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三件小事儿 : 我写东西不爱用标点符号 只喜欢用空格和句号 。 我有一阵子输入法用的是繁体字版本的 。曾经逼着自己听一些 听不懂的但又很火的外语歌 。
第一个是喜欢的作者的小习惯 觉得真是与众不同啊 好酷啊 于是变成了自己的习惯 。导致在准备申论考试的时候 恨不得从头去学标点符号的使用方法。
第二个是自己觉得level比较高 所以成了习惯 。但经常不知道自己打的字对了还是错了 所以崩溃的放弃了。
第三个,发现听自己没什么兴趣的歌真的是自虐啊。
但比现在还年轻一点的时候 我一直在干这些事儿 。
原因不过是 【这么做看起来跟别人不一样 好酷哦 。】*
是的只是 看起来 而已 。
不知道别人是不是像我一样 , 会半不自觉的去学那些自己认为酷的人的小习惯 。 (不要告诉我就我这么干)
总希望用一些小的细节 小的习惯把自己 和别人区别开 。(现在觉得挺幼稚的 )
让自己与众不同 这个话题其实伴随着我们的一生 。
当然像我一开始提到的那些 染上别人的习惯或者跟风 假装高level 只不过是学【表面】 。
上高中时候跟风喜欢陈奕迅 很经常听他的歌 ,当时 觉得《浮夸》好有feel 跟其他歌不太一样 。于是单曲循环 时不时跟着乱哼 看歌词辛苦的学了好久 差不多能跟着唱的时候觉得自己可厉害了:) 。 上大学,有一次跟舍友去K歌 很牛掰的唱了这首, 她们也认可 唱的还行 。 后来吧 我倒是再也没有完整的唱过这首了 因为我算是恍然大悟了吧 ,学了很久 但我好像从没有真正听懂过这里面所藏着的故事 。感慨着 再也不唱了 。
后来还是喜欢陈奕迅 还是很爱听他的歌 。但最爱的是 另外一首听了很多遍依然不会唱 的歌儿了 。
“看起来很酷”和“真的很酷”有很大的差距的 。 你尽最大的努力去吹气球 等到了极限 气球依旧会破 纵然片刻光彩实则没什么内涵 。坦坦荡荡的走自己认定的路 自信而独立的人啊 才是“真正的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