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传染病工作任重而道远。由于牵涉到个人隐私,在督促分校个人时,有些人不能及时反馈。因此,工作带来被动,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国卫办疾控发[2017]22号,关于印发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通知精神,要求学校: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学校结核病疫情要求早发现,早处置。
二、落实防控措施,加强落实对师生的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加强日常晨午晚检体温处理和记录工作、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等工作。
三、配合区疾控办做好结核病要求信息报告和管理工作,主动监测结核病报告发病情况,做到发现一个及时处理一个;要配合区疾控中心及时做好疫源追踪、流调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防止要求蔓延。积极接受区教育局,疾控办及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的工作,对不规范问题及时整改。
为进一步落实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疫情防控安全,特别要求班主任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关注以下工作:1、晨检工作,重点应注意不舒服的生病学生,对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结核病可疑症状,必须及时到医务室做进一步的病情研判。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要落实做细,及时了解病情及病因,跟踪病情进度,对确诊结核病的,必须配合防疫办及疾控办做好班级密切接触者的后续检查筛查工作,确保疫情不得扩散。3、对于筛查发现的胸片x光片未见异常的并且排除活动性肺结核,但结核菌素皮肤实验强阳性的密切接触者,在其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可对其进行预防性服药干预;拒绝接受预防性服药干预者,应在首次筛查后3个月末,6个月末、12个月末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各进行一次胸片x光片检查。
附录: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
1、肺结核是长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2、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
3、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当怀疑的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
4、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口鼻,戴口罩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
5、规范全程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治愈,还可以避免传染他人;
6、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7、养成勤开窗通风的习惯;
8、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阜阳十中防疫办
20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