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这本书,室友在读它时曾多次提及,她说:“故事很真实,希望自己也可以和作者一样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里,认识不同的人。去感受,去经历,去生活。记录下人与人之间最自然,最真实的瞬间,写下他们的故事。”
最近开始看这本书,封面——“我回来,是为着出走,为着生活的死而复活,为着道路的失而得。”是一种哲学的思辨,是理智的,也是感性的。而作者孙中伦是美国波莫纳学院大四学生。他进行这次写作,和我现在一样的年纪。大三,休学一年,选择回到祖国,先后去了东莞,湖南,云南,甘肃,四川等城市和乡村。文章都是他此行的记录与感受,真情不乏真实的记录。他走进他们,最后又离开,在一次次相遇与别离中,是生于死,失与得的交织。作者说:“他的每一次相遇都是那么奇妙,记忆因此而充盈,像浴缸里吹起的斑斓气泡。”是那么的美好,即使它不总是使你愉快,也许也会让你痛苦。但如果可以,我也愿意这样“出走”。
同一个世界的你
“你”是自己,也是生命中无数遇见的他,你可以是书中的胡哥,书中的成成,书中遇见的所有人,也可以是我生命中的其他人。无数平行的生命,会因为不同的巧合相遇,留下一段属于回忆的故事。有这么多的你,才有那么多动人的故事。心中开始躁动,正如几年前的作者一样,他躺在学校的天窗底下,那是一个镂空的屋顶,看夜空——那么美,四周随时间变幻颜色,黑夜,没有点缀,鱼贯而入,静谧无声。沉浸黑夜思索着外面的世界是怎样?他充满了好奇,隐藏内心深处的不安,在直面黑夜中一次次跳动,最后他选择了去遇见。
不期而遇的他
中伦,“言中伦,行中虑”,作者这么介绍自己,也是他母亲对他的期许。可对于一个热衷表达,热爱写作,对世界充满无比的好奇,言辞总是锋利的他,这种儒家的中庸思想,显然是不通的。母亲在最后弥留之际希望他可以做一个自己想做的人,但是他却不知道他是谁,迷失中,想到他20岁对自己想象——“写作是一种使命,一个人孤身一人,自言自语的拾荒者使命。”《回来》正是这样的使命下开始“出走”。而我也很幸运在茫茫的书海中与它相遇,看见我不曾经历过世界,但这个世界是那么的真实,那么清晰的浮现在我眼前。书中一个个平凡的个体,他们都是同一个世界的存在,我和他们的世界是平行的,也许一生也不会有交集。因为作者,我可以了解他们,走进他们的世界感受他们的悲欢离合。
我的一次不成功的“出走”
也许是《回来》给的勇气,或是还有着一颗想着——“不能改变世界,起码可以改变身边人。”的决心。借着做深度报道作业的契机,三个“天真烂漫”的女孩,还没有来得及蓄谋,就满腔热血,怀着不撞南墙心不死的决心。开启了一次艰难的“寻人之旅”。
“出走”的主题是寻找“失独”家庭,一个我们身边普遍,却又被我们常常忽略的家庭,我们想要去了解他们。看看他们的生活和现状,我们想像作者孙中伦一样的走进他们,或许我们的走进并不能帮助他们。我们能做的只是叙述,最后他们的苦难还是存在。但至少因为我们的遇见可以给予他们温暖和慰藉,让这份遇见变得有一点意义。
这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在网上看到的地名,我们从未去过的地方。冬日的午后,空气弥漫着很深的雾气,天灰蒙蒙的,风吹得梧桐叶沙沙作响,散了一地的叶子,铺满了整条小巷。破旧的街道,刻着年代的印记,我们走在寒风里,瑟瑟发抖。手机在导航,而我们的每一步都是那么的艰难,但心中仍怀着一丝希望,或许我们可以遇到呢?经过一个广场,老人们三三两两,打牌,下棋,谈话,好不热闹。我们也忘却了寒冷。想去和他们聊聊,但是仿佛又走不进他们。我们就看着,足足有几分钟,然后走开。终于到了目的地,仍是街道,我们想通过社区找到一些他们的信息,不巧的是,社区的大门紧闭,正是休息时间。我们只好四周转转,这边是开发中尚未建好的地方,有高楼,也有破旧的楼房。荒草地上有健身器材,挖土机正在空地开工,看见写着安置小区的大幅广告牌,但里面是杂草丛生的荒地,锈迹斑斑的铁门告诉我们它很久无人问津了。也许这里有很多故事,可来时的激动已被寒风吹的所剩无几,我们没有等到社区开门,一无所获。有点沮丧,有点无奈,坐车返回学校。车上,看着过往行人,疾驰而过的车辆,我想着我和他们是同一个世界,只不过是平行的,不曾交集,或许哪一天我也可以走进他们,听听他们的故事,来充盈我的记忆……思绪飘的很远……
你,我,她对于我不仅仅是一个代词,而是我生命中遇见的每一人。我想把他们变成一个个真实的故事。因为记住,是最好的礼物。因为记住,才是遇见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