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听故事,这应该是人类有了自主意识之后开始的吧。我们在故事里娱乐,在故事里学习,也在故事里成长。
唐朝末年,秦州节度使判官王仁裕写了这么一个有趣的故事。
“唐光启、大顺年间。唐朝有一个县叫褒城(在今天陕西勉县境内)出现了一起盗墓的案件,官府花了很长时间去搜索破案却没有任何收获,而上司督促得非常紧。
忽有一日,褒城县官府宣称,说擒得一盗墓人,关押于官府内。拖延了一年,也未进一步审出案情,只好对盗墓贼百般拷打,酷刑用尽。
终于贼人写下了认罪书,挖出数人。所有人都以为可以结案了。临刑时,围观人群中突然有一人撸起袖子大声呼喊:“王法岂容尔等枉杀平民百姓!盗墓人是我。我每天在人多的场合当中也未被你们擒获。这个人有什么罪呢?你们想要杀害他!赶紧放了他。”此人说完,立即拿出从墓中所获之赃物,办案官吏一一检查,竟无一丝差异。
被定案判罪的那人,也拿出他的赃物,办案官吏再检查一次,竟然也没有一丝错漏。当地的地方长官亲自询问被定罪的那人。那人回答说:“虽然我自己知道我没有罪,但我实在是受不了酷刑加身!于是就让亲人伪造了这些赃物,希望求得一死。”
当地的地方长官十分震惊,把这个故事的前前后后一一上报于朝廷。朝廷最终判决:办案官吏入狱,被冤枉的人获得昭雪,而投案自首的盗墓贼不但没受惩罚,反而补了公差,成为了一名公务员。”
这个故事真的是反转够多、够惊人!
盗墓案久久不能侦破,因为上司“督之甚严”,于是,忽然一日就破案了,抓了一个人。
此人历经严刑拷打,最终也让他们结案了。
临刑的时候,真正的凶手居然自投罗网。一番控诉,只让人觉得官府无能。 无能也就算了,还要为破案去诬陷好人。
细究下去,居然出现两人的赃物都一模一样的情况。你一个根本没有参加盗墓的人,是怎么知道墓中所丢失物件的呢?当然是官服透露的啦。为了破案,官员们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谁会想到真正的凶手会因为义愤而自首呢!
这个故事真有趣啊,应该是正义化身的官府却是卑劣无耻,应该是盗贼的盗墓人却正义在胸。好在朝堂之上还有明白人。最终,惩罚了无道官吏,昭雪了冤屈之人,奖赏了义勇盗墓贼!
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