关着,不见校车,不见同学。到了学校,我才知道,我迟到了。
第一节课是班主任老师的语文,她非常漂亮,温柔大方,却对我异常的严格,今天肯定少不了一顿批评的了,当我提心吊胆走进教室,很意外,多年来伴随着我、从小学到初中,且从未缺席过一堂课的班主任老师,在今天,这个学期的最后一天,她竟然没来。
教室里静悄悄的,我也悄悄然坐到自己的座位上,但随着时间越来越长,我的心越来越忐忑不安,担心老师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
突然,沉重的脚步声由远而至,越来越响,仿佛地动山摇了一般,我下意识地往门口望去,只见老校长一路陪笑,带着一个高大魁梧的男人走进了我们的教室。
“这就是陈老师的班级,这堂课就交给您了。”老校长扶着眼镜框,话说完后竟飞快地离开了。
我明显注意到,老校长离开时,也擦着额头上的冷汗,和老爸的动作一模一样。
“这是什么人?他是干什么的?我的老师呢?”
我不由得关注课堂上的陌生男人,他的模样也使得我不得不注意。
他一张黑面,一头长发,乱糟糟的,像是很久没洗过似的,最可怕的是,那张漆黑如炭的面颊上,有一条狭长而深邃的伤疤,从耳边延伸到鼻梁,狰狞无比,凶神恶煞。
“哼哼!坏人!别人都在上课呢!走路不会轻一点吗?哼!自以为是!”第一眼,我就觉得这不是什么好人。直到他开始弯腰,拿出老师的备课笔记和课本,我才注意到,他背上的马丁吉他。
我的呼吸不由得一窒。
在妈妈的老家,一个古老的苗寨,有个美丽的传说:有个苗族女孩子,在德国留学时,将她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把马丁,送给了她最心爱的男孩,后来女孩子就去世了,这个男孩背着吉他远走天涯。
他在追寻她未完成的梦。
我又一次看着他脸上伤疤,不自觉地摸了摸覆盖我半边脸的兽皮痣,忽然觉得一切都不那么可怕了。
“你们老师有点事,我来给她代节课!”男子开口,小心翼翼地将后背的吉他放下。
只见他翻了翻课本和老师的备课笔记,又将之合上,而后在黑板上写上小说两个字。
这是一个特别的男人,他看似很凶,却像是一个和蔼可亲的大叔,借小说家之名,为我们介绍各地的风土人情和名家趣事,每当有学生疑惑时,他都会耐心解释,甚至和大家讨论起来。毫无疑问,他去过很多地方,见识很广,他从意大利谈到德国,又从德国谈到北欧,还说他一个朋友很喜欢苏格兰人的乡村音乐。
最后,他谈到了璀璨的法国文学,他没有说雨果或者巴尔扎克,没有说大仲马和小仲马,而是提到了莫泊桑的《项链》。
这是名篇,很多人都读过,但他没有和我们分析任何情节和讲解人物设定,反而问大家,觉得玛蒂尔德这个怎么样?
他不像是在说一个小说人物,更像是问一个邻家的阿姨,这一问之后,拉进了大家的距离,觉得很有趣,纷纷讨论起来。这时我才注意到,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直定定地看着我,像是刚发现我脸上的兽皮痣一般,又好似已经注意到很久了。我的心情一下子忐忑起来,这眼神似乎很是熟悉,让我恐慌而竟有点点期待。
果然,他已然走过来了,在我身边停住脚步。
“孩子,你觉得呢?你觉得玛蒂尔德这个人怎样样?”他笑着说。
他的声音很轻,很柔,似春风一般,却让我心情更加慌乱。当我看到他笑时因为那条狭长的伤疤而变得有些扭曲的脸,我心里不自觉的一痛。
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是不是走到哪里都像我一样受尽冷嘲热讽,还得强颜欢笑?他一定吃了很多苦。
“孩子,你……还好吗?”
我又一次听到了温和的声音,竟分不清他到底是问我这些年过得怎么样,还是因为我没有回答他的话而迟疑。
我觉得,玛蒂尔德是一个很好的人,一个真诚的人,一个勇敢的人。她很好,是因为他敢于追求自己的美,尽管在很多人眼里这是虚荣;她真诚,是因为她心甘情愿为自己的美付出十年的艰辛,尽管很多人认为这是愚蠢;她勇敢,是因为她能为自己的过失坦然面对,不逃避。我想,那条项链是真是假已然不重要了,她能在那个舞会上尽情绽放自己的芳华,人生又能有几次?假的也便是真的了,最重要的是她明白了自己是谁。
我站起身来,把我的想法告诉了他,眼前这位陌生而又感觉莫名熟悉的临时老师。
“孩子,你的眼睛很亮,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他说,忽然伸手触向我的头,下意识地,我往后缩了一下。这时,他的手僵在半空中,我看到了他落寞的眼神。正当我想说些什么时,下课铃响了,只听到一声轻微的叹息,他缓缓转身走到课堂,将马丁重新背上,而后悄悄然地离开了。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人,情绪变化如此之快,看着他的背影,萧萧然然,我像是看到了一只受伤的独狼行走于荒原之中,没有朋友,亦不想猎食,他好像存在于这个世界中,又独立于时间之外。
我很难过,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被人掏走了一般,空空落落。我突然想起我房间里那台我不曾敢触碰过的钢琴,钢琴上那个仿佛时明时暗的“开”字,一如方才离开的背影,让我情绪莫名非常,直至下午放学,还挥之不去。
不见老师,我才发觉这一天是多么的难熬。风还是很大,我上了校车,想赶快回家。可能是因为放假了,不像以往那般很多人会盯着我脸上的兽皮痣议论纷纷,也可能是今天有许多老师在场,没人敢多言生事,车里静悄悄的,似乎所有人都像我一样,有着自己的心事。
车很稳,不急不缓地往前行驶,一路上,不断有人下车,也不断有人挥手道别,我靠在窗口望着不断倒退的绿化带,竟找不到一个朋友。
“嘎!”
突然,一声刺耳的急刹刺痛了我的耳膜,只见司机愤怒地指着前方,准备开口大骂,却在看到那个人影时,立马闭上了嘴巴。
是他!
我看到了课堂上那个魁梧的身影,一头长发,一把吉他。忽然之间,他蓦然回首,我看到了他脸上冷冽的伤疤。
“开哥,没注意是您,对不住,对不住,是我开车不注意,咦?陈老师也在呀!”
司机话音刚落,车里几乎所有人,纷纷探头出去,我仿佛从梦中惊醒,看到敬爱的班主任老师,她的身边,还跟着那条凶巴巴的大黄狗。我很想下车,却立马发现,老师的眼里只有那个人,众目睽睽之下,她一改往日形象,竟与那个人在大街上拉拉扯扯,每当她靠近他时,他很快便将她无情推开,直到最后,那个男人远去,那条大黄狗也跟着他走了,司机开始轻踩油门,只留她一个人抱着膝盖蹲在路边,校车错身而过的刹那,我看到了她通红的双眼。
“真的是他,他回来了!”
“传言他被警方追捕,逃到国外去了,看来不实呀!”
“你也为人师表,别人说什么你就信了?”
“可是……当时报纸都登了呀!”
“报纸上是说让他去协助调查,别瞎传!毕竟当初他嫌疑最大。”
“什么协助调查?已经开庭了好吗?证据不足,无罪释放,从此他就消失了,好像去了欧洲,他老婆以前就是欧洲留学回来的,可怜的是陈老师呀,等了这么多年……”
“你们懂什么,据说当年害死他老婆的那个人判了十年,这段时间就要出狱了,正巧不巧,他就回来了,你们想想,他要干什么?”
“都闭嘴,背后议论人算怎么回事?你们要是都好奇,直接下车问他去啊,全都是教师,还要点脸吗?还有这么多孩子在呢!”
平稳前行的校车,经过一阵纷纷攘攘后,又很快恢复平静,我听到了他们议论了什么,原来好多人都认识他,只有我不知道,原来老师一直单身至今,就是为了等他么?
容不得我多想,校车又一次停下,我到家了。
风还在吹,我将自己的头发束起。到家了,就不用将头发刻意去遮住我的脸了。不知为何,我想一口气冲到自己房间去,弹一弹那台我从未触碰过的钢琴,却在我推开家门的一刹那,我愣住了。
是琴声,丝丝缕缕,从我房间传来,琴声时而如水流湍急,时而似狂风暴雨,时而像山间鸟鸣,时而若万马奔腾。
“蝴蝶梦?”
据说曾经一个女孩做了一个梦,梦到一只蝴蝶带着一只呆头呆脑的白颊黑雁穿越无数时空,看到了帝王纷争,更看到了英雄无悔,她像是置身于其中,从而创作出这首曲子,在一中毕业晚会那天,她完美地演奏出来。还有人说,其实她就是那只蝴蝶。
我一步步走向我的房间,仿佛梦幻一般,当我推开半张半闭的房门,第一时间便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是他!是他!
他坐在钢琴前,微闭着眼,双手自然而然放在琴键上,他脚下,那把马丁吉他已然拆开了琴包,靠在钢琴上,那条原本凶巴巴的大黄狗趴在其旁,竟变得无比的安静乖巧。这一幕,看上去浑然一体,好似这个房间、包括里面的一切,原本就是属于他的。
“开?”
这时,我终于注意到,那吉他板面上篆刻的一个小字,竟与我钢琴上的一模一样,如出一辙。再想到在校车时,那个开车的大叔叫他的那声开哥,我想起在课堂上那只向我伸来而僵在半空的手,想起我无意中后缩一步而落寞转身后的眼神,我不由得心潮起伏,似乎明白了什么。
“舅舅?”我迟疑开口。
“孩子,回来啦!”
他睁开了眼,缓缓转头,声音依旧同课堂那般温和,像是老朋友一般,微笑着,拍拍身边的凳子,示意我过去。
这一次,我没有迟疑,直接坐到他身边。
“舅,这曲子……”
“这曲子是我一个老朋友写的。”
“天,你认识晓晓阿姨?那个胖叔叔呢?”
“那个胖子呀,哈哈,我们从小一起偷鸡摸狗长大的,你说认识不?”
“那…舅舅,这钢琴是你买的么?”
“嗯!”
“那些礼物呢?那个大熊猫抱枕,还有那只鹰,还有那只钢笔,还有……我每年的生日礼物都是你买的吗?”
“是的,孩子,你想问什么?”
“我还以为是老爸买的呢,这也难怪了……可是,你能从老远的地方给我买礼物,为什么不能回来看看我?”
“孩子,我只是迷路了,一时间不知道家在哪。”
只见他说完,便站起身来,轻轻拍了一下我的肩膀,便走出房间。
“迷路了!”
他的话,对我无疑是冲击巨大的。
妈妈说,有一类人,四处漂泊,他们不为理想,不谈人生,像苦行僧一样四处寻找着什么,似乎在寻找世界的尽头在哪里。可能那儿有一盏灯,发出微弱的光芒,始终为你亮着。但对流浪人来说,世界是没有尽头的,你只能一直往前走,直到你瘦骨嶙峋,垂垂老矣倒在路边,依旧没有找到那盏灯,闭上眼睛的那一刻,你依旧还在流浪,但这时的你才真正走向梦想的地方。
我一直不明白妈妈的话,现在,我似乎有些懂了。
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我的舅舅,他兴许是累了,恰好在安城有老师这么一个朋友,他在这儿歇歇脚,待养足精神,继续往下一站走去。
“放逐者!”
我脑海里突然蹦出这么一个词来,心里竟隐隐作痛。
“小小,吃饭啦,快出来给你舅舅倒酒!”听到老爸的喊声,我回神过来,走到饭厅时,餐桌上已经摆满了难得的丰盛的饭菜,老爸珍藏多年的茅台也拿出来了,哥哥也回来了,一家人都坐在饭桌旁,隔着桌子,刚好坐在舅舅的对面,热腾腾的饭菜旁边,这一幕看上去很是别扭,他们像是在招待一个陌生的客人,生硬且生疏。特别是哥哥,时不时地盯着舅舅看,打量着他,甚至审视着他,以至于像是在提防着他。
我一言不发,走到舅舅旁边,为他倒上一杯酒,他也不说话,笑了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这时,对面的父母和哥哥才开始动筷子,显得很有礼貌,很是客气,但我发现,舅舅的脸变得阴沉无比。
“好酒好菜招待你,你就应该知足了,还摆什么架子嘛!”
突然间,哥哥阴阳怪气地开口,我知道哥哥脾气的,不温不火,从小到大也常护着我,也不知道今天哪根神经搭错了,胡言乱语。
果然,老爸急忙喝住了哥哥。
“你闭嘴,瞎说什么呢?这是你亲舅舅,你……”
“什么舅舅?”老爸话音未落,哪知哥哥立马怒气冲冲,“他算什么舅舅?算什么长辈?你看他那样子,对别人总说他是个小说家,说不好听的就是个流浪汉,是个劳改犯!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他坐过牢,这个家不欢迎他!”
“啪!”妈妈站起身来,反手就是给哥哥一记巴掌,“道歉!他是我哥!一手将我养大的亲哥哥!”
“算了!算了!”这时,舅舅摆摆手,“我知道你们都有怨气,在你们心里,可能已经当我是死人了,我回来只想看看这丫头,她好好的,我也就放心了!小黄,滚出来,我们该走了!”
只见我的房间蹿出来一条身影,那条大黄狗拖着那把马丁吉他,来到他身边,不断地摇着尾巴,似是邀功,又似是卖弄,当看到舅舅一脸苦笑时,立马朝着对面龇牙咧嘴狂吠。
我愣在了原地,不知所以,直到身边的人已然背起吉他,一人一狗默然消失在饭厅里,我才反应过来,当我追出去时,只看见无边的落木萧萧下。
风继续吹,大街上,一个单薄的身影朝我迎面走来。
是老师,我的老师,我忍不住情绪,一下子扑到她怀里。
“他是我舅舅,呜呜呜!老师,他们都说他是坏人,他孤零零的一个人,连妈妈也不留他,他没亲人了……”
“孩子,抬起头来,你听我说,你就是他亲人,最亲的人,我告诉你一些事情!”
2 最熟悉的陌生人
安城的六月依然很凉爽,晚风袭来,我不禁收紧衣服,步入我的卧室中。这个房间,几乎全是舅舅买的东西。
原来,这是舅舅曾经的婚房,原来,我们住的地方是舅舅曾经的家,我父母却刻意隐瞒,一句也不曾提起,我哥哥却义正言辞地把他当成流浪汉赶了出去。
老师说,舅舅的妻子是她的双胞胎姐姐,姐姐去世后,舅舅伤心欲绝,想去走走她曾经走过的路,却担心我因为脸上的兽皮痣在学校受人欺负,就托付她一直伴随着我。
原来,他一直挂念着我,嘴上却一句都不说。
我看得出来,老师还有很多事没有告诉我,她走时留下了两本书,称是他曾经写的小说,不曾出版过,只是随便找了一个网站发了出去,她将其一页页的打印出来,用订书针订好,而后交给我。
老师说,要了解他,就从他的作品开始,等哪天我想通了,他在吴家苗寨等我。
我坐在钢琴前,却一个音符也弹不出来,不禁打开他的一本书,《一念原罪》序章:
犹记得,08年,那时我还是个毛头小子,不通事理,不懂人情。
那一年,发生很多事。
那一年,奥运会盛大举行。
那一年,贵州发生大面积冰灾,人们踽踽而行。
那一年,我游手好闲,惶惶不可终日,背起吉他,去四川旅行。
恰在那一年,我在四川,遭遇大地震。
恰在那一年,我在地震中遇到她,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孩。
她失去了家,失去了亲人。
我还记得,这是一个坚强的女孩。
她在废墟下,已经长埋了三天三夜,但她却坚强地活了下来。
她告诉我,她要上大学,要回到家乡,重建家园。
数月之后,我到成都,专门去找过她,然而,她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没人知道她去哪里!
我看到只是一张没有人接收的大学录取通知书。
之后,我开始流浪之旅。
我背上吉他,辗转南北,仓皇东西。从南京到北京,从西安到洛阳,一走九百九十九公里。
我看见洛阳牡丹盛开,看见济南荷花凋谢。我看见北京地铁站的流浪歌手,看见南京秦淮河边上的悲欢离合。
没想到,这一走,八年匆匆而过。
更没想到,八年以后,我竟然会遇见她。
在一片烟花之地。
八载时光,再见时,恍如隔世!
她已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人们叫她为“小姐”!坐台小姐!
她的腿,已经被人打断。
她告诉我,大地震之后,她被人拐卖,辗转南北东西。
她告诉我,她想回家,却不知道家在哪里。
她告诉我,她不过是在苦海中挣扎的一只盛世蝼蚁,她的梦想,不过是一场笑话。
其实,我想说,我也是。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兴许,她已经回家了。
次年,我继续背着吉他,在江南漂泊行走。
回想过去,如同浮光掠影,走马观花,久了便记忆淡薄。世间纷扰,与自己的记忆纠缠在一起,沉重如山,现在想来,蓦然惊醒,当真是人生如梦。
我才发现,人生如电影,然,比电影残酷多了。
于是,同年年底,我开始创作。
不为别的,我只想说一个故事。
一个在绝望中,寻找希望的故事。
08年8月,我没去过北京,也不知道奥运会举国同欢的绚烂。
我只知道,那年那月,有一个人,被拐卖,脚被人打断,沦为风尘女子。
16年6月,我没坐过高铁,我不知道和谐号三个字有多壮丽恢宏。
我只知道,同年同月,我看见她,她的眼睛,处处透露着绝望。
我是在写,写一个关于救赎与希望的故事。
既然现实中不允许完美,那么,我要为某些人的残缺人生,划上一道完满的句号。
我想为一些灰姑娘穿上水晶鞋……
“我想为一些灰姑娘穿上水晶鞋!”
序章读完,我已经泪流满面,我下意识地往下读去,他给主角取名为陈曦,却让她颠沛流离,受尽磨难,他给男主角取名为志远,却让他失魂落魄,就像一只地狱中仰望天堂的蚂蚁,为了救她,竟不惜以身试法,手上沾满血腥,最后自杀于高铁站。
合第一本书时,不知不觉,两个月悄然过去。我打电话给我唯一的朋友,她告诉我,有些人的文字是有重量的,很重,很重,你必须用心去承载才能拿得动。她说,我应该去找他。
天高气爽,我背着行囊,踏上了去往吴家苗寨的中巴车,一路南下。
此值八月,我没有看到金灿灿的油菜花,却在层层梯田中感受到逐渐变成金黄的稻谷,我看到有孩童在田边嬉戏,看到有老农在山顶抽着旱烟,还有穿着新衣裳的仲家年轻人在山间对山歌。
终于,我看到了传说中的龙潭大峡谷,看到了那如彩虹一般横跨天际的通天大桥,中巴车从桥上通过,我仿佛置身于云端之中,当我的心逐渐落地,司机说,我该下车了,前方再步行数里山路,就到了吴家苗寨。
我刚走进了一条分叉路,就看到一条小河,弯弯曲曲,恰与崭新的泊油路并行,通向远方。不知为何,我能感觉到,这条路的尽头,便是舅舅的家乡。
我仿佛来过这里。
我想去洗把脸,不想让舅舅知道我一路风尘,于是我放下行囊,来到河边,通过清澈的河水,我又一次看到了半边乌云的脸,我的手轻轻触进水中,那张脸开始变得模糊,我竟感觉有些冷,头痛万分,我想离开这里。
当我转身的一刹那,整个世界突然变了,依旧是这条河这条路,只是河边多了许多参天大树,崭新的泊油路亦不复存在,变成了崎岖不平的泥巴路。这时,天黑了,突然下起了鹅毛大雪,四周瞬间变成白茫茫的一片,我仿佛进入了梦境之中,惊奇万分。
突然,一声啼哭划破天际,整个世界竟突然颤抖起来,我的心也随之猛烈震动。抬眼望去,不远处的分叉路口,白雪皑皑之下,一片树丛中,一个精致如玉的婴儿在襁褓中挣扎。
“她……”
我看见了,看见了她脸颊上的兽皮痣,如乌云一般笼罩的半边脸,与我一模一样。我想过去将她抱起,却在这时,一个英武非凡的青年进入我的视线里,他一张黑面,一头寸发,背着一把马丁吉他。
“他……”我想呼喊,竟发不出半点声音来。
这时,他已然将小女婴抱起,很奇怪,啼哭声一瞬间停了,大地也停止了颤动。
“小英,快来,快来!我捡到一个女婴,她好漂亮!”
“呀!开哥,在哪?我看看!”
大雪之中,出现一个纤瘦的身影,她二十出头,一身苗装,银光闪闪,绝代风华,竟与老师长得一模一样。不同的是,她的脸上多了一颗滴泪痣,身边还跟着一条凶巴巴的大黄狗。
“哇!好精致的女娃娃,谁家父母这么狠心,将她丢在这荒山野岭中。开哥,要不要去派出所报案?”
“去肯定要去的,但你别抱有太大希望,你想想,自己的孩子都能丢弃,这样父母会让你找着吗?”
“那怎么办?”
“小英,你看,她的眼睛特别亮,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这样,如果实在找不到她亲生父母,我们就收养她,好么?”
“好耶!开哥,我们刚结婚,上天就赐给我们这么一个宝贝,真好,那你说给她取什么名呢?”
“小小,以后她就叫吴小小!小小的身躯里藏着远大的志向,她注定不凡!”
我泪眼模糊,想追上去,而那一对神仙眷侣已然带着那条大黄狗消失在漫天飞雪之中。
我擦干眼泪,再睁开眼时,漫天的大雪竟也不见了,烈日炎炎,还是那条泥巴路,一辆灰朴朴的面包车极速而过,卷起阵阵灰尘。很是奇异,我能通过黑漆漆的车窗,看清车里到底有几人,甚至能看到他们恐惧的脸。
车上三男一女,一男子开车,一男子坐副驾,还有一男一女,坐在后排,他们中间夹着一个女童,大概二三岁大,她眼睛特别大,明亮而清澈,像是会说话一般,我又一次看见了她脸上与我一模一样的兽皮痣。
车如流星一般从我身侧的路上飞过,几人的神情越来越是紧张,这时的我竟然能清晰感受到女童的心境,她竟然一点都不害怕,大眼睛不断闪烁着,好奇地打量着四周。
“惹谁不好,偏偏去招惹那个疯子,没听说吗?在安城有个小痞子调戏他老婆几句,他一怒之下把人家整个堂口都给一锅端了,他把这丫头当成宝一样,捧在手心里都怕化掉。”
“谁知道这是他女儿?上家只是告诉我们她的血型很罕见,能救他家孩子的命!这简直是老虎拔牙!”
“别吵了,安静!”
分岔路口,司机一脚急刹,警惕地观察周围,一时间,整个世界仿佛寂静起来,压郁而窒息。
“嗖!”突然,一记寒光闪过,仿佛照亮了过去与未来。
那是一口苗刀,直而长,从山林中飞出,划破了长空,只听咔嚓一声,苗刀直接穿过了挡风玻璃,势大力沉,插在司机的肩膀上,直接将整个人连同座椅钉在一起。只是刹那间,丛林中越出一人一马,快若闪电,与面包车错身而过的刹那,拔出长刀,副驾的男子还没反应过来,便被一刀拍晕了过去。
这时,我终于看清马背上那张漆黑如炭的脸。
“放了我女儿!”一声怒吼,震彻云霄,那个如山一般的身影,看到一男一女挟着女童从后车门窜逃,已然目眦欲裂,他策马纵横,很快便堵住了一男一女的去路。
“放人!我闺女要是伤了一根头发,我要你们的命!”
“好,我们这就放了她,开哥,我们不知道她是你女儿,您看,她好好的,我们没伤着她,但你得放我们走。”
两人脸色煞白,对视一眼,将女童放开,举着双手,急忙后退。
“爸爸,我要抱抱!”女童呼喊起来,踉踉跄跄朝马背上的青年跑去。
“小小!”他收起了长刀,一跃而下,双手将女童抱起,紧紧护在怀里。
却在这时,那其中的一个男子突然动了,直扑青年而去,不知何时起,他手中突然闪出一柄短刀,在接近青年的那一刻,单手从他脸上划过。
“刷!”
霎时间,青年的脸鲜血飞溅,从耳朵到鼻梁,一条深红的伤口触目惊心。
“啊!你找死!宝贝,闭上眼睛!”青年低吼,仿佛不知疼痛一般,单手将女童抱起,另一只手抓住来人的手腕,用力一扭,短刀掉在地上。
这时,他拔出了后背的长刀,在来人痛嚎的求饶声中,长刀在落日中划上一道冷酷的弧线……
我不忍闭上了眼,再次睁开时,整个世界恢复了原样,还是这条河,这条崭新的泊油路。
原来,这里才是我的真正的家乡!
我又一次将手放进水中,很是清,很是凉。举目四望,层层的梯田在随风摆动,好像在对我招手,我洗了一把脸,回到路边,发现我的行囊不知什么时候打开了,第二本书在风中缓缓翻开。
“放逐之歌!”
我赫然发现,书里夹着几张剪报,拿起来看,全是十多年前的报纸。
“吴家苗寨吴某人,因为解救其女儿,将人贩重伤至残,被判防卫过当,有期徒刑三年。”
“著名记者陈某人,因其曝光一起大桥崩塌致多人死亡重大事故的内幕,涉及市内多个政 要人物,此后陈常常被人围堵,最后在黔中大厦楼顶被人推下致死,涉案人员自首,一审判决过失杀人罪,有期徒刑十年。死者亲属不服,再次提起诉讼,二审维持原判。”
“大桥崩塌重大事件被陈某人曝光的多位涉事人员近日接连死亡,公安机关已经锁定刚刑满出狱的吴某人为重大嫌疑人。”
“经一审判决,由于证据不足,吴某人当庭无罪释放。”
风轻轻地吹,已然泛黄的剪报在我手中顿觉得沉重无比,仿佛一座座难以翻越的大山,让我忍不住大哭的冲动。我记得全世界,唯独忘记了他。
我想,我该回家了!
3 你好,作家
风很轻,我沿着崭新的泊油路,顺着弯弯曲曲的小河一直往前走,一路上,郁郁葱葱。数里之后,我终于看到美丽而古老的苗寨,她依山傍水,错落有致,从河边延伸到半山腰,层层叠叠,云雾缭绕的山顶上,我举目眺望,依稀看到了古朴沧桑的吊脚楼。
如果现在有人问我,这个世界最美丽的地方在哪?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那是我的家乡。
夕阳西下,天边挂着一帘晚霞,使得这个古老的苗寨更加神秘,我怀着忐忑的心,跨过一座石桥,走到了路的终点,一个崭新的篮球场出现在我面前。
球场上人很多,有老有少,很是热闹,一边在打球,一边却在吹着芦笙跳着舞。
“咦?你们看,那是小小吗?”
就在我小心翼翼地准备绕行的时候,一声惊呼传进我的耳朵,霎时间,整个球场,几乎所有的人都齐齐朝我望来。
“呀!真的是小小,我们的小公主回来啦!”
一时间,惊呼声不绝于耳,许多青少年朝我跑来,牵着手,将我围成一圈,蹦蹦跳跳,欢呼雀跃。
“小小,你还记得我吗?我是你大壮哥,吴大壮啊,小时候我常带着你去扒地瓜呢,那时候你连路都走不稳,开叔拿着一根木棍追着我满寨跑,嘿嘿!”
“小小,我是你二狗哥,我们家挨着的呢,我以前老爱偷偷跑去你家蹭饭吃,小英阿姨做的饭可香了!”
“小小,我是你兰姐,你还认得我吗?你家那条大黄狗又跟着开叔回来啦,好凶哦!”
“小小,开叔可厉害了,上个月,那农什么管的进寨来抓鸡逮鸭的,说是搞什么和美乡村,不准偷偷养鸡养鸭呢,开叔拿着一条扁担就把他们吓屁滚尿流了!”
“他……大壮哥,二狗哥,兰姐,我……想先回家看看!”
“好好好,你先回家,一会儿和开叔过来我家吃饭呀!你看,我阿妈在跟你打招呼呢!你再看那边,好多爷爷奶奶都想和你说说话呢!你走这么多年了,大家都想你了!”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我强忍着眼泪,离开了热闹的人群,凭着零碎的记忆,走上一条石阶巷里。
清风徐徐,巷里很安静,我一路往上爬,穿过许多人家。半山腰上,我终于看到了熟悉的小院,院子里很整洁,我看到了院子中央那棵傲然的白杨,白杨树下,趴着一条大黄狗,似听到了动静,微微睁眼扫了我一下,随后又慵懒地闭目养神。
小院正上方,坐落一所宽敞的木架瓦房,高爽明亮,大门敞开着,门口处,一个伟岸的身影挺立而坐,在一台老式的织布机前,像是在忙着什么。
斜阳的余晖下,我看到了他脸上醒目的伤疤。
“孩子,你终于回家啦!”
“嗯,我回家了!”
我一步步走上石台阶,仿佛过了一个世纪,直到太阳光再也照不到他的脸,我终于走到了他的面前。
“我……我现在该叫你什么?”
“孩子,叫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知道自己是谁,自己的根在哪里,有了根,无论你走到天涯海角,都能枝繁叶茂,哪一天累了,也能够找到回家的路,你……还是叫我舅舅吧,他们养育你这么多年,也是尽心尽力,他们才是你名副其实的父母!”
“所以城里的那套房子,是他们照顾我的代价对吗?”
“不要怪他们,你爹苏半城因为我的事,干了半辈子的小科员了,还不见提拔晋升,你妈妈心里在怨我呢,怨我一走了之,不负责任,还担心我的案底影响你们兄妹的前程,但亲人就是亲人,哪能说断就断得了的呢!”
“我明白了,舅舅,我先进家了!”
我心头释然,走进堂屋,推开右边卧室的房门。
这是一个简朴的房间,不算大,却明亮通风,一进门,我就看到放满书籍的书架,书架侧边,放着一把马丁吉他,我走过去,将琴拿起来,轻轻触摸。
那个雪夜里,他捡到我时,背着的也是这把吉他,可那个如精灵一般送他琴的爱人,已然消逝多年。我不禁叹息,将琴放回原处。这时,我才发现,宽敞的木床上,叠放着一堆花布,整整齐齐,旁边还置放着许许多多的银饰,有手镯,手链,项链,头饰等等,五花八门,闪闪发光。
“舅舅这是干什么呀!”我终于忍不住,眼泪脱眶而出。
在古代,帝王纷争,王朝更替,皆战乱不断。苗族,这个华夏土地上最古老而坚韧的民族,一直颠沛流离,从北到南,由东到西,不停地迁徙,他们习惯把仅有的财富随身带走,而每个姑娘出嫁,她们身上的苗银,是她们仅有的财产,尽管这个了不起的民族,最后大部分在群山连绵的西南高原上定居,这个传统也流传了下来。
“舅舅!”我放下行囊,跑到门口,扑到他怀里,放声大哭。
“孩子,还有一会儿最后一匹布也织好了,到时候你拿去找你妈妈,让她给你做几套漂亮的苗装,她懂蜡染,做出来的肯定没得说,还有这个老房子,到时候会过户到你名下,城里那套就留给你哥哥了,你父母奔波半生,不容易。你以后啊,每当放假了,有空就回来,有什么委屈的,和这里的父老乡亲们说,他们会为你出头的……我糊涂半生,能为你做的只有这么多了。”
“舅舅,你……”
“还有一个事,我知道你喜爱音乐,这是好事儿,但不要把它当职业,那个圈子很脏很乱不合适你。听你老师说,你思维缜密,数理化很好,你以后可以往这方面发展,累了倦了,可以弹个曲子给自己听,放松一下,学会怎么去思考问题,如果以后你能做一个工程师,或者什么数学家物理学家什么的,嘿嘿,我看那个死胖子还敢不敢笑我没文化,只会写一些不入流的小说,哼!”
“舅,你说什么呀!”
“就是龙潭关家岭那个胖子,以为自己是个博士后是个工程师就很了不起似的。今天他不是杀猪嘛,我去他那儿要一只猪脚,这个混账东西一直笑话我的作品不入流,我一气之下,要了他两只猪腿,全扛回家了!”
“啊?”
“啊什么啊?猪脚全在锅里炖好了,你快去吃饭,吃完饭爱去哪玩去哪玩,我先把这匹布织好!”
“哦!”
我走进厨房,心里暖洋洋的,柴火灶上,大铁锅里炖着一整锅猪脚,香喷喷的。我给自己盛了一大碗,一边吃着,一边打开了他的《放逐之歌》,我惊奇发现,他其实是在写自己。
当我放下碗筷,收起书本,走出大门口,只见他的座椅上放着一匹织好的花布,整个人却不见了。这时,小院的墙角,鬼头鬼脑地探出几个脑袋,看到我时,想走过来,又有点害怕院子里头的大黄狗,不敢靠近。
“大壮哥,兰姐,你们怎么了?快来,我家炖了一大锅猪脚呢!”
“小小,开叔刚刚背着刀下去了!”
“什么?”
“刚刚来了好多陌生人,凶巴巴的,提刀弄棒的,要拆了我们的寨子的学校,挖机都开来了,寨里头好多人都出门打工了,我阿爹都在外地,只剩下老幼妇女……”
“为什么呀!”
“我们寨不是离镇上的学校太远了嘛,不方便,所以寨里头就自己建了一所学校,还没你家这里宽敞呢,就在球场边,我们自己请老师来上课,只有一到三年级,一个房间一个年级,到时候那些小孩都长大了,去镇上也放心了,可是有人说我们违建,还私自办学,刚刚拆迁队的人还准备要打人,我就跑来叫开叔了。”
“走,快带我去!”
山风渐晚,我跟着一群青少年匆匆来到球场边,这时的篮球场已然喧嚣无比,堆满了人群,明显分成了两拨,相隔十数米远对峙,剑拔弩张。
一边是寨里的老幼,站在一所木楼前,悲愤交加,另一边有十几个青年,拿着刀棍,手臂上皆有纹身,气势汹汹,他们身后,还并列着几辆小车和一台挖机。
“给我拆,谁不怕死的,给我乱棍打死!”
“我看谁敢!天天走夜路,难道还怕你们这群野狗?”
突然,一声巨吼响彻整个球场,只见人群中,一个魁梧的身影站在了乡亲们面前。
他,缓缓拔出后背的长刀。那凌乱的长发,那稀碎的胡渣,那狰狞的伤疤,在这一刻显得无比耀眼。
是时,这个看似有些佝偻的男人,他突然挺直了腰杆。
“舅舅……”
我忽然有些想哭。
舅舅说,他本就是一只蚂蚁。
我想到了《黑暗森林》开篇的那只蚂蚁,它在努力攀爬着,寻找出路。它不明白它是在墓地中艰难行走,也不知道“杨冬之墓”代表着什么,更不明白墓碑前那两个活人的对话足以震动整个世界。它只知道这是一条崎岖不平的路,一条条纵横的沟壑,它只需要足够小心不远处那只丑陋的蜘蛛。
风在吹,他手中的苗刀呜呜地鸣叫着,忽地闪现出一抹寒光,像是在控诉着这个世界,这是仅有的光芒。
“舅舅!”
我想说话,想呼喊他,却发现喉咙堵塞了,难以呼吸。
他真的成了一只蚂蚁,不似在墓碑上攀爬的那只,而是他自己笔下仰望着天堂的那只,它很倔强,一步步爬上天堂,所过之处,留下一串长长的血印,构成了一条波澜壮阔的天梯。天堂门口,它看到鲜花铺满地,飘香九万里,于是它毅然决然走进花丛中,整个渺小的身躯化成花下累累万中之一的白骨。
原来,你并不孤单。
隔壁的龙潭峡,那个胖叔叔带乡亲们修了一座桥,被人一纸批文,几根雷管轰的一声炸没了。后来,这个胖叔叔在大峡谷上驾起了一座通天大桥,他常常说,那是他心爱的人化成的美丽彩虹。
舅舅没有这么大的本事,他终究没有像他小说那样,为任何一个“灰姑娘”穿上水晶鞋,他甚至连最心爱的女孩都弄丢了,他满世界寻找,却始终找不着,只留下一把吉他。在很多人心里,他只是一个二三流的小说家,一个不入流音乐人,一个自暴自弃的放逐者,他现在仅剩下的只是一点点残余的力气,他唯一能做的能依靠的尽剩下手中的苗刀。
以暴制暴,这是他面对霸凌时坚信的唯一的信条。
风继续吹,这个挺拔的男人终于动了,他一跃而起,如雄鹰展翅一般,举起长刀,劈向前方那嚣张跋扈的男子。
快,太快了,那个领头的男子不知道是没有反应过来,还是吓傻了,呆若木鸡,整个人僵在原地,如果不出意外,他必然将身首分离。
刀没有砍下去,搭在了男子的脖子,只见他双目一瞪,全身一软,整个瘫倒在地,颤抖着手指着舅舅,惊恐万分。
“你是……开……你,你回来了!”
“滚!别让我再看到你们!”
“我们走,我们走……”
来势汹汹的车队,慌不择路地离开了,球场上欢呼起来,只有那个人,若雕塑一般,手持着刀挺立在原地。
忽然之间,大风骤起,我明显地看到,那个挺拔的男人,他身子晃了晃,喷出一口鲜血,他的长发,也在大风席卷中飞落。
“舅舅!”我狂奔而去,昏黄的灯光下,我看到了他光秃秃的头上满目疮痍的伤疤,没等我跑到他身旁,他已经闭上了眼,整个栽倒在篮球场中央。
“快来人呀!救救我舅舅!呜呜呜!”
“先把他抬进家,我们打急救电话,快!”
寨里老幼都围了上来,准备帮忙时,扑倒在地的男子,突然睁开眼,站起身来。
“孩子,我没事的,老毛病而已,没有大碍的。”
“舅舅,你到底怎么了?”
“对啊,小开,怎么回事嘛,有什么问题说出来大家商量着解决嘛。”
“我真没事,谢谢大家!小小,我们先回家!”
我搀扶着舅舅,一路无话,回到家时,他立马关上自己的房门,任凭我呼喊,也不回应,直到我将要离开,他嘱咐了我一句话。
“我不在时,以后有什么事,可以去龙潭关家岭找你胖子叔叔,他叫陈思远,就这样,你早些休息,不准熬夜,不能胡思乱想!”
又一次听到了舅舅的嘱咐,我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着叠得整整齐齐的花布与旁边的苗银,一种不详的预感油然而生。
我想打电话给妈妈,拿起手机,想了想又不得不放下。
晚来风急,一弯明月从云层中挣脱出来,银光点点,照亮了我的窗台,只听呜咽一声,家里的大黄狗跑进了我的房间,摇晃着尾巴,委屈地看着我。
“大黄乖!”
我拿出舅舅的《放逐之歌》读了起来,繁星点点,我仿佛看到了那雪夜里,那对神仙眷侣对我微笑,眨着眼睛。
不知不觉,我睡了过去,直到听到大黄不停地狂叫,我醒过来时,天已然大亮。这时,大黄忽然咬着我的裤脚,拖着我来到了舅舅的房间。
舅舅消失了,那口苗刀也消失了,我回到自己的房间,那把马丁也消失不见了。我心头慌乱无比,一口气跑到了篮球场,听到了大家的纷纷议论。
有人说,他去监狱了,去等一个人,一个杀害他妻子而被判误杀的坏人,十年了,那个坏人要出狱了,他要去复仇。有人说,他得了绝症,那头长发遮住了他头上化疗的伤疤,他变成了一只蚂蚁,去天上和神仙打架了。还有人说,他又远游去了,背着那把马丁吉他,继续追寻着那心爱的人曾经的梦。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在苗寨我待了一个月,马上开学了,我再一次拿起他的小说,翻到了最后一页,轻声读了起来:
“你好,作家!”
原著: 吴开阳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