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河南55岁男子娶20岁智障女孩》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
新京报、封面新闻等媒体综合报道,结婚双方为河南驻马店泌阳县高店镇55岁的村民张先生和20岁的女孩梅梅。
网上流传的结婚视频中因为梅梅“娃娃脸”,一度被网友认为是未成年人,从而引发多种猜测。
3月1日晚,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上梅梅的父亲姚先生,他就相关情况进行了独家回应。姚先生称,1年多以前,一位亲戚从中做媒,介绍女儿与张先生认识。到举行婚礼时,双方已认识1年多时间。
此前,据媒体报道,张先生今年55岁。一份由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7月9日出具的残疾人证显示,梅梅出生于2001年2月26日。残疾人证上的信息显示,梅梅属智力二级残疾。
由此围绕该事件所涉及的跨年龄婚姻、买卖婚姻、婚姻自主、精神残疾人托养及社会保障等问题也形成了多种舆论争辩。
其核心的焦点和争议在于:
1、女孩梅梅是否同意这们年龄悬殊太大的婚姻?
2、女孩的父母是否存在卖女儿的嫌疑以及同意亲事是不是为了甩包袱?
3、如果两人结婚后,再生出一个残疾儿,谁该为其负责?
4、为什么梅梅的父母不能一直照顾女儿?张先生去世后,梅梅和孩子(假设他们生了孩子)谁来照顾?如果孩子健康长大,能否照顾精神残疾的妈妈?
从整个事件来看,之所以产生如此复杂和纠结的争议,其实并不在于35岁的年龄差距。因为现实中,男女年龄如此差距的婚姻不在少数,只是这一次遇到的是一个患有二级智力残疾的女孩,又是在贫穷的农村。
虽然根据残疾人证上的出生日期,举行婚礼当天,梅梅已年满20周岁,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姚先生也承认,两人还没有正式到民政局登记领取结婚证。
但是,当该事件中的残疾人和贫穷叠加后的婚姻,就有了新闻点和爆点。由此引发的讨论就比普通的跨年龄差距更激烈。
对于二级智力残疾来说,IQ值在20至35或25至40之间,俗称精神发育迟滞或落后,通俗来说就是大众更能理解的“弱智”;适应行为差,生活能力即使经过训练也很难达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运动、语言发育差,与人交往能力也差。
所以,很多人对于焦点和争议中的第4点的担忧也变得尤其焦虑。
而相比同样处于精神障碍一类的自闭症群体中,也存在这种“父母老去之后,自闭儿该何去何从”的终极焦虑。
一方面是因为目前没有能够完全治愈自闭症以及精神类残疾的特效药物和方法;
另一方面则是国家层面的政策保障以及特惠政策依然处于半空白状态,政策法规虽然提及,但是包括特教老师和有资质的康复机构的缺乏、特教老师的待遇偏低、患者康复训练费用及补助较少,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的特惠更是难上加难;学龄患者随班就读及融合教育无法落实,成年精神患者无处安身和无法得到社会有效救助等难题依然存在,而且在短时期内无法完全和真正解决。
这些综合因素直接加剧和导致了精神类残疾群体在整个社会中几乎无立足之地,学龄前只能在康复机构和家庭两点一线之间穿梭,学龄期又被普校拒之门外只能进入特校或者培智学校,然而即使这样,等他们长大后,又成为社会的“负担”和父母无法承受的生命之重。
有人谴责梅梅的父母是甩包袱,不愿意养育女儿,没有责任心。对于这样的父母来说,不排除有这样的想法,但是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父母爱子之深,也必然会为其长远计划。
选择让女儿嫁人就成了唯一能够可行的方法。虽然这种方法存在很多的不对等乃至不平等,可是,当大多数网友讨论这桩婚姻是否合情合理合法的时候,他们往往都是站在自身的认知水平和世界去考虑问题,于是就会陷入狭隘的自私乃至自我束缚中去揣摩当事人的所作所为,在心理上就会觉得只要没有按照自己世界和认知的意愿去做,就是错误的,就是不道德的,就是丧尽天良,有违人伦的。
殊不知,“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残疾人(尤其是精神残疾类人群)究竟该不该结婚生子,这个话题已经不止讨论了一次,这也不会是最后一次,生命之所以可贵,就在于能够选择,可是,很多时候,对于一部分人来说,他们又是没有选择的。
你让这些父母抛弃或者扼杀患病的儿女?或者拖着年迈且贫穷的身躯抚养患病的女儿为其“养老送终”?还是把他们送到精神病院当成真正的精神病夭折于高墙小屋之内?
对于普通人来说,况且无法决定自己的出生,婚姻就成了他们翻身和重新逆袭的一次选择和砝码,那么,对于患有精神类疾病的群体来说,不对等的婚姻固然有错,也不值得提倡,可是,当政策保障无法保护精神残疾类群体的时候,以婚姻的名义托付给另一个虽然是交易得来的人也是无奈又心酸的举动。
当各取所需好好活下去都成奢望的时候,站在道德的高度质问和谴责女孩的权益是否被架空,已然没有多大意义,还谈什么婚姻的幸福和享受权利呢?
当然,最根本和从长远的解决方法,依然是来自全社会对精神残疾和智力障碍女性的帮扶,普法先行的条件是形成社会关注、构建完善合理合情合法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才能让每一个“人”不因疾病的不同被区别对待,才能真正成为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