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天,627英里,一位六十五岁、身体不算健康的退休老人,从英国最西南一直徒步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她就会活下去。书本讲的是主人公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一路陪伴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的另一场内心之旅。
作者从两个方向展开了叙事主线,一条是主人公哈罗德一路的所思所想和所见所闻;另一条是哈罗德与妻子莫琳的情感动态。
哈罗德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世界走进来,让生命重新发光。而我们每个人,都能从他的身上或多或少地看到自己某个阶段的影子。
透过作者对章节目录的构思,我揣测她想探讨的话题其实是:关系。当哈罗德解放了自己过去二十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这些记忆在他脑海里鲜活而跳跃,即便是伤痕累累,但也充满着能量。与其说主人公哈罗德用英里丈量着行程,不如说他是在用回忆与自我对话在丈量着人要面对的各种关系。
老朋友奎妮的来信,不过是引爆哈罗德尝试去跳出固有生活的一个导火索。奎妮患了癌症,而哈罗德欠她一句感谢和道歉。一条朝圣之路,究竟是救人还是灵魂自赎?其实最终都已不重要,因为,就连最初坚定上路的“信念”,也不过是加油站小姑娘的一个善意谎言。
这不是一条天生勇敢者的“朝圣”路,主人公也并没有那种激昂的英雄情怀,他心说:什么佛教徒、世界和平,这其实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退休老人,收到了一封信,为了一个愿望而上路,如此而已。
这不是一条顺坦和容易的“朝圣”路,物质条件和精神生活都很艰辛,主人公有过犹豫和动摇,甚至在即将抵达终点前对其“意义”产生质疑,也在思考“见或不见故人”时有过逃避。
这不是一条孤单,却堪称孤独的“朝圣”路,一路遇见各色人等,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目的和缘由,短暂相逢后又都各自朝着自己的方向而去。自己的路,还得自己走。
这其实就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面对的日常生活。每个人都与众不同,但也没有谁让人感觉奇怪,表面上看似平凡不过的生活,实际上却藏着多少黑暗和磨难。
我们生活在各种关系之中,既超然物外,又是其中的一部分,既和这个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又不过是一个匆匆过客。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才会被赋予新的意义。因此,保存真我,诚实做自己而不是扮演他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做自己,走自己的路。“走路,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走路的难,不仅仅限于迈开脚步的决心,和跳出固有思维模式的“舒适区”的困难;也不仅仅限于他人否定与不理解,以及各种外界干扰的艰辛;甚至也不限于对于“意义”探寻的迷惘。最难的,是这世上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而那些走过的路,见过的人,无论你多么坚定,终会被风吹雨打去,一回头,再也找不到走过的痕迹。
然而,你终究会明白,你爱过,也失去过,也许这样就够了。你或许触碰过生命的实质,也或许正走在探寻的路上,但终究会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那扇门,把一切放下。
其实,最好的修行就是我们生活的日常。每个人都有一条要走的朝圣路,或早或晚、或长或短、或曲折或顺畅,如此而已。很多事,都是无力改变的,好在还有一路走过的风景,曾经拥有的爱与记忆陪伴。如若初见,你是选择重新来过还是旧梦重圆?答案不重要,比答案重要的是问题。更重要的是,你要走,一直一直地走下去,去与自己一次又一次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