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说:人老了,一定要有自己的爱好,你要把自己沉浸在爱好之中,这样有利于身心的健康。我说的沉浸进去,不是夜以继日,废寝忘食,而是根据自己的时间、精力允许的情况下做到最好。
这个爱好把握好了,就像一艘船要停靠港湾,抛一个锚在水里,船不至于随风飘荡。把这个爱好变成习惯,习惯养成了,做起来得心应手,充实生活。
发出去的文章回头自己再听一遍,不是写完马上听,而是过几天再听,就会发现问题所在。比如:“我的初恋”这篇文章的问题是缺少幽默感。
我一般是先写出来,平铺直叙一件真实的事情,然后在修改时,加上幽默的元素,或者在对话里,或者在描述时,个人感觉在对话里加入幽默元素更容易,而且可以让人物活起来,最后,加上一点艺术渲染,把事情拔高,这便是文学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我写到小狗子这一章时,加了幽默的元素,也加了艺术的渲染,把文章拔高了,跟我的初恋相比,它有了文学的味道,所以宁肯写的慢,也要把它写好。
好好的使用你的经历,你的那些素材,你受过的那些土,你享受过的那些快乐,不就是白白浪费了?所以一定要好好的使用他们挖地三尺啊,把它们用到极致,选出那些你认为有价值的东西,然后拿上一把斧子,像一个雕刻工那样雕刻出最美的艺术品来。
我已经写了100多万字了,我的青春自传体的纪实文章也写了这么久了,逐渐地摸出一点门道,进展缓慢,进步缓慢,但是在进步,我想反复回去写,很多乐趣,有金子可以挖掘。
现在才理解了杜拉斯为什么到70岁以后才真正放开了,人到了一定岁数以后呀,很多事情就看淡了,写起来也不会那么顾忌前后了,顾及左右,因为好多人已经走了,即便是没走,大脑也昏庸得顾不上那么多了,也不会和你打官司,所以她就放开了写。
我现在什么都不希求,只希望脑子清楚,能够一直读书,一直写作,就是我最大的知足,最大的幸福。现在的每一天都是最好的日子,因为我们逐渐要衰老,要面对失去健康,所以我把每一天都当成盛大的节日盛装度过,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保持每一天的好心情。
过了60岁后,大脑没有以前那么活跃了,我记得几年前一醒来,不用吃饭,不用锻炼,什么都不用做,起来先坐在院子里开始写,就是夏天五六点钟,那个时候写起来汩汩流淌,那是打字,现在不行啦,现在你得先去吃饭,刷牙洗脸,喝水,遛弯儿,都做完了才能够把你在遛弯儿的时候想的东西写出来,所以每个阶段有那个阶段不一样的写作方式,但是不要放弃,根据自己的大脑和这个身体啊,选择出自己适合自己的。
既然我是记录我的生活为主,那么人们阅读率点赞,转发量挣多少钱就不是我的根本目的,我何必去纠结,我就安静的写好了。对呀,也可能你百年之后,你就是一个汪曾祺的徒弟,现曾祺呢。
谁都不需要模仿,模仿李娟的散文其实就足够了,因为她的文章能够直抵内心,能够启发你,哪些句子、哪些场景,怎样去描写,怎样去选材,是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不需要拔着头发去飞天。
李娟之所以能够火起来,是和大多数人能够产生共鸣,不光是共鸣,而且是共情,这个共情就是每个人都在里面找到了自己内心的影子,这一点非常难能可贵,这也是她成功的地方。
坚持写作保持大脑的活跃和敏捷,让大脑不要被沙漠化,大脑的活跃程度决定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文学不是生命的全部,但是文学可以照亮丰富我们的人生、人性。没有文学,我们的人生是不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