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还在夜里零零碎碎地写写改改,突发奇想拜读鲁迅先生的杂文。我向来不太喜欢长篇大论型文字,总觉得一来是没有那个耐心,读的不连贯一天一天一点一点蜗牛般阅读进度。书里这个人到底是怎样的人?故事走向也往不得知。二来读的不尽兴心里终归堵得慌。鲁迅先生的文风算是我无比赏识的了,以至于常常写着写着在自己笔下看到“少年闰土”等的影子。这个“等”字用的明显不合逻辑,实际暗暗透露着我文化能力不足,说白了无非是仗着仅会仅有的几句话“打肿了充胖子”罢了。
鲁迅先生文风犀利,对于事情的看法常另辟蹊径,当然在现社会下回头看鲁迅——与时俱进!我猜那个时代下的他,就像第一个在中国穿短裙露胳膊出街的女人一样,敢于与庸俗和“蛮荒”思想叫板。也许有人会觉得这里把鲁迅先生和女人相提并论,这个比喻荒诞不经。如果你也有这样的思想,真应该也去了解了解鲁迅先生的“节烈观”。
其实我相信敢为人先的鲁先生一定不止这一次提出男女双方地位对等的观点。人们得知的“节烈”大多后面跟着个甩也甩不掉的“女”字。在这里我脑子里一闪而过的一句话:错的东西错的人多了,这个错的也默认为对的了。鲁先生提出的一个观点震惊到我:节烈女子自愿节烈吗?放在以前,说这句话的人要是个不知事的孩童,一定会被他母亲大惊失色手忙脚乱捂住嘴。节烈女子若是随着丈夫去了,留下不被诟病,“充满光辉”地被记载入册。可是敢问编写这本“册”的人能不能说出前十个烈女的名字?尚且未知。那更何况源源不断进入史册的那些“无名英雄”?这方面看来,可悲可戚。昨晚躺床上突然想到人本能的求生欲。这些人的“救命稻草”到底被怎样地蹂躏践踏才会这样“无所畏惧”?或许她们从不曾有过求生的本能?流言杀人于无形!
总会存在“本能”未曾泯灭的人吧?她们活在世上只剩下“苟且偷生”,明明什么也没有做,莫名其妙沦为社会底层的“贱物”,卑微至极。成为过街老鼠苟延残喘的她们最后被流言的刀锋刮的伤痕累累,行尸走肉。
凭什么男子一夫多妻成了默认的规则?“弱肉强食”这四个字打乱重新定义,依我看来,“弱肉”是迂腐遵循的人,“强食”是控制一切的传统思想。“男女平等”也不是说说罢了。说风凉话或者依旧不为所动的人们就暂且让他们尝尝女子十月怀胎的不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