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英
沈建英是大学同学,我俩大二才在一堂英语课上熟识起来。当时,她在谈论自己最喜欢的文学作品《简爱》,她说,她很羡慕简爱和罗彻斯特先生的爱情,她也要像简爱那样努力生活,这样,她也许就能拥有简爱一样美满的人生结局。其他同学都在笑,可我很认真在看她。阿英说话时,眼神明亮,嘴角微笑,语气诚恳。我不觉得她虚荣或者做白日梦,我反而被打动了。后来才了解,她为什么深爱这个故事。
阿英父母感情不好,时常争吵打架,阿英还记得她爸爸举起小板凳砸她的妈妈。在她七、八岁的时候,爸爸车祸去世,妈妈迅速再嫁,很少关心她。阿英在亲戚们冷眼嫌弃、推来攘去的氛围中长大。寒冬腊月大过年,别人家幸福团圆围着电视机顺便听窗外烟花啪啦啪啦,阿英蜷缩在农村老家的土灶旁,烤着微微燃的柴火,翻看破旧的小人书。于是,她从小就养成了阅读的好习惯。上了大学,别的同学花前月下谈恋爱,她一有时间打工赚钱还学贷。当然,阿英没落下功课,每学期都拿奖学金,这能帮助还贷款。阿英从不申请贫困生助学金,即使她货真价实地满足各项指标。她看过别人当着评委的面细数自己的悲惨,还要声泪俱下。她觉得太难了,所以情愿多打工,比如酷暑两个月在一条旅游老街卖土特产。她吆喝客人很有一套,嘴巴甜,人结实,能卖出很多东西。老板可开心了,奖励了几百块,阿英笑得合不拢嘴。后来,她做了些本专业的兼职,教外国人中文,其中两个学生大有来头。一个是40多岁的美国男人,南加利福利亚大学毕业,被中国的好几所名牌大学聘请为荣誉教授。多说一句,这个男人在AA制的生活环境中长大,但阿英总对他说,在中国,聚餐玩乐是男士出钱,这是绅士的表现。渐渐地,这个美国人吃饭泡吧都会主动付钱了;另一个学生60多岁,康奈尔大学建筑硕士,百度榜上有名。阿英每次去他100坪的会议室上课,都有点诚惶诚恐。这个老头很爱学习,还对阿英说,沈老师,年轻人就是要多学点知识。阿英听了频频点头。阿英来自贫困乡,英语教育直接输在了起跑线上,就算她大学学得再卖力,那口语夹杂着浓浓的家乡口音,非常…呃…朴实。而这两位学生,依然很尊敬她。
阿英研究生毕业就要去印尼当中文老师了,她自己考上的当地的孔子学院。她的宏图壮志有两个,首先,展开她的燕窝生意(印尼是产地),倒腾倒腾卖向国内,她要发财了;其次,她要嫁个当地的有钱人,当阔太太。很多人不理解她一把年纪还要背井离乡。阿英只是淡淡回应,我在国内也没什么牵挂。我理解她。《简爱》这个故事,教她爱与希望。我很祝福她,印尼一定有罗彻斯特先生。
张振宇
张振宇也是大学同学。振宇听起来是个多阳刚的名字呀,但她本人是娇滴滴的大小姐,看到蟑螂都会尖叫。振宇家庭富裕,老爸是做航运生意的,早年就发家了。我一直开玩笑,说她是董事长千金。张振宇学习很用功,经常泡图书馆;她也很迷糊。新闻专业读了三年毅然降级,转学汉语言文学,这样她有充分的时间准备文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所以她本科读了五年。考研期间,我和她住过一段时间寝室,那学得真是废寝忘食。每天就睡4个小时,她头发都掉了好多根。事情本来都有条不紊地行进着,谁知家中生意因政治风云一落千丈,外债不断。本来她老爸想瞒着她,可是她妈妈没沉住气,打电话抹眼泪,她就常常跑回家一起忧心焦虑却束手无策。考研最后冲刺的一个月,她几乎没碰书,和父母到处求人看脸色。问后来怎么样,她说,第一门直接没去考,剩下来的还是认认真真在答题,不然觉得可惜自己辛苦这么久,但没勇气查分。
在张振宇的人生里,大五匆匆忙忙地翻篇了。通过她妈的关系,毕业后在国企里当文员,严格遵守着“朝九晚五、周末双休”的作息表,日子轻松到虚无。张振宇闲不住,没干几个月就辞了职,为此,她妈妈给她上了好几次思想政治课。可是,她抗拒不了心底被搁置的文学梦。她后来去香港读书,期间被劫持了一次。劫匪吸毒,抢钱买毒品。刀尖子抵着张振宇的肚子,张振宇吓坏了可不得不强装镇静说,我把钱、手机都给你,你别伤害我。那个头套黑丝袜、操一口广东话的男人点点头。后来,张振宇在朋友圈里赞叹香港刑事情报科的办事效率,我留言让她多加小心,万一被报复。张振宇说,她晚上都会早早回家,每次想到那个男人,都心有余悸。
研究生毕业,张振宇开始找工作。她想当记者,做传媒。“你本科干嘛换专业啊,脑子进水了?”我看她兜了一大圈又回到原点。张振宇说:“语文好写文章也是记者的基本素质嘛。”无奈竞争太激烈,她一直不得志。但她喜欢香港这个地方,因为公平、有盼头。她利用工作签证,在当地的一家语言机构兼职做普通话老师,然后继续找传媒相关实习。“实在混不下去,我就滚回来喽,好可怜,呜呜呜”张振宇在微信里娇滴滴地埋怨。她有很多缺点,可她开朗、乐观、有普通小女生没有的果敢和独立。振宇好样的!
张莎
张莎还是大学同学,她瘦瘦小小,文文弱弱。莎是个很有生活情趣的女孩,天上一抹云、路边一颗草、墙角一束光,她都能去欣赏。她格外喜欢花,会买书看图研究花,每一朵花都能令她驻足亲闻芬芳。张莎心灵手巧,手工、烹饪都无师自通。莎是左撇子,我对左撇子的人有莫名的好感,觉得他们是稀有人才,比普通人更聪明更具才华,就像我小时候喜欢的那个左撇子男生,是个数学小天才,且一直很优秀地成长着。
然而张莎左撇子,是因为右手残疾。她出生时生病,右手落下病根,肌肉萎缩,软弱无力,成年后,右手大小跟5岁孩童无异。莎就算是在大热天,都穿长袖,这样可以把她的右手遮起来。她应该为此深深难过过,就像我在青春期的时候,也有好长一段时间因为自己长得矮而自卑哭泣。不知,莎是怎样安慰自己,才能变成现在友好明朗的少女。后来,她去外地工作,举目无亲,很勇敢。她的老板可以算是她职业中的恩人,悉心传授她很多知识,莎一直很感激她。可后来,老板变了,不再是莎认识的那个待人真诚、勤恳工作的大姐姐了,老板甚至让张莎挂名企业法人,企图利用莎的残疾来规避注册费。她们渐行渐远,老板在其他员工面前指责张莎忘恩负义,当着面也冷言冷语,张莎忍了;可老板拖欠工资,几番推脱,张莎忍不住,和老板翻脸,有两三千,张莎一直没追讨回来,她不要了,就算还给曾经的栽培;也不想起诉,她累了。张莎回到家乡,和我谈起往事,语气波澜不惊,她微微笑,要好好拥抱新生活。
亲近的人,都会担心她的残疾而造成婚恋上的不顺,她的父母也很着急。张莎说,她期待爱情,但不会因为年龄或者自己的缺陷,而委屈凑合。噢,她还说过,“上帝如果很喜欢一个人,就会拿走这个人的一些东西;这样看来,上帝多么偏爱我呀。”张莎很安静,也很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