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2555天,61320个小时,3679200分钟,写成一本书也是厚厚的一本,拍成一部电视剧也是长长的36集,可是换成是电影却只有107分钟,不到那七年的千分之零点零三。
作为何以的忠实粉丝,我觉得看完小说之后就不应再去看电视剧,看完电视剧之后就不应该再看电影,但是如果不看,又怎么能算的上是忠实粉丝呢?
记得看这本小说的时候是在高中的时候,那时候刚上高中,正是青春萌动之时,看的书都是这类的言情小说,整天都窝在学校的小书店里,直接席地而坐,抱着一本书看到如此如醉,看完之后心里的小人物便迅速进入角色,开始自导自演。后来觉得这样看书太辛苦,便从生活费里省吃俭用出来买了带回宿舍,晚上打着手电筒窝在被窝里看,看到何以琛和赵默笙因为误会吵架分开的场景、赵默笙独自一个去异国他乡的场景、何以琛等赵默笙的执着、赵默笙回国后他们的相遇、然后组成一个家庭,各种场景把自己感动的一塌糊涂,手一抬一摸满脸都是泪水。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我们是那么的天真,那么的容易被感动。而现在各种畅销的小说总能被拍成电视剧电影,虽说也表达出了小说的大概意思,但是影视文化毕竟是不一样的,更多的时候还是愿意读小说。
在何以拍成电视剧之后,那句:“如果曾经有那个人出现,那么其他人都成了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便被当下许多单身男女当成了金科玉律,也许这成为了他们单身的一种借口,也许这是他们对爱情的一种要求,又或者是他们回绝别人,只为等心中那个人的话语。但是这部小说更吸引我的却是何以琛的那句:“父母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这是对一辈子爱恋的信守,是对“执子之手,与之偕老”的另一种解读,我们向往的其实都不是轰轰烈烈的爱情,而是那平淡如水,却不可或缺的相守相扶相持。
曾经年少读小说的时候,可能不能理解:是怎么样的一种笃定和执着,让一个法律系的风云人物坚守着这一份爱情?后来何以琛事业上的成功想必也和这份爱情逃不开关系,因为他的默笙不见了,他找不到她,只能像当初她那样,站在最显眼的地方,让她看到他;又是怎么样的一种思念和爱恋,让一个远在异国他乡的天真善良的女孩,只能不停的通过搜索引擎的搜索来抒发心中的想念?面对一个同样深爱的自己的男人却纹丝不动,浑身透露的都是理智的疏离。她只知道她要回去找她的何以琛。现在或许能够理解那种已经成为信仰的爱情,那种等待,那种坚守,不过,幸好,时隔七年之后,你还在,我还能找到你。
幸好,最后他们都找到了彼此,重新遇见,并相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