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心情不好,梦里对神说,如果有来生前世,请让我醒来后到我最好的一世中生活。神,就笑笑不说话。
清早醒来,发现我还是我,还是这个凌乱的房间。书桌上丢弃着几本无聊的书,准备穿的袜子也和书扔在一起。还有地板上破旧的白色运动鞋,一只仰着一只躺着。
想了想昨天晚上的梦,叹了一口气。这辈子就是个屌丝的命啊。
拉开发霉的窗帘,一缕阳光撒到脸上,感觉有些刺眼,用手稍微遮挡了一下。光线就这样穿过之间,映入朦胧的双眼。太阳如此闪耀。
难道?
这一世就是我最好的一世?让我看见阳光闪耀,让我感到微风正好。
每一次逗留在路边,看见情侣肩搭肩。每一次对着荧屏发癫,这个社会真疯癫。那些我没有的,江山或美人,荣华与富贵。微微失望,却早已习惯强颜欢笑。
笑笑不说话。
或许这样已经够了,做一个历史的旁观者不是比作悲壮的帝王好一点吗?
今世,我可以选择。即使要做帝王,也决不是没可能。我还有机会创建一个商业帝国。文学帝国。艺术帝国。今世,任何领域都对我开放着。只要我想,就可以有一丝希望。
最后希望今晚梦见那个神。我说,神,今世,我想做一个有钱人,你看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