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初见大妞,用张恒的话说,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张恒正边走边打电话,猛地,他的手机被人一把抢走。
只见抢了他手机的小贼一路飞奔,正在以光速逃跑。还不待他多做反应,一块砖头已经对着抢手机的人飞去。力气之大,将想要逃之夭夭的小贼打翻在地。
就在张恒惊愣不已时,一个矫健的身影嗖地从他的身边飞奔而过,动作利落地将想要爬起的小贼按回地上,一把抢回他捏在手里的手机。
女侠的马尾辫甩动,转身将手机递向张恒的那一瞬间,张恒只觉得此女形象无比高大。大有一种穿越进大片的既视感。
张恒赶忙上前接过手机,与女英雄套近乎,之后对女英雄展开了激烈的追求。
张恒是律师,能言善辩,情商高,可以游刃于各种人群和性别。
我曾有一次看到一个妇女大闹张恒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想要讨回败诉后的律师费。女人骂得难听之极,你敢碰她,她立刻就要跳楼。吓得所有人都束手无策。
后来报了警,警察来了也不能把人家逼跳楼不是。
张恒这时回来了,连哄带骗,把女人劝了下来。警察这边要抓人,张恒立刻出面把女人保了下来,让女人免于有可能面临的拘留。
后来,女人简直把张恒当成了恩公。一有人有危难就给张恒介绍官司。即便那些官司小得张恒这样的大律师根本不会做,他还是耐心地安排给事务所的新人来做,自己从旁指导提点。最后官司赢了,新人学到了经验,苦主得到正义,皆大欢喜之下,张恒自然成了最受欢迎的人。
认识大妞,是因为张恒被外调云南事务所主事那一年。
大妞是边防的缉毒警察,平日里都和男人混在一起,勇猛的劲头赶超男人。大咧咧的性格谈不上情商,但胜在她不与人计较,自是讨喜。
这一年,情场老手张恒,遇上了不知情为何物的大妞。
张恒一番暧昧玩下来,奈何大妞就是不懂。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个人,让你的所有经验和技巧都失灵。
他约她去看电影,准备好了鲜花,打算求爱。俩人还没能说上一句话,队里有任务,她转身就走。
他包了一整间酒吧,自己亲自谱了曲,打算弹给她听,算计着在她感动得泪流满面时,向她示爱。最后却只剩他一个人在酒吧里坐了大半夜,疯狂地打她的电话,却怎么都打不通。
直到第二天,他才在医院里见到她,知道她临时进了深山执行任务,手机没信号。她发了微信通知他,消息没发出去,她大咧咧地也没留意到。
张恒败下阵来,一辈子没试过的直来直去都给了大妞。不分场合合不合适地示了爱。
张恒说:“做我女朋友吧。”
大妞傻愣了好一会儿,问:“我就放你个鸽子,你不用这么整蛊我吧?”
张恒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俯身就吻,却被大妞下意识一个过肩摔给摔在了地上。这下子一辈子没丢过的脸也在大妞这丢了。
张恒躺在地上,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偏偏大妞的战友在那笑得欢快。
张恒这种本就脊椎不好的办公室一族,被摔得只能扶着自己的老腰回家。身上疼,再加上懊恼,大半夜没睡着。
下半夜好不容易睡着了,手机乍响。
张恒恼怒地接起,还不待说话,那边传来大妞的声音,“你身家背景清白吗?”
张恒愣了好一会儿,又把手机从耳边拿下,确认了一下是大妞的手机号,才又放回耳边。
“清……清白。”张恒磕磕巴巴地回。有种毒贩被盘问的紧张和胆怯。
在他的忐忑中,大妞一本正经地说:“批准!”
张恒和大妞正式恋爱了。
向来所有女朋友都小鸟依人的张恒遇上了第一次见面就飞砖头救他的大妞。新鲜、刺激,却也肃然起敬。
张恒跟我说,大妞就是那种全身上下都闪烁着金光的姑娘。
他说这句话时,我知道,他是真的爱上了大妞。
俩人在一起半年后,张恒的妈妈去了云南,第一次见到了大妞。那天大妞因为与一伙武装毒贩火拼,胳膊中了枪。
老人家一辈子没见过谁中枪,当场就表示大妞只能当英雄一样敬重,但不适合做自家儿媳妇。
张恒说:“妈,我如果连自己选个媳妇的能耐都没有,你养的就是个傻儿子。”
张恒的妈妈见儿子坚决,退一步要求,“如果你俩要在一起,就让大妞转业吧。”
张恒说:“我如果连保家卫国都反对,那我还算什么男人?”
那一刻,大妞觉得张恒就是她的英雄,看着他的眼神中全是崇拜。
张恒的妈妈知道自己说不过张恒,回家后,索性痛心疾首地卧床装病,逼迫儿子。
张恒直接将他妈送进医院的VIP病房,让医护人员24小时照看着。然后对他妈说:“妈,我不能如您的意,把您气病,是我不孝。我决不能让您出事。这里的医疗条件好,堪比酒店。您住哪都是住,就住在这里吧。这里不贵,一天的费用也就几千块。儿子卡上的余额还够您住一阵子。”
张恒的妈妈一听住一天就几千块,连忙说自己没事,出了院。带着不满离开了云南,再也不管张恒和大妞的事。
张恒的妈妈走了,可是她的话却说进了张恒的心里。大妞一次又一次的出生入死,过着电影大片一样的生活。外人听着刺激,他听着只觉得刺心。哪一次她爽约,她的电话打不通,他都是提心吊胆,坐立不安。
看着负伤的她坐在医院里,冲着他傻傻地笑,他所有的情商都已经用不上,只觉得眼眶湿润。
他试着跟大妞说:“要不你转业吧?”
如果她肯转业,让他跑到商业街上,大喊自己不是男人,他也心甘情愿。但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他就知道大妞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
那是他们恋爱后第一次争吵,平日里,看似大妞武功高强,却是张恒时时刻刻照顾着大妞的生活。就是她一个月里最不方便的那几天,她时常忘记,也是他给记着。相互依偎的日子,被张恒的一句话打破。
大妞说:“张恒,你不是个男人。”
张恒失去风度地说:“我他妈就是个凡人。我就想要个能活着陪我走完一辈子的媳妇。”
大妞红了眼圈,这是张恒第二次看到大妞这个坚强的女孩掉眼泪。第一次是她的战友牺牲时。
张恒想要将她抱入怀中,最终却忍住了。他知道,她需要的不是他的安慰,而是他的支持。
他转身就走,想给彼此时间冷静。
俩人冷战的一个星期里,张恒接到了总公司的回调电话。他这才发现,一年时间竟是这么快过去了。不知不觉间,那个闪着金光的女孩已经塞满过往那一年的每一个角落。
他拨通大妞的电话,电话响了很久,都没有人接听。他以为她又出任务了。等到一连打了三天,她都没有接听时,他开始慌了。他跑去队里找她,接待他的同事脸色难看。那一刻,张恒明明冷静地没有下任何定论,他还是吓得身体微微颤抖。看到她从走廊里走过来时,张恒的腿一软,跌坐在长椅上,才发现自己的手心里全是汗。
大妞说,她在五天前执行任务时,被一个有艾滋病的毒贩咬了。当时那人跑了,24小时后抓到他时,她已经来不及做任何处理,只能听天由命。
俩人在长椅上坐了一个下午,那大概是他们相恋后,在一起时间最长,最安静的一个午后。
向来能言善辩的张恒一句话都没有说,直到大妞的电话响起,她起身离开,他都没能说出一句话。看着她的背影渐行渐远,他自嘲地笑了。
张恒最终延迟了回京的时间,等待的三个月里,他和大妞见了几次,一个原本会撩,一个原本爽朗的两个人,竟是一次又一次的以沉默收场。
大妞迅速瘦了下去,再也不是张恒初见时健硕的女汉子,而是清瘦得仿佛一阵大风就能吹走。
在大妞确诊没有染上艾滋那天,张恒见到了大妞的父亲。那是个一脸严肃,身体有残缺的男人。他拄着双拐前行,明明每走一步都透着艰难,坚毅的面孔,严肃的表情却给张恒一种莫名的压迫力。
大妞的父亲说:“我代大妞来见你,你们分手吧。”
张恒有些惊讶地看着大妞的父亲,他忽然想起了那个深夜,大妞说批准他们恋爱时的直白,那个初见的夜晚,她按下小贼时,转头看向他时的英勇。
他不知道从何时起,成了这个向来勇敢果决的女孩的负重。
未确诊前,她排斥他的一切亲近。那一刻,他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咫尺天涯,爱到不能爱。
良久,张恒才问出一句话,“叔叔希望她转业吗?”
大妞的父亲说:“希望。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事,可是总要有人来做这件事。我为我的女儿感到骄傲。”
“对不起,叔叔。”张恒惭愧地说。
大妞的父亲说:“她是我的女儿,我没得选择我和她的关系,但是你可以。”
“可是大妞有选择。”张恒有些激动地争取。
“就是因为她可以选择,我才以她为傲。”大妞的父亲说这话时骄傲地笑了。这是张恒第一次看到这个军人出身的男人笑得如此温暖。而他的话,就像是烙铁一样,深深地在张恒的心头印下了一道伤疤。
张恒从出生到现在,从来都是父母心中的骄傲,老师面前的宠儿,同事领导跟前人缘最好的。他这辈子第一次觉得自己是如此丢人。
那天后,张恒再也没有见过大妞。他调回了北京,没人知道他在云南发生过什么,他还是那个情商高的体面律师。只是,他一直单着,仿佛一夕间失去了对女人的兴趣。有朋友在酒桌上调侃,张恒你去一趟云南是不是爱上了哪个汉子?我怎么觉得你性取向变了呢?
张恒自我调侃地笑了,无比认真地说:“是的,爱上汉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
那天张恒大醉,第一次失态地躺在马路上大哭。
我说:“既然这么痛苦,去找她吧?”
张恒静静地看着漆黑一片的天空,喃喃地说:“一个电话,她走了。她选择了做英雄,剩下我一个人坐在原地等待。慌乱、恐惧、不安统统涌了上来,我就像是个孬种。我越来越瞧不上自己,也越来越害怕。那时候的痛苦,比现在更痛,你信吗?”
我点了点头,我信。因为太痛太害怕,所以只能放手,在时光的长河中渐渐去遗忘。这是人在太痛苦时,本能形成的自我保护。
我第一次见到大妞,是去云南采访缉毒警察,领导安排给我们的对象里,有一位女警。我一眼就认出了她是张恒曾经在朋友圈里晒图配字“女侠”的大妞。
工作结束后,我才道明身份。
大妞笑笑,她说知道,她在张恒的朋友圈里看到过我的作品。
我说:“张恒回北京后很痛苦。”
大妞点点头,眼神深远。
她说,在她未确诊感染艾滋时,她最害怕地就是张恒的靠近。她不怕他离开,因为她知道他爱她。这种时候就是打他骂他,他都不会离场。
确诊的结果出来那一刻,她如释重负。不是因为自己没事了,而是因为她终于能放开张恒的手了。
送我回了酒店,大妞转身一个人走进深夜的街道。无人的街头,她的身影是那样的孤独,脚步却义无反顾。
我原以为相爱的人在一起是顺理成章的,大妞却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因为太爱,所以情愿一个人深坠黑夜,品尝孤单的毒,也不愿最爱的人付出此生陪伴。
那一年的云南,张恒和大妞跨越了世俗,终究没能跨越彼此的情深……
原文标题:《他们终究没能跨越彼此的情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