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喜欢暧昧期。
有一个可能在一起也可能不在一起的人,每天试试探探,说点甜的又说点酸的,心情会一直像天边一块儿软软的云。把暧昧期比作季节,那就是那种微微燥热的夏天傍晚,他去忙工作了说两个小时后找你,你穿着小裙子一个人走在马路边,天是昏红的,有洒水车经过,耳机里听着暧昧时期的歌,歌词里每个字,都像溅起来的晶莹水花,给心脏铺上一层薄薄的水雾。
过了这么久了仍然觉得,最美好的是两个人在人群中相互发现的时刻,你们因相互吸引而变得浪漫又自大,误以为全世界只有你们俩拥有可以相融的灵魂——你觉得你们俩,是小说里那种绝妙的惊世伴侣。这种假设在从前错了一遍又一遍,但这次你决定,错就错吧。
“I just like it.”
就像那个夏夜傍晚,其实没那么好,汗黏黏的,手里的奶茶太冰,对接方回消息又太慢。但你看着手机里跟他的聊天记录,慢慢地脸上就带了笑,你想到他是这么刻薄跟傲慢的一个人,仍然选择温柔地接近你了。
我是个俗人,贪财好色,缺陷颇多,仍固执地觉得自己在那一刻遇到了真爱。
文/ 陈大力大力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