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破天荒的给一个新关注的颇有才气的博主发了私信,只因博主像极了我年轻时候的暗恋对象,一个暗恋多年而今淡忘的故人。我仅仅是看着博主的脸就想到了他,连同那一段刻骨铭心的时光。我以为时间是帮助忘记一个人,而不知时间实则是一条通往过去的隧道,一只发酵回忆的酒坛,一桩承载了时光的深根。大概七年前,因为感性,他是我灵感的源泉,没想到已经成人的自己还会花一晚上想念一个海那边的人。
我记得清清楚楚,那些我爱他的日子。他打篮球时在阳光下飞舞的头发丝儿,他从我身旁走过坏笑时露出的嘴角,以及我们第一次相见时他亮如星辰的双眸。这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让人不能淡忘。
可我最终却忘了。我慢慢的忘了那些我爱着他的日子,是遗忘了的,那么执着的爱着他的我,想拼命记住的韶光。和好友谈了半晌,她问我,你是怎么做到忘了他。我无言,而又自问,只听见一声叹息,原来终究是忘了啊。
我很幸运的在他比我年长的情况下和他擦肩了整整三年。明明我是连看到他的背影都会悸动的人啊,最后却决绝的松了手。因为我知道,他是个行者,我们那里小小的城承载不了他的梦。他是风,属于更广阔的世界。
而我是一颗种子,借着风也在他乡发芽,我落于希望的大地上,这是我的新世界。
他的世界我到不了,我的世界他进不来。抓不住的是故人,那么就放故人继续飞翔吧。
我的确怀念那些个时日,满是青春的味道。那些年,莽撞的我,无谓的我,执拗的我,真的很想念。
我啊,只要在某个无聊的夜,比如今晚;听着情歌,比如今晚;仍能感性的为一个多年的情劫码着字,笑一笑,排解孤寂,比如今晚。便觉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