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我感想的小事大概是这样的:同学A有偿请同学B帮忙签到,但是同学B把其名字写错且交了上去,由此产生了争执。同学B显得略理直气壮,质问同学A给不给钱。同学B以前帮助过A,但同学A通过此事对同学B的看法发生了改变。
且不说同学B究竟是不是一个真正热心的同学,今天想谈一谈为什么一个人会主动帮助其他人。
一个理智的人发生任何有意识的行为都是有目的性的(注意这里的目的性并不是贬义词),从我们很容易理解的行为,如我下楼是为了取外卖,我拿笔是为了写字等,到我们不太容易思考到的,帮助别人的目的。虽然主流的说法会这么表达:乐于助人,不计回报。但这只是一种物质上的说法。假如我捡了钱包,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并还给了他,同时不接受任何财物方面的回报,在物质上可以说是不计回报,但在精神和情感方面,我却得到了很多。例如我感觉到自己是有用的,我感觉到自己是有道德节操的,甚至可以说我感觉我的存在是有意义的。我得到了精神方面的满足和愉悦,这其实是另一种收获。相反,如果失主把一部分钱财给了我,失主就会减轻对我的愧疚,说得极端一点,失主就觉得两清了,还了这个人情,也就不欠我什么了。
从一个人接受主流价值观的输入,就背上了一些道德和情感的包袱(注意这里的包袱不是贬义词),虽然我们有本性里的利己的想法,但道德和情感制约着我们的行为,让我们在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之间,不会偏向某种极端。所以,从两方面看来,我们做出的有意识的行为,不仅是为了得到物质方面的满足和回报,也是为了得到精神和情感上的满足。举一个很通俗的例子,有一些女人喜欢游走在男人之间,一部分是为了钱,一部分则是为了虚荣。也就是说,一部分为了物质,一部分为了精神情感。
所以一切有意识的行为都是带有目的的,哪怕是为了换取一份安心,也是一种目的。除了物质回报,我们切不能忽略掉精神情感这一方面的因素,这样才能更有助于我们判断身边的人和事。