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真喜欢我家二毛。生活中二毛不叫二毛,它有一个比“二毛”还俗气的名字,有一天我心血来潮想给它改了,思来想去,最后决定从今往后在我笔下它叫二毛。为什么呢?因为顺口呗。
二毛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我老爸花了五十块钱从菜市场买回来的,加上它也不是家里养的第一只狗,所以一开始我对它其实不太关注。只记得,刚到家时,小小的一坨,灰黄的毛色,瘦了吧唧的,一摸它就往后缩,很怕人。爸妈特别喜欢小动物,把它当成家庭成员在养,我们吃什么它就吃什么,所以渐渐长大后,它就变得圆润起来,好看了不少。每次有家人离家很久回来时,它总是异常兴奋地跳着、叫着、摇着尾巴,跑出去很远迎接,深得爸妈的心,说它很有灵性。我妈那时候常常一个人在家,数二毛陪伴她的时间最多,在我妈罗列出二毛比我和弟弟亲的若干条证据以后,二毛以它非我和弟弟不能及的优势捍卫了它在我家不可动摇的家庭地位。
真正对它产生感情是前年有一段时间我独自在家,每个周末回来就剩我和它大眼瞪小眼。我打小就是“没胆英雄”,天一黑就不太敢出门,那时候,它每天晚上就趴在我脚边陪我看电视,我去睡觉,它就守在门外,若长时间听不见它脖间的铃声,便着急地唤它一声,就能听见它站起来摇摇铃,然后又趴下去的响动。白天闲时我喜欢看书,它就赖在我脚边,时不时地蹭蹭我的脚,我和它说话,它会抬头看看我,然后趴下去睡得呼呼作响。
别看二毛这么乖,这么善解人意,其实它是只很有脾气的狗。它很调皮,喜欢乱叼东西,有次周末回家发现它叼回来了许多外面的东西,我很生气,冲它吼了几句,它就离家出走到隔壁亲戚家,任凭我怎么喊它,它就在路上看着我,不回来。那时候我突然觉得很难过:它独自在家守了一周,没人陪它说话,没人唤它的名字,孤单地躺在地上,下雨了,没有人告诉它到屋檐下避雨,天黑了,没有人唤它回家。如果我不骂它就好了,它明明很听话的,它明明那么乖,哪儿也不去,无论外面的世界多么热闹,它只偶尔探出头去看一看,总是特别听话地守着我们的家。我不该骂它的,从那以后,我也再没骂过它。
自我接纳它以后,它便真正成为家里的一员了。每次打电话回家,必聊它如何如何,怎样怎样。喜欢看它身手敏捷地逗家里其他小动物玩,喜欢看它吃饭时怕别人跟它抢的警惕样,喜欢它摇着尾巴邀功的可爱样子,它总喜欢伸出前爪放在我们手里,它的爪子软软的,我的心也软软的。
看着这段文字,我又看看脚边的二毛,我觉得自己越发喜欢它了,我给它起了名字,和它一起散步,喜欢摸摸它的头,和它说话,陪它玩耍,如果我的二毛会说话,它一定会说知道我喜欢它的,一定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