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由原来的暂行办法改为海关总署令,做为法令2018年5月1日正式施行;海关总署2018年第177号《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海关总署企管司2019年11月1日权威发布《海关认证标准指南说明》。
此举让企业值得深思,企业在享受便利化背后是按传统车到山前必有路的思维,还是有危机意识?需提前做好内控部署自我完善,准确理解AEO认证的意识,建立企业标准体系框架,建议认证清单管理落地,理清企业流程环节的问题,如何做到有效追踪执行?
认证标准指南说明出来后海关总署组织多次培训,对于重认企业已经不能再接受普及性的学习,因担心会在原有方式上成为固定的模式,无法看到不足之处,经再三权衡选择契合合规第八季成都训练营,打开了重新的角度"建立清单管理"有效落地的思维。
没有听到照本宣科,也没有让您昏昏欲睡的枯燥乏味,条款的解读由案例导入,让同学们先讨论,每个人都有发言的机会,不知不觉中那坚硬条款的解读顺理成章而出。解决了我第一个问题如何正确理解AEO条文规定?从海关立法目的出发,吃透标准。以复核为例,为了提升中国在国际上的通关便利化措施弱化了海关的审核功能,将该功能转移给企业,若企业内部的审核规范培训,考核,绩效,评估,差异处理,争议解决,处罚等不配合到位,可能很多未来海关在抽查中大量改单、补税甚至降级,企业必须做好内部的复核作业,必要的检查控制,必要的制度保障,做到过程监管,预防大于救难,企业自行自律,优化流程。
第二个问题如何将AEO审核的条文与公司己有的体系文件和管理规定相结合?企业存在多体系运行是正常的,目前流行的3体系(ISO)都是多体系运行的,这样更可靠。与企业实际结合,不单独搞一套,应付式的认证是过不了,不长久,企业要做的是放弃幻想(车到山前必有路),扎实做,不管有多痛苦,熬过去,实际和运行匹配,不匹配的地方去完善,自然也提升体系制度管理。
第三个收获到了,AEO认证哪些是显性培训要列入规范培训计划,哪些隐性培训要强调人员传承+素质提升+过程管理,做到实实在在的落地。
第四……
一次的培训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回到现实是需要落地,真正的学习在行动之后,为迎接2020年的重认,结合10月底企业内部的交叉审核,将此次培训带来方向和可落地的执行落地,感谢本营所有同学以及邓彬彬老师团队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