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许久没联系的小学同学突然给我发来消息。是问候,因为有信息显示我们八年前的今天成为好友。很突然,也很惭愧。
因为她曾是我小学时代最好的朋友。我是转学生,三年级转到她们班级。忘了最初是如何相识,但记得最后我们不欢而散。
小学的友情最简单最纯粹。因为在小孩子的固有思维中,你对他好,你就是他的好朋友。
她的爸爸是个警察,是我从小特别崇敬特别向往的职业,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邀请我去她家玩。这大概是小孩子心中最好的表达友情的方式了。
每次我去她家,她的父母总是下厨给我做好多菜,特别热情,我不好意思,总拿理由搪塞,快快离开她家,辜负了他们的一片好意。
我特别喜欢我这个朋友,大概是从那次我不小心犯了错误,老师开玩笑取笑我,全班同学都在笑我,只有她没笑开始吧。我记得很清楚,我当时问她,你为什么不笑我。她超认真的回答我,好朋友之间是不能互相取笑的。
可能就是那时候开始,我便开始跟着她,形影不离的那种。她很优秀,字写的好,每天放学所有人走了后,她得留下在黑板上抄第二天的数学小考题,我就等她,半小时一小时的等她,然后跟她一起走出校门,把她送上车然后在自己坐上回家的车。这可能就是我小时候表达对喜欢的人喜欢的方式吧。幼稚却又很感人。我当时还觉得很骄傲。
可能我是天蝎座,占有欲超级强,别的同学一接近她我就很吃醋很难过,觉得她不把我当朋友了,这思维也是超级畸形了。凡事都要跟她一样,贺卡要跟她买一样的,收到她的贺卡很开心,同学录要她第一个写,吃东西跟她第一个分享,甚至有一次要每个人写手抄报,上面要写你最喜欢的一句话,我也偷偷翻了她的,然后把自己的话改掉,然后向她炫耀着心有灵犀。
小学的时候,文笔很好,就经常给她qq上发好多好多的心里话。写的特别好的那种。她很有负担,我也算很痴情了。
但是,我不是同性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